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及经济运行 应当如何应对?
自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防治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也不例外,系统性金融风险也由此开始出现衍生,并危及国家经济运行。这一点在现阶段的股市上,并可得到印证。那么面对这杀伤力极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呢?
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方法
一、以金融结构改革提升金融市场弹性和韧性。
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是解决中国银行业资产刚性扩张和影子银行的根本途径,也是提高金融市场弹性和韧性的重要手段。应继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提高新增融资中的直接融资比例,增大债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程度,改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结构。
二、确保房地产软着陆,避免出现量价急跌引发全面系统性风险。
在*方面,应落实分类调控政策。结合房地产供需现状,对一些库存压力大,交易量和房价深度回调的城市,适当放松限购政策,尽量促进成交量和房价的新均衡;坚持双轨制运行,加大保障房供应力度,相比新加坡、香港公共住房覆盖面已分别达到82%和48.4%,将保障房在住房市场中的占比提高至30%。要通过告知保障房申请者获得住房的大致年限,以稳定保障房申请预期,并实施保障房名单制管理,提高保障房申请全流程的透明度,将保障房建设规划、实施进度与申购需求紧密关联起来,给底层家庭明确、稳定的解决住房问题的预期,也使地方*心中有数,合理把握建设进度。还要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商的兼并收购,用市场化手段化解潜在风险。另外,房地产调整不可避免会影响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和销售策略,应引导舆论做好正确宣传,稳定市场预期,争取实现房价的稳定和逐步回落,最终促使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和软着陆。
在金融监管方面,要将房地产领域的系统性风险防范和监测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重中之重,坚持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差异化运用和执行。
在银行管理方面,要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避免由于家庭偿债率(DSR)、房地产抵押品估值不准导致出现系统性的偏差;要进一步正对按揭贷款、开发贷款以及商业地产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要逐步推进压力测试工具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用,不断提升压力测试在防范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缓解不断加大的流动性风险压力
在金融监管方面,要继续使用存贷比工具,但可适时调整存贷比计算公式;加强监测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两项新指标;可考虑借鉴香港金管局的做法,引入稳定资金要求(SFR)工具,要求信贷增速较快的银行,补充更多的稳定性强的融资来源,从而一石双鸟,将信贷增速的调控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将影响系统稳定的特定风险内化为对单体机构更高的流动性管理要求。
在银行管理方面,要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和技术水平,改变依赖同业和央行进行短期资金管理的习惯,加强对资产负债期限的主动管理,尤其要把短期期限的缺口控制在适当水平;要健全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增强流动性应急方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压力情景下从金融市场而不是从央行获得应急资金来源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在外部约束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央行应对寻求额外流动性支持的银行实施惩罚性贴现利率,并加大市场信息披露,更好地发挥市场对金融机构不审慎经营行为的约束作用,以逐步改变商业银行对于央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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