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5月,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中心城区——城关区。法院内设16个机构和6个派出法庭。
1、法院简介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5月,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中心城区——城关区。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少年法庭、法警队16个机构和白银路、鼓楼巷、靖远路、渭源路、拱星墩、雁滩6个人民法庭。全院编制272名,现有法官170名,法警17名,其他工作人员78名,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以上学历干警199名,占全院干警人数的78.35%。*254名,工人编制人员21名,院领导11名,中层*49名。城关区人民法院系甘肃省最大的基层法院。其中,少年法庭为甘肃省唯一的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专门审判法庭,全方位、多层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全国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行政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法院行政审判联系点;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甘肃省范围内可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两个基层法院之一。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院的财务、机要、保密、文印、档案、车辆、物业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院的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和使用;贯彻落实相关行政后勤规章制度,为审判活动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安排本院的绿化、清洁卫生、义务劳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枪支、弹药和涉案赃款赃物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用品、服装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干警、保安值班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
根据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组会工作;负责*考核、考察、任免、奖惩、培训工作;负责人事调配和干警的劳动工资报批工作;负责干警的业务培训、学历培训以及司法考试培训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核报工作;负责干警休假及考勤统计、审查工作;负责官信息库、人事信息库、公务员信息库、工资信息库的录入、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立案庭
负责本院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刑事公诉、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人民法庭立案工作除外);负责本院依法受理的申诉、再审等其它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计算并通知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工作;负责办理立案阶段缓交诉讼费的审查、报批手续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和督促工作;负责协助外地法院代询、代查、代送达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和审理;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房屋及土地纠纷案件以及与房屋及土地相关的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民事案件;指导各人民法庭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二、第三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证券、期货、票据、破产、保险等商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的商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商事案件;
(七)行政审判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及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的行政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行政案件。
(八)少年法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涉及主体系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从刑事、民事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负责在法庭、学校、社区、家庭之间,建立对未成年人人格社会调查、心理矫治、帮教回访等一系列工作;负责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
(九)审判监督庭
负责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复查工作;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或交办的再审案件和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负责审理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的抗诉案件;负责审理对本院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全院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案件评查、错案确认工作;办理其他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十)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执行;负责经本院一审、上级人民法院终审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负责执行仲裁机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的执行;负责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负责对本院裁定、准予执行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办理委托执行的案件;
(十一)研究室
负责完成相关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年度工作安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有关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院法制宣传和对外报道、简报、信息的收集编发工作;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办理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意见征求工作,组织学术论文的撰写;负责本院法律、法规等书籍报刊的征订、发放、借阅工作;
(十二)司法警察大队
贯彻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贯彻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制定、实施司法警察的工作计划;履行押解人犯和维护好法庭秩序,配合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搞好本院值班警卫,楼层巡逻,特别是审判区的巡查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执行上级法院调配的任务;
(十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负责完成年度本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负责廉政监督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违法违纪干警举报的接待、来信来访及答复工作以及违法审判、执行责任的追究工作;协同政工科检查考核本院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党组*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研究、讨论,及时请示汇报。建立健全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机关党委日常的党务工作,及时安排党员学习和教育工作,加强推进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根据区直机关党委的要求做好全院党员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违*纪的党员按照纪律条例的规定进行处分;负责做好本院党组织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半年、年度统计及日常党建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五)各人民法庭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各法庭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侵权损害赔偿等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院长交办的案件;负责本法庭管辖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指导、配合该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对来信来访要有答复,并进行登记;办理本庭已发生法律效力能即时清结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十六)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本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监督检查法定审限执行情况,督办重要案件;承担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司法公开等工作;负责司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的准备与记录工作;负责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制定全院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指导和规范本院裁判文书写作。
3、法院建设
2009年、2010年城关法院先后购置了渭源路、拱星墩两个人民法庭,面积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一类人民法庭的标准。2009年,建成了全院局域网、电子信息资料室,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网络报评工作。2010年,建成了5个数字化法庭,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2011年,组建了院内移动通讯网络,完成了办公电话的改网升级,新设了院内和人民法庭网络光纤,更新升级了局域网管理系统,完成了6个数字化法庭的安装和全院安全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建成了城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数字审委会管理系统,科技强院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