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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

科普小知识 2022-09-27 1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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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由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两家公司合并组成。荷兰皇家石油于1890年创立,并获得荷兰女王特别授权,因此被命名为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为了与当时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国的标准石油竞争,1907年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合并。

公司总部所在城市地址:海牙(TheHague)国家:荷兰(Netherlands)首席执行官:PeterR.Voser所属行业:炼油(PetroleumRefining)

1、公司简介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

壳牌是所谓的七姊妹(SevenSisters)之一,至今依然是石油、能源、化工和太阳能领域的重要竞争者。壳牌拥有五大核心业务,包括勘探和生产、天然气及电力、煤气化、化工和可再生能源。壳牌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公司或业务。

壳牌的公司结构十分独特:世界各地的分公司是由总部设在荷兰的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和总部设在英国的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共同管理的,其中荷兰皇家控股六成,英国的壳牌控股四成。还有一些公司则是壳牌和其他公司或*的合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集团最大的股东是荷兰王室的投资公司。

2、历史沿革

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成立于1907年,它是由皇家荷兰石油公司与壳牌运输和贸易有限公司联合组成的一家跨国石油公司集团。壳牌运输和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英国)正式成立于1897年,此前该公司在远东各销售中心建立了储运点,并同洛希尔集团签定了长期购油合同。

皇家荷兰石油公司(荷兰)成立于1890年,此前是一家开设在荷属东印度的小公司,为了同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竞争,该公司也建立了自己的船队和销售网。

1903年,经过几年谈判后,两家公司终于达成协议,同洛希尔集团(后来退出)一起组成了亚细亚石油公司,把各自在远东的销售网联合起来,但两家公司在其它方面的业务仍各自经营。

1907年,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在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同意与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合并,并接受了自己在该集团中占40%股权的条件,正式成立了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公司标志的变化过程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

1910~1915年,该公司集团相继在英属婆罗洲、墨西哥、委内瑞拉找到石油并投入生产,同时从罗马尼亚、俄罗斯、埃及和特立尼达先后购买了一些油田并建立了销售业务网,在中东购买了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后来的伊拉克石油公司)25%的股份。其间公司集团相继在美国成立了洛克萨那石油公司(RoxanaPetroleumCo.)和加利福尼亚壳牌公司。

到1920年,该集团的储油点和销售网扩大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1915年壳牌集团在美国的第一座炼厂投产。

1925年在加拿大组建加拿大壳牌公司(SheIICanada)。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炼油厂1929年在中东伊拉克石油公司成立之际,壳牌集团参与了该公司23.75%的股份。同时,该集团的业务领域逐步从石油上游业务扩展到炼油和化工业,在世界许多国家兴建了炼油厂和化工厂。

1928年Mekog公司在荷兰建成,采用焦炉气生产氮肥,这是壳牌集团首次对化学品事业进行投资。

1929年在美国壳牌化学公司成立,采用天然气生产氮肥。到1938年壳牌集团的原油年产量己达到2750万吨,比1920年增长了34.8倍,占当年世界原油产量的10%左右。四十年代以来,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在世界各主要石油消费地区大规模兴建炼厂,并积极扩大销售网点,同时继续寻找新的油气资源,业务有了空前发展。

1954年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

1959年该公司集团在荷兰的格罗宁根发现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


logo发展变化

1962年在阿曼发现了具有商业开采价值的石油;

1966年在北海北部发现利曼天然气田(壳牌占50%股份);

1970年在北海北部又发现大油田;在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发现大型近海气田。

1969年壳牌国际天然气公司成立。

1974年,壳牌煤炭国际有限公司成立。

1975年壳牌国际贸易公司成立,与壳牌各公司和第三方进行石油贸易。

自1973年首次实现了文莱至日本的液化天然气大型运输,1983年又开始由马来西亚至日本船运液化天然气,1989年澳大利亚至日本的船运液化天然气也开始运营。

1989年,该公司集团在墨西哥湾1350英尺深海中建成了1615英尺高的钻井平台;

1991年壳牌石油公司运用卫星探测在该地区3100英尺的创记录水深中,发现了潜在的大油藏。

21世纪,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一家跨国石油公司。

3、业务范围

壳牌通过大约25000家美国国内的品牌加油站成为市场领头羊,这些品牌加油站也是壳牌出现在美国公众面前的主力军。壳牌石油公司和沙特阿拉伯国有石油公司沙特Armoco各拥有莫蒂瓦企业公司一半股份,这个合资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拥有并运营3个炼油厂。同时,它还拥有名叫Pecten的勘探公司的80%股份,该公司在各海上油田包括Douala,Cameroon和法国国有埃尔夫·阿奎坦公司(现在的道达尔石油公司)一起进行勘探和钻井业务。

壳牌石油的产品除了石油的勘探,开发和炼化外,还包括各种油,燃料以及信用卡服务。位于加州Martinez的壳牌石油炼油厂是在美国的第一家炼油厂,供应了西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壳牌和德士古的加油站。壳牌汽油过去包括RU2000和SU2000两条产品线(后来还曾有一个SU2000E产品线),不过它们都已经被V-Power产品线所取代。

壳牌与雪佛龙签有协议,在一定区域内,当一个公司拥有炼油能力而另外一个没有的时候,则向对方供应基础汽油料(经过炼化但未添加V-Power或Techron等添加剂的汽油)。2002年,壳牌开始更换德士古加油站为壳牌,预计这一美国商业史上最大的零售品牌重组过程将会在2004年6月完成。"

4、组织结构


图片

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的两家母公司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和壳牌运输和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荷兰和英国注册。两家母公司虽然按协议合并股份,但有各自的决策机构,向各自的股东负责。母公司并非集团的组成部分,且不直接参与经营,但有权任命集团各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并从集团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兰石油公司有股东29.5万,主要来自美国(43%)、荷兰(41%)和瑞士(9%):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有股东27.0万,主要来自英国(96%)和美国(4%)。两家或其中一家的股票在欧洲的8个国家和美国的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集团由3家控股公司--荷兰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国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国壳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的业务或服务公司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两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国壳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两家集团控股公司共同拥有服务公司的全部股份,并直接或间接拥有业务公司内的全部集团股。此外,荷兰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还持有美国壳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红利。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美国业务皇家荷兰石油公司管理机构董事成员和英国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的董事们同时也是壳牌荷兰石油公司董事会主席团的成员和壳牌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美国石油公司(集团控股)的董事。因此他们被统称为"集团董事"。同时由壳牌荷兰石油公司和壳牌英国石油公司董事会任命,组成一个联合委员会,即常务董事会,负责发展和策划集团的目标和长远计划。该常务董事会的主席是贺诗德(C.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约翰·吉宁斯(JohnJennings)先生。

壳牌集团共有11家服务公司承担着总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任务是为集团的各业务公司和关联公司(指集团持股

这些服务公司既按业务划分,又按地区与职能进行划分,用矩阵式管理方法对全球业务进行组织管理。从功能来看,荷兰海牙的服务公司侧重技术性服务,英国伦敦的服务公司侧重商业性服务。为了便于地区协调,服务公司还按地区划分,设立了5个协调局,即亚太、西欧、独联体和东欧、西半球和非洲、远东和南亚。

业务公司共有300余家,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化学品、金属及其它。每家业务公司均为独立组织,而其中很多是联营性质,并非完全由壳牌全资拥有,股东包括其它公司、*或个别投资者。凡由壳牌集团持股51%以上的,称为集团公司,其余的称为关联公司。各业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方针,并吸取服务公司的经验,通过他们获得其它业务公司的经验。业务公司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要征得服务公司的业务部门的意见后,和服务公司中的计划、财务、人事等部门协商,然后报区域协调局;区域协调局从区域资源和市场条件及集团能提供多少支持等方面进行研究协调,同意后才能上报集团董事局审批。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壳牌公司集团在比利时、法国、德国、荷兰、英国、日本、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等地设有12个科研和技术支持中心。集团各成员机构都坚持同一套商业操作、会计程序、安全及环境保护标准。集团的运作以"经营总则"所载的经营方针为基础。个别业务公司可因其所在地的情况,制定自己的嵌则,?quot;经营总则"是壳牌集团成员经营操作的总指导方针,它概括了壳牌各公司的主要目标和责任。从上述组织机构看,壳牌公司集团过去的管理模式属综合型管理。最近,壳牌公司集团为了提高竞争能力,将按壳牌化学、壳牌炼油。勘探开采等专业业务划分成全球性营业公司,并把研究机构也并入各相应公司。如:壳牌化工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壳牌公司全球化工业务,从1998年1月1日起也负责美国壳牌原有的化工业务。

5、经营战略

加强集团管理,建立业务组织

为保证同一地区内各种业务间的协调,发挥备经营公司的主动性,1959年壳牌集团公司通过在海牙和伦敦开设服务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公司,最高层成立“常务董事会”及通过地区监督在区域基础上协调各项业务等措施迈向了真正的集团管理,而不是将集团视为一家拥有很多分公司的机构。常务董事会的六位董事处于公司管理的最高阶层,管理着公司总体业务的拓展。他们每隔一周往返于伦敦和海牙之间,在绝对一致的基础上作出所有重大构想,重要计划与人事决定必须一致通过。这种*为更好地进行集团管理起了很好的作用。如80年代使壳牌集团避免了象竞争对手那样盲目收购其它公司,经营耗资巨大而又不很熟悉的行业。

70年代中期集团决定发展业务组织概念,以保证同一地区内各种业务间的协调,以一致的态度处理同*及其它团体的往来。同时将集团的主要活动发展成独立的业务,要求各营业公司就各项业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业绩报告。集团公司为每项业务制定发展策略,但允许营业公司保留日常决策权。1978年集团公司将地区组织职责进一步扩展至包括区内所有集团的业务,并提出了在个别国家设立壳牌专员的概念,壳牌专员协调并统筹该国的各项业务,直接向地区监督负责。同时,集团鼓励个人的主动性,在集团内部大约有260个重要经营公司被授予几乎完全的自主权,它们能对经营作出自己的决定,并有一系列服务公司通过科技服务作其后盾。这种分散化及自主权使经理们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并能对新规定、用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及任何危机迅速作出反应。

1996年初,壳牌公司集团对其运营结构进行了重组,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以及商业挑战。各业务公司以当地客户为重,每家公司的管理层都对本公司的业绩及长期发展负贡。集团设立12个研究开发中心和11个服务公司,以支持业务公司的发展。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

全球性开发和优化配置资源及市场

两次石油危机曾经给壳牌集团带来很大损失,针对全球石油供求关系不太稳定的情况,集团采取了把其业务进一步向世界各地扩展、实现资源和市场的全球化开发和优化配置的策略。壳牌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有勘探活动,在28个国家有石油生产,是全球上游活动最广泛的石油跨国公司。地理上的分散化使得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风波不会对集团的其它部分造成重大影响。一方面壳牌集团在全球各地大力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增加投资,以保持并进一步提高其油气探明储量和产量及其分布地区的广泛性。1997年公司集团的勘探费用计划继续增加。另一方面,壳牌集团也把大力开发全球市场作为自己经营战略的又一重点。它通过建立和拥有庞大的油气运输船队及数以万计的加油站和零售点,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巨大的销售网络:在全球33个国家建有54座炼厂和一批石化生产基地及相关经营公司,建立了规模很大的全球生产、销售市场体系。在把握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占领新的市场,打入东欧、拉美和亚太等地区,不断改善其在全球范围内的产销衔接和市场体系。

保持对市场的高度反应能力,把握时机

保持稳定发展壳牌集团十分注意提高其对国际市场的反应速度。对看准了的市场,不借投入巨资,以把握时机,获得最大利益。如1989年西班牙*刚刚取消国家石油公司对国内加油站的垄断经营后,壳牌集团立即打入这一市场,在短短的2年内就在西班牙建立起了壳牌的加油站网。再比如针对欧洲炼油业的过度饱和,集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压缩其在该地区的炼油能力,另一方面在亚非拉地区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炼油装置和石化装置。针对近年来化工业获利能力持续下降的情况,集团在近年陆续出售了一些精细化工部门。为了应付突然发生的情况,壳牌集团在各地的经营公司还通过场景式预测定期进行石油中断"或"有变故"的演习。由于这样的努力,使得该集团能够保持稳定发展,即使是海湾战争爆发时也做到了及时应变,没有遭受大的损失。

以核心事业为主,进行多元化管理

公司在美国的业务分布壳牌集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注意将自己的多元化经营范围集中在与石油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化工紧密相关或协同的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很少跨范围去经营自己不熟悉的行业。这种组合有助于避免季节间的波动,同时上游(石油勘探和开发)与下游(炼油与销售及相关化工产品)和相关的海运、煤炭等行业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

在1992~1996年间,集团总资本支出中油气(石油勘探开发和炼油与销售)所占比例一直保持在75%~90%,保证了核心事业的发展;集团总销售收入中油气收入所占比例也一直保持在85%~90%的水平。同时集团十分注意加强石油炼制和化工的衔接和结合,在今后几年将对下游业务加大投资力度(计划今后5年投资47亿英镑)。该集团的煤炭、有色金属业也保持了稳定的发展,1996年煤炭销售量达到1850万吨,比上一年增加5%。

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发展新技术

不断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是壳牌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壳牌集团在通过有关服务公司加强对全集团科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搞好对经营公司的科技咨询服务的同时,保证公司对科技的投入,1992~1996年间,公司集团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投资始终保持在7亿美元以上。近几年来,集团的油气勘探越来越多在深海和极地等水深、高寒条件下进行,投资和环境风险大大升级,壳牌集团依靠自己开发的新技术减少了这方面的风险。同时,集团依靠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了配套石化、化工事业的迅速发展。此外集团还注意利用其雄厚的资本,通过与其它公司的合资经营,分享合资对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七十四,在《巴伦周刊》公布的2006年度全球100家大公司受尊重度排行榜中名列第八十。

6、企业产品

润滑油技术  

壳拥有领先的润滑油技术,是最早掌握PAO基础润滑油制造技术的炼油厂之一。随后壳牌于1979年正式量产了一种由矿物油高度精炼的全加氢极高黏度基础油,由于其性能极为接近PAO而成本低很多,被壳牌称为XHVI全合成润滑油,并将黏度稍低的VHVI基础油卖予另外一个独立机油制造商嘉实多。并导致后者*与美孚石油公司对簿公堂,称为著名的“Who'sFull-synthetic”论战,最后双方和解,但由于XHVI最终被认定为是和PAO一样的一种合成配方,因此被普遍认为壳牌在嘉实多与美孚的争端中获利。目前壳牌已经停产了所有PAO基础油的汽车商用润滑油,其最高等级的HelixUltra润滑油亦只采用XHVI基础油配方。

壳牌多宝(Turbo)系列涡轮机油

  包含3系列,分别为壳牌重负荷燃气轮机和涡轮机机油系列、带齿轮箱的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和重负荷联合循环涡轮机机油系列、工业蒸汽和轻负荷燃气轮机及涡轮机机油系列。适用于从高温燃气轮机系统到联合循环轮机系统的涡轮机。多宝的使用寿命长,空气释放性能及过滤性能优良,能使涡轮机的操作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壳牌工业润滑油有多个系列产品,多宝只为其中一个系列。 

壳牌大雅纳(Diala)系列电气绝缘油

由2大系列产品组成,分别是标准应用场合系列和特殊应用场合系列。壳牌工业润滑油有多个系列产品,大雅纳只是其中的电气绝缘油系列。大雅纳的倾点可点至-40℃,有低温性能,抗氧化性稳定,特别适用于发电机变压器和超高压直流输电变电站等。而且传热迅速,低粘度油在系统内容易循环,提供有效的冷却性能和热传递性能。在电气绝缘系统中此性能很重要。

7、中国市场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

壳牌在中国发展业务,已超过一百多年。

在十九世纪90年代初,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始创人马科·森默和森姆·森默兄弟,便已开始把煤油输入中国,并在香港、上海、广州和厦门建立油库。

1894年,森默兄弟已用散装油轮运送煤油到上海。同年,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开始进"Crown"牌煤油到中国。(当时内地称这"Crown"的品牌为僧帽牌;在香港则称宝盖牌)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原是竞争对手。

1903年,两家公司合作经营远东的业务,在伦敦成立亚细亚火油公司。亚细亚火油公司分别於1906年及1908年在香港及上海成立办事处。

1913年,两个办事处分别成为亚细亚火油(华南)有限公司和亚细亚火油(华北)有限公司的总办事处。

1907年,荷兰皇家与壳牌运输合并业务,成立荷兰皇家/壳牌集团。但当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仍通过亚细亚火油公司的名义经营。

至二次大战前,壳牌在中国设立了超过50间附属公司,在约20个省份经营1000个经销处。大战期间,所有设备给日军占据,并严重破坏,一切经营活动停顿。

战后,壳牌的重建工作迅速进行。当*于1949年成立时,壳牌已雇有员工超过1000人,其中包括35名外籍员工和4名华籍经理。

1950年后,壳牌继续在中国发展,并成为当时唯一一间留在中国经营的西方油公司。壳牌在上海的总办事处获准保留,直至1966年,该办事处才结束。与此同时,壳牌在香港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业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1970、71年,壳牌获邀参加广州交易会。

1980年,壳牌在北京建立办事处,积极开展化工产品贸易。

1983年,壳牌先后与埃克森石油公司及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作,开始在南中国海进行石油勘探工作。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壳牌先后于1985年及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了两个合资油库。此后,壳牌在中国更加积极投资,目前,已在多个省市发展广泛的业务。

8、企业事件

退出新西兰市场

2018年3月16日消息,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已决定退出新西兰市场,结束在这个国家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运营。

该石油巨头已同意将其在新西兰的资产以5.78亿美元售予澳大利亚OMV集团,包括北岛西岸的Maui油田,后者是新西兰最重要的油气资源。

此举是壳牌一项更广泛的债务削减计划的一部分,目标是在2018年年底前剥离价值300亿美元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