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科技治理体系需要探索“无人区”里的新路径
新时期,我国重大社会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形势发生了“百年前所未有的变化”,给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和挑战。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治理能力,是中国科技创新爬山的强大推进器。它们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必要工具箱。这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科技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科技创新系统的内部治理和科技创新与社会关系的外部治理,两者既不同又密切相关。内部治理的主要目标是更有效地实现知识生产。它的制度化形式主要是人们常说的科技*和机制。外部治理的主要目标是更好地履行科技创新的社会责任。这是一个相对较新但越来越重要的领域。
在新时代,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系统的内部治理,使科技创新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科技创新人才能够更好地、更敢创新,最终实现更高质量知识生产的目标。一是中国科技创新进入“三个运行并存”的新阶段。它需要解决“瓶颈”问题,在“无人区”探索新的道路。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和机制改革,充分激活资金、项目和设备,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适应科技创新体系内部治理新任务、新环境的新要求。二是正视“钱学森问题”,正视人才引进、使用和评价面临的旧问题和新挑战,着力深化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和机制改革,用能否大量产生人才和能否聚集世界各地的人才作为科技创新内部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三是正视科技创新文化生态中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症结,从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机构、人才、项目评估标准和方法以及违法行为的惩治和预防等方面理顺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努力营造勇于探索、勇于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生态。
新时期,要加强科技创新与社会关系的外部治理,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更全面、更均衡发展的能力,增强科技创新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能力,提高科技创新的包容性。首先,信息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它正在深刻地重塑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在给世界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结构性阵痛”。如何缓解和应对新一轮全球、区域和集团结构性失衡,提高科技创新红利的普遍性,是各国科技治理*改革和能力建设面临的共同挑战。第二,随着数字转换的加速推进,数字世界、物理世界和生物世界正在加速融合。直接针对人类自身的科学技术创新,如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正在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突出技术和社会风险的时期。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其他社会系统,如信息、能源、交通和医疗保健,已经被迅速地重新塑造,形成了跨越地区和国家的各种复杂巨系统。这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将受到极大的考验。巨大的商业利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和分布式科学研究模式,在加速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同时,也增加了技术被误用和滥用的风险。当它们更真实地影响到人类尊严、自主、公平和正义等价值观和伦理规范时,价值观的冲突、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分裂将增加社会分裂和群体冲突的风险。第三,权利和风险意识的提高,以及对更好生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使得人们对安全、环境、*、公平和正义的需求更加强烈。人们对科技创新和治理的“价值敏感性”正在迅速上升。当务之急是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技术、伦理、法律和社会风险,并通过形成一套能够有效识别和浓缩社会意愿“最大公约数”的治理机制,进行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向外看,有利于科技创新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从内部看,它有利于科技创新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新时期应加强科技治理的国际合作,加大科技创新体系的高层次开放,深入参与国际科技治理合作,积极推进全球创新共同体建设。一是中国科技创新体系不够开放,国际科技创新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对外开放的更高水平,深入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分工体系。这就对中国的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一个需要抓住的新机遇,也是一个不可把握的新挑战。第二,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规则正在进行深度调整。如何更好地维护中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地为中国科技治理的经验和项目做出贡献,如何更好地分担全球科技创新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是中国提升科技治理能力、提高国际科技创新治理合作水平和有效性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第三,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大幅提升,国际社会将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的科技创新给予更多的关注、更多的要求和更多的期待。大象不能躲在它们后面。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巨大而快速的追求者。这种结构性地位决定了中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和具体措施,这将受到更多的审视甚至质疑。如何更及时、准确、有效地向世界解释和解释,如何更好地讨论、共同建设和分享科技创新的红利和中国的发展机遇,是新时期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问题。
总之,科技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子系统,科技治理需要遵循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和总体框架。同时,科技创新所固有的不确定性、科技创新活动的专业性以及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巨大影响,要求科技创新关注自身的特殊性,创造性地实现知识生产的目标,实现科技创新的社会功能。因此,科技治理必须超越科学共同体和科技体系的界限,适应科技发展、社会结构基础、人们思想观念和国际科技创新环境的深刻变化,针对老问题和新挑战,敢于改革创新,敢于克服困难,努力完善科技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技治理的系统化能力,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凝聚力,保障科技创新更好地满足人民更好生活的需要。
——原标题:着眼新时期问题,努力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