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保部门称放射源丢失地不会受污染
5月10日,南京市环保局宣布,南京大厂地区丢失的放射源铱-192已被安全装入铅罐,消除了放射源污染的威胁。放射源在丢失三天后终于被找到了。目前,没有发现人员受伤。根据南京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公告,放射源安全处置后,失去土地的水、气、土壤环境不会受到污染。
据南京市环保局称,5月7日,天津帝鸿工程测试发展有限公司在刘仆北路188号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医院进行探伤工作时,丢失了一个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
南京市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徐晓英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说,9日凌晨1点,环保局接到了一份挂失报告。随后,环保局核与辐射监测站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赶到现场,并于凌晨2点开始工作。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首先使用仪器检测附近人群聚集的地方是否存在辐射,在检测无效后,赶到厂区进行调查。
9日上午,来自山东、上海和浙江的核辐射专家带着专业仪器陆续抵达。10日上午10点30分,放射源被锁定在2平方米范围内,随后*部门实施戒严,直至拆除。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周启福也赶到现场参与应急工作。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放射源的放射性活度约为26居里,根据分析,属于二级放射源。在完全没有遮盖的情况下,相距30米,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徐晓英说,机器人最初计划在那个时候使用,但是没有成功。后来,具体位置由上海的应急伽马相机确定。由于时间已晚,通过海上战术,放射源最终在三四个小时内被移除。也就是说,以梯队的形式,一个梯队有5个梯队和10个人,他们轮流工作。徐晓英说,这些梯队都是现场总部的工作人员,他们主动报名,穿戴防护设备,将测试人员带到指定区域,而总部则留在外面。由于放射源的辐射范围在一定范围内,一旦梯队人员工作两分钟或测试仪发出警报,这两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都必须立即疏散到安全区域。
徐晓英说,现场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分为*调查组、综合组、稳定组和技术组,由*、医疗、环保和地方*工作人员组成。总部由100多人组成。
许小武回忆说,当他第一次进入工厂进行调查时,工厂93名可能接触过放射源的员工进行了血液检测,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在对周围人群活动区域进行了一次网络调查,发现各种环境辐射指标没有异常后,工作组暂时排除了对公众造成辐射损害的可能性。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检查我们可能接触到的人。
周启福告诉记者,当放射源铱-192最终被发现时,它已经离开事故现场约1公里。他还透露,“当铱被发现时,有一个塑料袋包裹着它”,而当铱掉落时,没有塑料袋,因此不排除有人移动了它。
至于放射源脱落的原因,周启福推测是在现场探伤时放射源脱落的。根据南京环保局微博发布的事件恢复,天津帝鸿检测公司7日凌晨4点完成工作,在采集源头时出现机械故障。现场工作人员认为放射源已经回收,并将设备带回公司。当维修人员在8号晚上7点被要求维修时,发现里面没有放射源。对此,清华大学辐射防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力表示:“在施工过程中,应通过探测器对含有放射源的机器进行实时监控,以监控辐射剂量值。以确保辐射源丢失。”
朱力说,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放射源应丢失,并应在第一时间在疑似辐射区设立警戒线。每个单位都应该有一个应急计划。国家有国家应急预案,省有省级应急预案,单位有单位应急预案,所以南京市环保局核辐射处应该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些网民质疑放射源在5月7日丢失,南京环保局在5月10日发表声明。事故区的居民没有意识到放射源污染。关于信息发布问题,南京市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徐晓英表示:环保局作为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支持,而信息发布和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则由当地*负责。
朱力认为,*在3天后发布信息是不合适的。“国家核与辐射法规明确规定了此类信息的发布,*部门应正确处理确保信息准确性与保护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关系。”朱立说道。
据了解,10日下午14时30分,南京市*局化学工业园区*根据《刑法》第136条的规定,对涉嫌制造危险品事故的四名责任人采取强制刑事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