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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本位制

科普小知识2022-09-20 1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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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本位制(BimetallicStandard)亦称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银两种特定铸币同时充作本位币,并规定其币值对比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对称是单本位制,即银本位制或金本位制。英、美、法等国在确立金本位以前均曾在18~19世纪长期采用复本位制。它在西欧资本主义发展早期阶段较为流行。复本位制的最大问题是,这种制度要求金银有一个确定的比价,但在市场上,金银的比价要受供求的影响。于是,一座新的金矿的发现就足以改变金银的市场比价,从而给整个货币市场造成混乱。这是复本位制难以为继的根本原因。

中文:复本位制

又称:复本位

英文:bimetallism

拼音:fùběnwèizhì

1、简介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BimetallicStandard)亦称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银两种特定铸币同时充作本位币,并规定其币值对比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对称是单本位制,即银本位制或金本位制。英、美、法等国在确立金本位以前均曾在18~19世纪长期采用复本位制。本位币,也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所谓基本通货,是指一个国家的计价标准单位。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可以*铸造。在纸币制度下,本位币由国家垄断发行。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力。

2、复本位制主要形式及特点


复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金银两种货币按各自的实际价值流通。平行本位制的缺点:商品具有以金币和银币表示的双重价格,金银市场比价一旦发生波动,必然会引起商品双重价格的比例相应波动,造成价格混乱,给交易带来麻烦。英国曾实行这种制度,1663年英国新铸造的畿尼金币与原来铸造的先令银币就是按市场比率同时流通的。

双本位制

双本位制,又称两本位制。金银两种货币同时按国家法定的固定比价流通。这种制度可以使金银市场比价相等,能稳定货币单位的价值标准。双本位制克服了平行本位制的双重价格缺陷,但在这种制度下,当金银的市场的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价格较高的金属货币将减少,而市场价格较低的金属货币则会增加,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美国和欧洲大陆国家曾采用这种制度。人们通常所说的复本位制,即指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

法律上仍然承认金银两种货币的本位币地位,但停止*铸造银币,只有金币可以*铸造。金银复本位制中的金币和银币犹如两条腿,取消银币的*铸造就好像缺了一条腿,故将这种制度称之为“跛行本位制”。它是在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暴跌时为维持银的本位币地位及金银比价而*实行的。跛行本位制在美国、法国、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国都曾实行过。实际上它是由复本位制到金单本位制的一种过渡性货币制度。

3、复本位制的出现

平行本位制在中外历史上早已有之。例如,在中国汉武帝时代,就有金制的“麟趾袅蹄”和银锡合金的“白金三品”同时流通。在近代的英国,则有1663年金“基尼”和银“先令”并行。但当时金银的币值对比,完全由两种金属的实际价值决定。实际价值随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平行本位制”下,同一种商品有两种价格——金币价格和银币价格,而这两种价格的对比又是时常变化的。这样,就使商品交换和信用事业难以正常进行,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平行本位制实行的结果,自然会走到金和银交替充当本位币的局面。但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只有一种金属作为通货,又往往因该种金属为数有限而不能满足社会对货币的更多需求。为此就出现了两种金属同时流通而由法律规定其铸造比价的制度。英国于1717年立法,1个金基尼和21个银先令等值,等量金银的铸造比价为15.2∶1,这就是复本位制。复

4、本位制的特征


复本位制

各国采用复本位制的共同特征:①通过法律,以一定成色、重量、形式(铸币)的金和银作为价格标准或货币单位。②金币和银币均有法定的无限清偿能力。③金币和银币均可以*铸造、*熔毁和*输出入。④金银两种铸币可以*兑换,其他通货也可任意兑换成金币或银币。

上述第一个特征,实际上就规定了同样可铸为本位币的金和银在币值上的对比,即所谓铸造比价。例如,美国在1792年实行复本位制时,规定每1金元含纯金24.75厘(grain,1厘=0.065克)。每1银元含纯银371.25厘;金元和银元等值,故同等重量的金和银作为货币的价值对比即为15∶1。有无这种“铸造比价”,是复本位制不同于另一种金银同时流通制度——平行本位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5、复本位制四个优点

①造币材料丰富,足值货币的供给不虞短缺。

②金、银价值不同,可以分别适应大、小额交易的需要。

③两种金属的实际价值虽会有不同的变化,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补偿,货币价值总的说来比单本位制时稳定。

④比单本位制更易于维持对用金、用银和其他复本位制国家的汇率。

6、复本位制的弱点:格雷欣定律


复本位制

格雷欣定律简介复本位制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铸造比价难以同国际市场上金银实际价值对比长期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同样清偿能力的两种金属货币中,必有一种是实际价值(或在外国作为货币的价值)高于该币在国内作为货币的价值,而另一种货币则是实际价值低于其在国内的货币价值。前者俗称良币,后者称为劣币。利之所在,使人们乐于将“良币”窖藏、销熔或输出,而尽量在流通中使用“劣币”并输入“劣币”材料而请求官方增铸该币,结果变成了事实上的单本位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规律是16世纪英国人T.格雷欣首先发现的,故通称格雷欣定律。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经验,为这个规律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美国在1792年实行复本位制时,法定金银铸造比价是15∶1,但在1795~1833年的39年里,国际市场上金与银的实际价值对比是15.6∶1,法国在1803年实行复本位制时规定的铸造比价为15.5∶1。这个国际条件,使银币在美国成了“劣币”而金币成了“良币”,于是,白银从国外(包括法国)大量流入美国,而黄金则从美国大量输往外国(包括法国),美国成了事实上的单银本位制国家。1834年,美国将铸造比价改为16∶1,而当时市场上金银实际比值是15.7∶1,法国的铸造比价仍为15.5∶1。金和银在美国的良、劣币地位转化,美国又成为事实上的单金本位制国家。

欧美国家在形式上维持复本位制的两种做法

复本位制下金和银的交替占先情况,自然会使整个经济发生某种程度的动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而在形式上维持复本位制的存在,欧美国家曾采取两个做法:

①在“劣币”增加到一定程度时,限制其铸造和一次支付的数额。例如,18世纪90年代,世界市场上银价跌至英国的铸造比价1∶15.2以下,以致银币充斥英国。为了阻止这个趋势的发展,英国于1798年停止银币的铸造,并规定银币的一次支付额不得超过25英镑。这样虽然银币在法律上仍和金币一样充作本位币,但实际上已降到辅币地位,这种局面人称之为跛行本位制。

②使复本位制国际化,即多个国家同时实行这个制度并采用同一铸造比价,以避免因各国铸造比价不同而发生国际间金银对流的情况。1865年,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士组成拉丁货币同盟(1869年希腊加入),建立国际性复本位制,共同采用15.5∶1的铸造比价,并且统一各国的货币单位,规定各国铸币在重量、成色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但这个同盟不久解体,根本原因是各国利害关系不同,难以协调一致。同盟成立后不久,意大利便大量发行不兑换纸币,于是金银涌入其他成员国。加以这个同盟的范围本来就很小,因而在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开始猛跌时,又有大量白银流入同盟各国。为了阻止银币泛滥,这个同盟于1874年达成协议,限制法郎银币的铸造,4年之后,银币铸造完全停止,也走上了跛行本位制的道路。

历史演变

在16世纪的英国,贵金属不敷造币使用,必须在新铸造的货币之中加入其他金属成分,故当时市场上就有两种货币,一种是原先不含杂质的货币,另一种是被加入其他金属的货币。虽然两种货币在法律上的价值相等,但人们却能加以辨认,并且储存不含杂质的货币,将含杂质的货币拿去交易流通。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渐渐被储存而减少流通,市场上就只剩下劣币在交易。(此处的良币指的是不含杂质的货币。)

另外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会发生在金银复本位制之下。金银复本位曾经被18世纪至19世纪的英国丶美国丶法国长期采用。由于金币和银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是*经由法律定下的,所以会长期稳定不变,但市场上的金银之间的相对价格却会因为供需法则而波动。若当黄金实际价值超过法定兑换率时,人们就会将手中价值较大的金币(良币)熔成金块,再将这些黄金卖掉换成银币(劣币)使用。经过这种程序之後,就可比直接用「金币换银币」换得更多的银币。有时人们甚至会重复这样的过程许多次,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日益被熔化而减少,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此处的「良币」并非指单价高的货币,而是指相对于兑换率而言,较有优势的货币。假设金币兑银币的法定兑换率是1:10,若1个金币熔化之後能换取超过10个银币,则金币为良币;若10个银币熔化之後能换取超过1个金币,则银币为良币。)

自从人类给金钱以一定的币值时起,这一法则就起作用了。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出现的理论。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地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成了金,银变成了良币。

进入了纸币流通的时代,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现象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在国民*执政末期,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间开始使用银元,拒收劣币。此时的国民*虽说对付解放军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银元进而没收银元发行银元券还是可以的。但是人民并不因此就接受银元券了,许多私人机构开始以大米为薪金,社会交换退化到了物物交换时代。

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收款方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强*消费自己的信誉的过程。当这个消费过程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的。

在现今社会,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例如香港流通货币中,同时有十元纸币和十元硬币。由于十元硬币较容易伪造,而且较重,携带较不方便,被视为「劣币」。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十元硬币和纸币,他会优先使用硬币,导致「劣币」流通量较「良币」高。

7、复本位制向单本位制过渡

跛行本位制的实行,实际上意味着复本位制向单本位制过渡。在银价继续大跌而信用货币同时得到发展的情况下,金本位制终于在19世纪70年代确立。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甚至在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依然有人鼓吹恢复复本位制。复本位制有利于美国的银矿资本家和南方农场主。他们组成强大的政治集团,向美国*施加压力,企图恢复16∶1的金银比价,最终目的是阻止银价下跌和减轻农业债务。但银价狂泻(1870~1902年,金银的市场价值由15.5∶1跌到39.1∶1)毕竟不是哪一个国家的币制改革所能制止的,其结果只能迫使美国*先后于1878、1890、1934年以人为高价收购白银,从而在国内以通货膨胀坑害人民,在国外损害银本位制国家(如中国)的利益,而复本位制始终未得恢复。

8、优点缺点

1.优点

由于是复本位,他的货币材料来源既可以是白银也可以是黄金,来源充足;当需要进行大额交易是可以使用黄金,小额交易则使用白银,灵活方便;两种币材之间可以相互补充;更加方便与其他货币之间汇率的稳定,既能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进行金币贸易,又能同殖民地国家进行银币交易。

2.缺点

最严重的缺点在于使用双本位制时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由于金币和银币间的比率是由*通过法律形式定下的,所以比较稳定。然而市场上的金银之间的相对价格却经常波动,例如当黄金实际价值增大时,人们就会将手中价值较大的金币(“良币”)融化成黄金,再将这些黄金换成银币(“劣币”)来使用。举例来说:假设法律规定金银币比价为1:10,而此时市场上同等质量的金银价格之比为1:20。那么1块金币融化成黄金后就能卖到20个银币——相当于原价的两倍。经过这样的一次交换,人们就能获得比直接用金币兑换银币更多的银币。有的时候,人们甚至会重复这样的过程多次:还以上面的假设为例,如果再用这20个银币按法定比率换回两个金币,再重复一次上述过程便能得到40个银币。以上是黄金价值大的情况,反之,当白银实际价值上涨时,也会发生相仿的情况。所以,当实行双本位制时,市场上的良币很快会被人们融化而退出流通,劣币则会充斥着市场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9、制度的终结

实践证明,尽管在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均为法定本位货币,但在实际流通中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总是一种货币:银贱则银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充斥市场。随着社会的发展,金银复本位制已经不能适应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从十九世纪起,英国及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放弃了这种货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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