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手房交易必知 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按照东莞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相关规定,东莞二手房交易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众多税费项目中,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据税费的“大头”。身边有不少人将要加入买房大军,在东莞买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价格更实惠、配套更完善,所以不少人会选择购房二手房,但是对于买房新手来说,经过了前期选房订房之后,最犯愁的应该就是二手房种类繁多的税费问题了。
下面详解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需要两种费用
个人所得税征收需要两种费用:转让房地产所得的20%与转让房地产收入的2%。
征收转让房地产所得的20%,适用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等情况。
征收转让房地产收入的2%:需要个人核定征收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
(1)如何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财产原值是指购置或建筑该房产(含土地出让、转让金)的价值,必须凭合法票据(发票、财政票据)或购房合同减除;合理费用是指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购置时支付的契税和办证费、住房装修费用(按比例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中介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必须凭合法票据(发票、税票或财政票据)减除。装修费发票不仅要求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相一致,且发票上必须列明的装修房号的详细地址,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可按规定比例扣除。
(3)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且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均应按全额带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带征率(目前为2%)。
(4)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