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业
孟业,字敬业,钜鹿安国人。家中原本贫寒卑微。年轻时做州吏,品性廉洁谨慎。
姓名:孟业
字:敬业
籍贯:巨鹿安国(今河北辛集市)
1、资料一
《北齐书孟业传》
原文
孟业,字敬业,巨鹿安国人。家本寒微,少为州吏。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匹与之,拒而不受。魏彭城王元韶拜定州,除典签。长史刘仁之谓业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未几仁之征入为中书令,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余人不可信也。"又与业别,执手曰:"今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唯正与直,愿君自勉。"业唯有一马,因瘦而死。韶以业家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偿,业固辞不敢。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对曰:"业以细微,伏事节下,既不能裨益,宁可损败清风!"后齐高祖书与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韶,高祖之婿也。仁之后为兖州,临别谓吏部崔暹曰:"贵州人士,唯有孟业,宜铨举之,他人不可信也。"崔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绩,使刘西兖如此钦叹?"答曰:"禀性愚直,唯知自修,无他长也。"
天保初,清河王高岳拜司州牧,闻业名行,复召为法曹。业形貌短小,及谒见,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后寻业断决之处,乃谓业曰:"卿断决之明,可谓有过躯貌之用。"寻迁东郡守,以宽惠著。其年,麦一茎五穗,其余三穗四穗共一茎,合郡人以为政化所感。寻以病卒。
译文
孟业(?-约577),字敬业,巨鹿安国(今河北辛集市)人。孟业家境原本贫寒低微,年轻时任州府官吏。他秉性廉洁谨慎,他的几个同僚侵占盗窃官府的绸绢,分三十匹给他,孟业拒不接受。行台郎中郭秀对他总是以礼相待,刚要向上举荐他,不巧,这时候郭秀去世了。
东魏彭城王韶,是大丞相高欢(后被追尊为北齐神武皇帝)的女婿,被任命为定州长官,孟业被任命为典签之官。长史刘仁之对孟业说:"我在州衙之外,您在州衙之内,只要我们同心协力,事业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不久,刘仁之被征召入朝做了中书令,临上路时,刘仁之向元韶陈述说:"殿下您身边可信任的人,只有孟业。希望您专一任用他,其他的人是不可信任的。"刘仁之又与孟业告别,拉着手说:"现在我离开您到都城去,您就失去了帮助,我恐怕您在以后的时间里,不能自我保全。只有坚守正与直,希望您以此自勉。"
孟业只有一匹马,瘦弱而死。彭城王韶认为孟业家境贫穷,就让州府官吏一同吃马肉,想让这些人多给孟业一些钱,孟业坚决推辞。彭城王韶于是戏谑地对孟业说:"您是求取声誉的人啊。"孟业回答说:"我因为身分低贱,低身侍奉您,既然不能做有用的事,怎么能损伤败坏清廉的风气呢!"停了一下,又说:"我身为典签,是州中的一个重要职位,有的人想向我贿赂财物,只担心没有机会罢了。现在让他们吃马肉,恐怕导致聚财敛物,有损于声名,因此,我只好违背您的意愿了。"后来不过十天,元韶身边的王四德、董惟金,他们的马也死了,他两个把马肉分送给人,借此敛财。长史裴英起密奏告发。高欢写信给元韶,对他大加责备。不久,孟业因遭奸人诬陷诋毁,被派出巡行县中事务。齐高祖高欢又写信责备元韶说:"姓孟的那个典签,极能用尽心为官,为什么竟让他到下面任职,而不安排他在你面前当官呢?"元韶接信后,立刻派人到下面接替孟业的职务。孟业回来时,下面赠送的物品一点也不接受。
刘仁之后来被派到西兖州做官,临别时,他对吏部郎中崔暹说:"您这个州的可用人才,只有孟业,应该选拔推荐他,其他人不可相信。可不要忘了啊!"崔暹问:孟业说"您先前在定州,不知有什么政绩,使刘西兖(用为官之地尊称刘仁之)如此钦敬赞叹?"孟业回答说:"我禀性愚直,只是懂得自我修养罢了,没有别的长处。"后来,元韶做了并州刺史,孟业仍为典签,并兼长史。
齐天保初年(550),清河王高岳被任命为司州牧,高岳听说的名孟业声品行,便征召他担任法曹之职。孟业形貌矮小,等到他谒见高岳时,高岳从内心里看不起孟业,只是看着他笑而不说话。后来,高岳找到判决孟业查处的案件,大为感叹,才对他说:"您判决案件很英明,可以说超过了您的身材和容貌。"孟业后来补任河间王郎中令,清贫自守,未曾有失。
文宣帝高泽对侍中裴英起说:"卿认识河间王郎中孟业否?朕昨日见到他的国司(由*分配的地方行政长官)文案,似是个好人。"裴英起赶忙恭敬地对文宣帝说:"过去他与臣一同奉事魏彭城王元韶。孟业这个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文宣帝说:"如果真象你说的那样,以前真是大大的委屈了孟业。"于是,任命孟业担任了中书舍人一职。
皇建二年(561),孟业升迁为东郡太守,为官仍以宽和仁惠著称。这一年夏天,五官张凝因出使到此,看到在一株麦茎上长着五个穗,其余的一根茎上也长着三穗四穗不等。全郡的人都认为这是孟业政治教化感动上天的结果,于是,立即将这天降祥瑞申报给上司。
武成帝河清三年(564),武成帝高湛命令民间大量养驴,催购相当急迫。但老百姓穷困异常,拿不出钱来。孟业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无计可施。沉思良久,他慨然道:"我既然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怎么能坐看老百姓的这种急难?应该拿出国库中的钱财,贷给老百姓来买驴。今后如有什么差错,由我自己承担下来。"后来为这事他遭到宪司的弹劾。被押送上解那天,东郡的老百姓都哭着跟随在他的身边,不停地安慰他。送孟业出关的,有好几百人。他们直送到黎阳郡的西边,才得以辞别。这时候,大家拉手痛哭,悲戚之景连行路的人都被感动了。随即,不少人又赶到都城,向朝廷诉说孟业的冤情,皇上于是下令,将孟业放回。听到这一消息,东郡的老百姓,纷纷拥到黄河边上,迎接孟业。
武成帝在位期间,经常亲自带领兵将征讨敌人。一次自洛阳返回都邑邺城,从东郡路过。太守孟业摆上牛肉美酒,率领百姓僚属在路旁拜谒。孟业趋前道:"粪土臣孟业,伏惟圣驾亲行,有征无战,谨献上这一点薄礼,以表示合郡百姓的心意。"接着,便与百姓僚属一起高呼万岁,导引前行,武成帝对孟业大大称赞嘉奖了一番。后来,任命孟业为广平郡太守。这时候,孟业年纪已老,理政已力不从心,大不如在东郡时政绩卓然。
幼主高恒承光元年(577),邺就是北宋末年,孟业被任命为太中大夫,加卫将军。可惜在任时间不长,他就去世了。
2、资料二
《北史列传第七十四》
原文
孟业字敬业,钜鹿安国人也。家本寒微,少为州吏,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匹与业,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甚相礼接,方欲荐之,会秀卒。魏彭城王韶,齐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业为典签。长史刘仁之谓业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未几,仁之入为中书令,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余人不可信也。"又与业别。执手曰:"今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唯正与直,愿君自勉。"业唯有一马,瘦死,韶以业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相酬偿。业固辞不敢。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对曰:"业为典签,州中要职,诸人欲相贿赡,止患无方便耳。今唤食肉,恐致聚敛,有损声名,所以仰违明教。"后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并以马死托肉,为长史裴英起密启,神武有书与韶,大致诮让。业寻被谮,出外行县事。后神武书责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业亦随还,赠送一无所受。仁之后为西兖州,临别谓吏部郎中崔暹曰:"贵州人士,唯有孟业,铨举之次,不可忘也。"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刘西兖如此钦叹?"业答曰:"唯知自修也。"--唐李延寿《北史列传第七十四》
译文
盂业字敬业,是钜鹿安国人。家中原本贫寒卑微。年轻时做州吏,品性廉洁谨慎。一起共事的官吏众人,侵占窃取了官府的绢帛,分了三十匹给孟业,孟业拒绝了,没有接受。行台郎中郭秀非常器重他,对他以礼相待,正想要举荐他,恰巧在这时候郭秀去世了。
魏朝的彭城王元韶,是后来被追谥为北齐神武帝的高欢的女婿。元韶被任命为定州刺史,他就授予孟业典签之职。长史刘仁之对孟业说:"我在外衙,您在内衙,我们同心协力,可能会有所成就吧?"不久,刘仁之入朝做了中书令,临上路时禀告元韶说:"殿下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只有盂业。希望您让他独当大任,其他人不可信任。"又跟孟业告别。拉着他的手说:"现在我离开彭城,您就失去了援助,担心您以后不能自我保全,只有忠正耿直,希望您努力做到。"
盂业只有一匹马,瘦死了。元韶因为孟业家里贫穷,就让州府的官吏差役一起吃马肉,想让他们重重地酬谢补偿孟业。但是孟业坚决推辞不肯照办。元韶就和孟业开玩笑说:"你是个要谋求声名的人啊!"孟业回答说:"我身为典签,担当州里的重要职位,众人想贿赂我财物,只怕没有机会罢了。现在叫他们吃马肉,恐怕导致聚敛财物,有损于官府名声,因而我才违背您的英明教诲。"后来不到十天,元韶身边的王四德、董惟金都因为马死送人马肉敛财,被长史裴英起暗中参奏。高欢(神武)写了一封信给元韶,对他大加责备。孟业不久被诬陷诋毁,离开州府到各县巡查政务。后来高欢(神武)又写信责备元韶说:"那个姓盂的典签,办事非常谨慎认真,为什么竟让他离开了州府呢?"等元韶派去代替他的人到任后,孟业也随即回了定州。别人赠送的物品他一点没接受。刘仁之后来到西兖州做官,临走时对吏部郎中崔暹说:"你们州的人才,只有孟业一个(最突出),铨选举荐的时候,不要忘记他。"崔暹问孟业说:"您以前在定州,有什么政绩,让刘西兖对您如此钦佩叹服?"盂业回答说:"我只是懂得修养自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