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大学,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和大陆最早实施“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
学校名称:闽江学院创办时间1984年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校生20000余人教师1500多人院系设置21个系统工校训崇尚完美,追求卓越
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创办时间:1984年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在校生:20000余人
教师:1500多人
院系设置:21个系统工
校训:崇尚完美,追求卓越
1、办学条件
闽江学院
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为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和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学校拥有闽侯上街大学城校区(校本部)、长乐路、工业路、洪塘、首山等5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68.49公顷,校舍面积58.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1.66万平方米,各类藏书265.66万册(含电子图书)。
2、师资力量
现有21个院(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00多人,外聘教师14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7%、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74.4%;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以及“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1人,福州市“优秀人才”等市级高层次人才8人,“闽都学者”等校级学科专业领军人才14人。
3、院系设置
闽江学院
数学系
外语系
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历史学系
化学与化学工程系
地理科学系
计算机科学系
旅游系
经济与管理学院
美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法律系
新华都商学院
蔡继琨音乐学院
软件学院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海峡学院(闽台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
体育教学部
交通学院
思政教研部
闽江学院(中美合作)---中美项目中心
闽江学院(中澳合作)---爱恩国际学院
4、重点学科
闽江学院
5、科研基地
闽江学院
6、交流合作
学校大力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形成了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闽台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先后与澳大利亚、波兰、美国、加拿大、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高校,以及*、科研、企业、社团等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
面向未来,闽江学院将坚持一手抓质量规范、一手抓改革创新,按照“工科类专业做好做强,文理类专业做实做优,艺术类专业做特做精,非师范类理科专业主动向应用型转型”的思路,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凝炼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实力,在着力服务福建和福州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方面展现更大作为,为早日建成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7、学校荣誉
学校办学成绩斐然。荣膺福建省“文明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先进高校”、“平安校园”、“大中专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被*福建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唯一的高校党员发展工作联系点。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8、校园文化
闽江学院
校训:崇尚完美 追求卓越
校风:尽责善仁 光而不耀
教风:革故鼎新 精益求精
学风:博学笃行 诚实厚重
9、校区校址
1、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文贤路1号。
2、长乐路校区:福州市长乐南路59号。
3、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4、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10、录取原则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普通文理科专业调配原则:
(1)在福建省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
a.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3分的专业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设2分的专业级差。
b.对按专业级差未调配满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
c.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d.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可顺延录取。
(3)福建省外(除内蒙古自治区)的其他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a.福建省内的艺术类专业采用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原则。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其中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专业控制线。当考生的综合分排序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b.福建省外的艺术类专业采用“文考上线,按专业排名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各省艺术类录取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5、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11、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49个):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历史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旅游管理、交通工程、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轻化工程、导航工程、物流工程、酒店管理。
专科专业(7个):金融保险、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
12、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2)计算机科学系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后两年13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95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4】13号文件);
(3)闽台合作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04号文件);
(4)中美合作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74号文件);
(5)中澳合作项目专科专业1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15号文件)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360元至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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