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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贷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科普小知识2022-10-23 20: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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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借款的情况。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会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用来作为双方的约束。那么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你知道吗?下面法律咨询小编下面来给大家讲解。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将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将不给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一定要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不能将利息计到本金中,如果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中那么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没有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合伙经营的债务将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在我们生活中免不了会与别人产生债务方面的问题,为了避免债务纠纷的发生或者是让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会在与对方产生纠纷时签订相关的借款协议。以上就是法律咨询小编整理的关于签订借贷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情况,希望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在债务纠纷方面有所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