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仗刑下手有多狠?为什么没打几下人就死了?
在我国的“五刑”当中,杖刑排名在第二位,这个刑简单的说就是拿着打滚子打屁股。其实最初的“杖刑”与“笞刑”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施行的地方可能不一定是在屁股上了,有可能是在背上。而这就到导致了很多受刑者还没挨几下就被活活给打死了。因此,从唐太宗时期开始,“杖刑”和“笞刑”正式分家。在唐朝的律法之中,杖刑有着从60棍到100棍五种等级,那么问题来了,按照人体正常承受能力来计算,普通人的身体到底能够承受多少杖呢?
大家知道,古代的“杖刑”,可不同于小时候父母拿裤腰带抽你的屁股,所谓“杖”,都是直径碗口粗的大棍子,光是想想那种棍子以极快的加速度冲击屁股,很多人心中就会感到不寒而栗。而按照正常的行刑方式来说的话,如果不出意外,只需20杖就足以结果一个普通人的性命。
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却出现了很多奇怪的案例,有些人是百打不死,而一杖就要命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同样是庭杖,为什么最后产生的效果却截然不同呢?要知道,实施庭杖的也是人,犯人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他们的手上,因此多年以来,他们苦练打屁股的功夫,从而诞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打法。
据说,要练习打屁股的绝技,需要首先将一张宣纸放在豆腐上面,然后使用棍棒猛击,以宣纸不破、豆腐破碎为最高境界。如果犯人的家属肯塞钱,或者挨打的和行刑人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打屁股的时候就只做表面文章,虽然看上去外面打得皮开肉绽,但是实际上根本没什么大碍,回去涂个金疮药,第二天就能够下地走路;要是不给钱,或者正好是仇人的话,就按照对付豆腐的方式对付犯人,一棍子下去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是实际上已经伤及了犯人的五脏六腑,弄不好大出血一命呜呼也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当然日子久了,朝廷也能够看出些许门道,于是将庭杖的轻重程度分为“打”、“着实打”和“用心打”三种程度。所谓“打”,就是让行刑人随便糊弄一下,不需要太认真;而所谓“着实打”,那就是要实实在在下真功夫去行刑了,不打个天昏地暗决不罢休;最后所谓的“用心打”基本上是宣告了犯人的死刑,因为在这种程度的刑法之下,犯人们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