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罗伯特·豪斯

科普小知识2022-09-29 12:28:28
...

罗伯特·豪斯(RobertJ.House):多伦多大学的组织行为学教授,路径-目标理论的最早提出者。

中文名:罗伯特·豪斯

外文名:RobertJ.House

出生日期:1936年

职业:学者

毕业院校:底特律大学

主要成就:路径-目标理论的最早提出者

1、人物经历

罗伯特?豪斯(RobertJ.House)出生于1936年,曾经就读于底特律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底特律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24岁时(1960年),他获得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豪斯曾在多所高校任教,先后执教于纽约市立大学(CUNY)的伯纳德·巴鲁克学院(BernardM.Baruchcollege)、密歇根大学和俄亥俄州立大学,后来落脚于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

他在1965~1968年间,曾出任麦金瑟管理学研究基金会的执行理事。其中以1976年出版的《管理过程及组织行为》最为出名,是《管理科学院评论》、《加拿大行为科学》与《组织行为学教学杂志》等刊物的编委。

2、思想贡献

罗伯特?豪斯最先提出领导方式的路径—目标理论,目前该理论已经成为当今最受人们关注的领导观点之一。

豪斯认为,领导活动正好就是要影响部下的这两个方面。作为领导者,无非就是做两件事,一是要让部下清楚,他的努力能够得到相应的报偿;二是要帮助部下,将期望转变为动力,并使部下找到实现这种期望的路径。

豪斯主张领导方式的可变性。他认为,领导方式是有弹性的,为了考察这些方面,豪斯确定了四种领导行为。这四种领导方式可能在同一个领导者身上出现,因为领导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斟酌选择,在实践中采用最适合于下属特征和工作需要的领导风格。豪斯强调,领导者的责任就是根据不同的环境因素来选择不同的领导方式。如果强行用某一种领导方式在所有环境条件下实施领导行为,必然会导致领导活动的失败。

随着时代的发展,豪斯也没有固守着“目标-途径理论”而止步不前。20世纪90年代中期,豪斯和他的同事们根据多年的实证研究,在“目标-途径”理论的基础上,综合了领导特质理论、领导行为理论以及权变理论的特点,以组织愿景替换并充实原来的“目标-途径”,围绕着价值这个核心概念,阐述了什么样的行为能有效地帮助领导者形成组织的共同价值,以及这些行为的实施条件,提出了以价值为基础的领导理论。

3、主要著作

豪斯在企业管理和学术研究刊物上发表过数十篇论文,出版了五部著作。其中以1976年出版的《管理过程及组织行为》(与艾伦·菲利、斯蒂芬·克尔合著)最为出名,被许多院校采用作为教科书。此外,他还兼任美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和美国心理学会特别会员,是《管理科学院评论》、《加拿大行为科学》与《组织行为学教学杂志》等刊物的编委。

豪斯于1971年在《行政科学季刊》上发表了《有关领导效率的目标-途径理论》一文,后来,他又与米切尔合作,于1974年秋发表了《关于领导方式的目标-途径理论》(Path-GoalTheoryofLeadership),这两篇文章在管理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在90年代中期,豪斯又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学界普遍认为,在各种领导理论中,豪斯和米切尔的目标-途径理论的学理性是较强的,影响也是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