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异
于公异,唐(约公元七八四年前后在世),苏州吴人。约唐德宗兴元中前后在世。登进士第,文章精拔,为时所称。建中末,(公元七八三年)为李晟招讨府掌书记。兴元元年,收京城,公异为露布,德宗览之泣下。公异夙与陆贽不协,时贽在翰林,闻帝誉公异,颇不悦。世多言公异不能事后母,既仕不归省。贞元中,贽当政,乃奏其状。诏赐孝经,罢归田里。竟坎坷以卒。
本名:于公异
性别:男
所处时代:唐
出生地:吴
出生时间:公元七八四年前后
1、生平简介
《旧唐书》
于公异,吴人。登进士第,文章精拔,为时所称。建中末,为李晟招讨府掌书记。兴元元年,收京城,公异为露布上行在云:“臣已肃清宫禁,祗奏寝园,钟虡不移,庙貌如故。”德宗览之,泣下不自胜,左右为之呜咽。既而曰:“不知谁为之?”或对曰:“于公异之词也。”上称善久之。
公异初应进士时,与举人陆贽不协;至是贽为翰林学士,闻上称与,尤不悦。时议者言之,公异少时不为后母所容,自游宦成名,不归乡里;及贞元中陆贽为宰相,奏公异无素行,黜之。诏曰:“祠部员外郎于公异,顷以才名,升于省闼。其少也,为父母之所不容,宜其引慝在躬,孝行不匮,匿名迹于畎亩,俾其亲之过不彰,庶其诚之至必感。安于弃斥,游学远方,忘其温凊之恋,竟至存亡之隔,为人子者,忍至是乎!宜放归田里,俾自循省。其举公异官尚书左丞卢迈,宜夺俸两月。”时中书舍人高郢荐监察御史元敦义,及睹公异谴逐,惧为所累,乃上疏首陈敦义亏于礼教,诏嘉郢之知过,俾敦义罢归。公异竟名位不振,感轲而卒,人士惜其才,恶贽之褊急焉。
《新唐书》
于公異,吴人。进士擢第,李晟表为招讨府掌书记。朱泚平,露布於德宗曰:"臣既肃清宫禁,祇奉寝园,钟虡不移,庙貌如故。"帝览泣下,曰:"谁为之辞?"或以公異对,帝咨叹一再。始,公異与陆贽故有隙,时贽在翰林,闻不喜。世多言公異不能事后母,既仕不归省。及贽当政,乃奏其状,诏赐孝经,罢归田里。卢迈坐举非其人,夺俸两月。时中书舍人高郢,尝荐御史元敦义,及公異被谴,郢亦劾敦义无美行,诏免敦义官。公異繇是不自振而卒。
2、注释
吴
苏州古城
苏州,古称吴,简称为苏,又称姑苏、平江等,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中部,东临上海,南接嘉兴,西抱太湖,北依长江。苏州辖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区,代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巿和昆山市。
唐武德4年(公元621年)复吴郡为苏州。7年(公元624年)将隋代迁出的州、县治迁回原址。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国为十道,苏州属江南道。
宋太祖开宝8年(公元975年),吴越王钱俶改中吴军为平江军,隶江南道。
元代始行行省制。至元12年(公元1275年)设江淮行省,置浙西路军民宣抚司,次年即改宣抚司为平江路,属江淮行省。
明太祖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平江路为苏州府,隶江南行中二书省。永乐19年(公元1421年)迁都北京,南京成为陪都,以江南为南直隶省,苏州府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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