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事权
财政事权是一级*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简介
财政事权
财政事权是一级*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2、规定
2016年8月通过的《关于推进*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49号)明确,合理划分*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按照完善*市场经济*总体要求和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划分*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领导、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更好履职尽责。
3、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制度下*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市场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事权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不少*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积极推进*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