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高速属于违法行为吗
高速公路是高危场所,司机朋友们务必注意安全驾驶。今天的话题和高速公路有关,行人横穿高速属于违法行为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从综上所述,显而易见:行人横穿高速属于违法行为,行人是禁止上高速的。
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防范对策
面对众多的高速公路不安全运行因素,目前的应对举措还远远不够,随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进入相对成熟期,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安全保畅机制,把安全保畅管理水平引领到新高度。
安全生产工作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其涉及面广,内容较多,人、车、路的融合与发展是各个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不断探讨的课题。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首先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单位负责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他人员对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管抓、责任部门督办抓、业务部门和基层员工共同抓的全面共管新格局。各级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个人,做到“纵向到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运营单位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首先是对内部员工的教育与培训,从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到日常生活中的安全行车,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强化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将安全知识培训作为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其次是对外的宣传教育,在各收费站入口、服务区张贴图片、悬挂条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利用沿线可变情报板提示雨、雪、雾等天气的路况,提醒驾驶员小心驾驶;路政执法人员深入沿线村庄、学校、企业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生动案例教育人们不能为省事、图方便,随意损坏公路设施、横穿高速公路而酿成惨祸。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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