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
近日,昆明市有市民反映,满5年的经适房两证齐全,找中介委托转让买卖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办理不动产登记麻烦,过户麻烦”。对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经适房上市交易前,同样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不动产登记证且满足一切转让条件后,可正常转让”。
7月21日,昆明市*第118次常务会举行,决定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明确购房满5年的经适房购房人可按“评估价”交纳房屋、土地收益,且取得完全产权证后,即可按普通商品房上市交易,从8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楼市背景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7月,昆明市审核出售的各类经适房约有4万余套,其中*统建经济适用住房有12000套、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有15732套、安居房有9816套、合作建房有4290套以及少量解危解困房。
以往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售时,购房人需要缴纳的房屋和土地收益分别为“成交价总额”的3%和1%。
新规施行后,测算基数由“成交价总额”变为“评估价”。评估价是指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当前该经适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平均交易价格乘以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的总额,作为计算交纳房屋收益或者土地收益的基数。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
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
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
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
关注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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