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是几月几日
12月10日为世界*日,为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
世界*日提醒人类,现时在人类的社区及全世界,还有持续的*问题。要让*在全世界得以落实推行,还有赖全人类的努力。
中文名:世界*日
外文名:Human Rights Day
时间:每年的12月10日
通过机构:联合国大会
相关法规:《世界*宣言》
性质:纪念日
世界*日设立宗旨
“世界*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战是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重新瓜分全球的资源,如原料和土地等,而发动的大规模战争。对全人类来说,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二战期间,到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人类遭到空前的浩刧。在战争年代,根本没有什么*可谈。
人类吸取了这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过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悲惨历史重演,通过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宣言》。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
为了纪念这个重大的日子,联合国把通过《世界*宣言》的日子(也就是1948年12月10日)定名为“世界*日”。这就是“世界*日”的由来。
世界*日组织机构
《世界*宣言》由1946年成立的联合国*委员会负责起草。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遗孀埃莉诺·罗斯福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会副主席为*的哲学家兼剧作家张彭春。联合国秘书长邀请了加拿大籍的法学专家约翰·汉弗莱主持了宣言的起草。代表美国参加委员会的是当时的第一夫人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委员会达成的一致意见认为,《宣言》必须纳入人人享有权利和*的观念。经过两年的讨论和起草,《宣言》的最后文本要求人人有权享有生命、*和人身安全,人人有权享有言论、表达意见、思想和良心的*,以及不受酷刑的权利。
*日始于1950年,国际社会在这一天共同纪念《宣言》倡导的基本*,向积极促进和捍卫这些权利的人们致敬。
《宣言》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如今已成为一部习惯法。《宣言》确立的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成为法定惯例。《宣言》促使60多项*文件诞生,包括197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这项公约保护个人和国家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权和自决权。美国等150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此外,《宣言》阐述的原则已被纳入多达90个国家的宪法。《宣言》已有300种语言的译本。
世界*日活动内容
《世界*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国巴黎夏乐宫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表述所有人类都应该享有的权利的文件。其完整文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自己网站上。
世界*宣言共有30条。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两个可选协约一起包含在国际*法案中。前二者都是在1966年通过的,1967年执行。
*立法
“*”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不论其管辖范围内或其它因素,诸如种族、国籍或宗教。被多数国家认同的*立法包含如下:
安全的权利
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酷刑和强奸。
*的权利
有关*的范畴,如:宗教和信仰*、集会、结社。
政治的权利
有关人民的*参政权,如*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
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
有关公民的平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的权利(经济的权利)
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
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
*内容
(1)基本内容 尽管对*的具体认识与实践互不相同,但是对于一些*的最基本的内容还是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生命权。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无端剥夺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对人施加恐吓、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种非*的待人方式。[4]任由这种情况发生,个*利就无从谈起。所以一般各国的刑法都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罪行量刑最重。“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作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
(2)*权
*权这个混合体词语不应存在,"权"已经是个包含了具体的规范,有容许和禁止的条文,而"*"(Free)是含有无限制无约束性的主观感性概念性形容词,把无限(Free)局限于规范性"权"之内是?合逻辑的表达。
(3)财产权
财产权是生命权和*权的延伸。如果一个人要生存下去、要有能力选择他喜欢的方式生存下去,一定要有物质作为支持,那么,对自我劳动的所得进行排他性的占有,就是生命权与*权必不可少的保障。“人能够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钱存起来留给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这都是人尊严的一部分。”[6]财产权看似是一种物权,但其实质为人支配物,即支配自己正当所得的权利。
(4)尊严权
尊严也是生命权和*权的合理延伸。如果一个人若无尊严,那么他的生命至多是一种无人格的形式。作为一种基本的*,尊严的价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认同,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等。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互敬互爱,文明礼貌。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意味者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威胁,骚扰,中伤他,那显然他就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资格,这无疑是和*所不容的。
(5)获助权
获助权常常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出现于天灾、人祸之后。由于种种不可预知的灾祸,人的生命权无时不刻受到威胁。在危难关头得到伙伴的帮助,是生命权的必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中,突发性的灾难有时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这种时候个体的获助权就需要一个强大的组织,一般是*的倾力帮助,这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6)公正权
*的普适性必然的要求每一个人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但现实生活中,经济权力、*、种族、国籍等,都会不同程度将人划到不同的等级,那么*就变成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甚至成为特权阶级的奢侈品了。而公正权是为了将*平等的扩展到每一个人身上。公正权不仅是*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中其它部分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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