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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群众艺术馆

科普小知识2022-09-28 2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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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群众艺术馆建于1960年,承担着指导全市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挖掘整理民间文化艺术的职责;组织承办市委、市*、市文化局主办的大型艺术庆典、演出、展览等活动。建馆以来,创作、编排的各类文艺作品多次在全国、全省大赛中获奖,或在*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常年在文化广场组织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先后被国家文化部和全国少年艺术委员会及山东省文化厅评为“全国少年儿童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全国及省市级嘉奖。

1、基本介绍

烟台市群众艺术馆为国家一级艺术馆,是烟台市*设立的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辅导群众艺术创作,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烟台市文化局。新馆建筑面积20000余平方米,拥有13000余平方米的烟台大剧院、容纳2000余人的露天剧场、近680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办公楼。馆内美术展厅、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戏曲排练厅、器乐排练厅、多媒体教室、画室、琴房、摄影工作室、MIDI音乐工作室、烟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陈列厅等文化活动设施功能完善,条件先进。

2、艺术馆成果

近年来,在市文广新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艺术馆*职工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烟台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音乐作品《闯海人》、舞蹈作品《舒心的日子扭着过》、《我和爷爷踩高跷》、大合唱《沂蒙山小调》、《雨后彩虹》分别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实现了烟台市群众文艺创作领域的新突破。我馆常年开设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60多个专业培训班,学员3000余人;每年举办各类展览40余场、举行各类艺术讲座10余场;通过“三位一体”的文化服务模式,每年在文化广场、大剧院、小剧场举办演艺活动60余场;组建文华爱乐乐团、群星合唱团等多支馆办文艺团队,常年活跃在基层,成为我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自2008年起我馆实施的社区文化辅导员“孵化计划”,举办培训班十余期,培训学员700余名,真正实现了“培训一个人,带动一支队伍,影响一个社区”的目标;2013年1月赴法国昂热成功举办“烟台风情摄影展”,9月在烟台举办“法国昂热文化周”,“法国卢瓦尔国立交响乐团音乐会”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了我市对外文化影响力。馆内目前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3项、省级保护项目33项、市级保护项目97项,其中艺术馆保护项目《烟台剪纸》作为中国剪纸的一部分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3、所获荣誉

烟台市群众艺术馆2007年被烟台市委、市*授予烟台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2011年被烟台市委授予烟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3年11月**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来我馆视察,对我馆的群众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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