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
拒载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是出租车驾驶员看见乘客招手,主动停下来询问乘客目的地后拒绝载客的。二是出租车停在候客区,驾驶员看见乘客走过来,询问乘客目的地后拒绝载客的。
中文名:拒载
外文名:refusetotakepAssengers
性质:行为词语
涉及方面:交通
1、简述
拒载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是出租车驾驶员看见乘客招手,主动停下来询问乘客目的地后拒绝载客的。二是出租车停在候客区,驾驶员看见乘客走过来,询问乘客目的地后拒绝载客的。
遇到上述情况千万不要怕麻烦,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当然,出租车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查处,需要市民提供可以查实的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误会,但有些市民因举证程序和手续问题,怕麻烦,不愿意配合提供相关证据,给少数违章违规行为查处带来了难度,因此造成了少数出租车司机有恃无恐,无视管理规定,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拒载: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营运的主要目的就是按照乘客的要求将乘客送到指定的目的地。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就违背了出租汽车营运的根本宗旨,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2、拒载的典型表现
一:是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二:是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三:是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在管理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可不认定为拒载行为: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4:乘客要求出本行政区域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
6: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在机场、火车站等设有出租车调度站点的地方,乘客应到指定地点排队打车。
3、拒载的惩罚
按照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拒载最高将被罚款2000元。2012年12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公示了《2012年市级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结果》,明确规定北京出租车拒载的罚款额度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在交通委公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运营规定”处罚的法律依据,最终明确为《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第30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16条的规定,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在营运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并可暂扣营运资格证件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营运资格证件。”
4、三种拒载行为
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3.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