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
宿迁学院是2002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高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学风浓郁,学科齐全,是一所集文、理、工、农、教、经、法、管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院设有八个系(部)、36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000多人。
学校名称:宿迁学院
高校代码:14160
创办时间:2002年
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院系设置:8个系(部)、36个本科专业
在校生:13000多人
专任教师:722人
校训:求实、创新、团结、奉献
现任校长:闵铁军
地址: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1、学校历史
宿迁学院
2000年,中国矿业大学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
2002年,筹办宿迁学院,宿迁学院(筹)与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筹)合署。宿迁采取“省市共建,八校联建,公办民营,高层推进”的办学机制创办宿迁学院,招生层次包含本科专科。
同年6月26日,江苏省人民*正式批准将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筹)与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合并组建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教育部正式发函同意建立宿迁学院。
2、办学*
宿迁学院
3、办学条件
宿迁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722人,教授、副教授占39.6%,博士、硕士占76.7%。
学院占地97万多平方米,教学、实验、运动和生活设施齐全,馆藏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125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建有10个实验中心,下辖100多个实验室,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11个。
4、院系专业
学院 | 联建学校 | 专业名称 |
1系 | 苏州大学 | 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广告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
2系 | 扬州大学 |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文秘)、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3系 | 江苏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材料加工) |
4系 | 南京工业大学 | 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测绘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 |
5系 | 徐州师范大学 | 英语(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美术学(师范) |
6系 | 南京财经大学 | 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
7系 | 南京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 |
8系 | 宿迁学院自办 | 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设计)、自动化 |
5、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理念,坚持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以培养本科应用型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强调适应未来就业的需要。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注重内涵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精细化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6、办学成果
宿迁学院
建院以来,共有1345人考取研究生,1000多人考取公务员、村官和市委选调生,900多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学院代表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骄人成绩:2006年获得乙组一等奖;2007、2013年两次获得甲组(本科组)二等奖;2008、2012年,学院代表队与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学生同台竞技,两次荣获甲组(本科组)一等奖,是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本三高校。学院代表队两次代表中国高校参加在美国举行的第十七届和第十八届“国际机器人灭火大赛”高校组比赛,2010年荣获亚军(银牌),2011年荣获冠军(金牌)。
7、学校目标
宿迁学院
8、录取规则
一、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但学生报到入学后,外语课程按英语编班教学。
二、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录取方法与专业安排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照考生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的等级高低排序,再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
四、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
文科类、理科类为CC、4C1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五、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宿迁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文化分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七、关于本科生毕业文凭颁发的说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由宿迁学院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由相应联建高校独立学院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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