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实施新规 给购房者带来一笔合理收入!
2020年真是非常特殊的一年,在年初黑天鹅的侵袭下,每个国家都受到不同程度创伤,每个人也经历着或悲或喜的事情,眼看今年还有几天就结束了,回顾以往似乎不是重点,因为对多少人来说,一个新的年份会带给人们更多动力和希望,所以今天小编就谈谈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的新规,给购房者带来点好消息。
1、住宅永久产权!
房屋产权其实一直是购房者比较在意的存在,尤其二手房,像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详细问下房屋是哪年的,还剩多少产权年限,要知道人们的思维已经完全被限制在70年、50年、40年这三个固定节点时间上,产权年限剩余越少房屋价值就会被主观意识挤压,因为大家都担心产权到期以后,房子怎么办?自己花大价钱买的房子难道就不是自己的了?
要知道,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产权70年其实是指土地的使用权为70年。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想要拿地建房,从*那里购买一块地,但是被开发商买走的这块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并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买走的只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从开发商拿地的那一刻起,这个70年的产权期限就随之开始了。等开发商盖房、出售、购房者交钱购买,这一系列操作后,人们到手后的房子已经不足70年,万一再碰上些囤地、延迟交房的行为,年限就又被压缩了。
所以人们难免会担心产权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给出了准确答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单理解就是住宅永久产权!
当然需要注意下,上述说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上的情况!
2、业主要有一笔合理收入
相信大家在自家小区的一些公共空间都见过广告宣传类的内容,还有外来车辆停放公共停车位收费等情况,对于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很多业主根本不会在意,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业主的思维意识里,自己和物业就是缴费和被服务的关系,业主们只会交钱根本不妄想能拿回来钱,但是我们来看看别人家的小区是什么情况。
11月23日,广州某小区业主发的一条朋友圈引来众人围观,大概内容是小区直接将公共收益发放到业主手中。从小区业主和物业协商决定把小区公共收益整体移交给业主管理,由业委会代为打理后,收回了小区内电梯大堂广告和部分公共场所租赁的管理权。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共收益资金账户余额为233万余元,扣除相关押金,每户平分到200多元。
就问你羡不羡慕,虽然平均分配后每户没有多少,但这笔合理费用你不要会进到谁的口袋里呢?
而且,新的《民法典》也有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千万别小瞧这笔合理费用,日积月累下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