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严查房地产非法集资
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2018年5月23日起至6月30日,济南将在全市房地产领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排查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预售房屋、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
1、概述
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2018年5月23日起至6月30日,济南将在全市房地产领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排查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预售房屋、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
2、时间安排
此次排查从5月22日至2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市城乡建设委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并填写“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5月28日至6月9日,结合房地产专项检查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对列入排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6月10日至30日,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风险状况分析,责令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整改,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3、排查重点
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排查重点分为四类:以房地产开发建设形式的非法集资,主要是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企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借以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上一篇:黑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