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泉
曾泉,江西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永乐十六年(1420年)戊戌科进士,选庶吉士,改监察御史。宣德年间,都御史邵玘甄别属僚,曾泉被贬为汜水典史,卒于任内。正统四年,河南参政孙原贞上言称赞其功绩,请求朝廷恢复其名誉地位。明英宗应允。
中文名:曾泉
祖籍:江西泰和
朝代:明朝
官职:监察御史
1、人物生平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1420)进士,选为庶吉士,后改任御史。宣德初年,都御史邵王己甄别官吏,泉被贬为汜水典史,逝于任上。
正统四年(1439),河南参政孙原员上书称“:泉行为端正,为官廉洁,勤于政务,办事敏捷,不因被降黜而有怠惰之心。他亲自督促百姓开垦荒地,收割庄稼,砍伐木材以备营造和修理房舍,发展商业,交纳汜水县所欠官课,而且官府还有储备,百姓不受侵扰。他还建造船只,备办棺椁,供应百姓日常器物。百姓婚丧无力举办者,都受到泉的资助。泉去世之日,老幼痛哭。臣到汜水时,泉已死三年,而百姓尚怀念他的恩惠,说起来都泪流满面,虽历代良吏也没能胜过他。如果全国有像曾泉这样的官吏数十人分别治理郡县,则可使朝廷恩德广布于人民。曾泉虽为前朝官吏,本朝也应下诏褒奖其德行、德政。可惜未受到重视,其官阶未得到恢复,使泉终身蒙受贬谪之名,不为当代所知,实可怜恤。请求追复泉的官爵,表彰其功绩,以教育未来的官吏。”英宗采纳这一建议。
2、史书记载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宣德初,都御史邵玘甄别属僚,泉谪汜水典史,卒。
正统四年,河南参政孙原贞上言:“泉操行廉洁,服官勤敏,不以降黜故有偷惰心。躬督民辟荒土,收谷麦,伐材木,备营缮,通商贾,完逋责,官有储积,民无科扰。造舟楫,置棺椁,胆民器用。百姓婚丧不给者,咸资于泉。死之日,老幼巷哭。臣行部汜水,泉没已三年矣,民怀其惠,言辄流涕,虽古循吏,何以加兹。若使海内得泉等数十人分治郡邑,可使朝廷恩泽滂流,物咸得所。虽在异代,犹宜下诏褒美。而奖录未及,官阶未复,使泉终蒙贬谪之名,不获显于当世,良可矜恤。请追复泉爵,褒既往以风方来。”帝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