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迪·史密斯
扎迪·史密斯(ZadieSmith),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生于1975年10月27日,其母是牙买加移民。作为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扎迪·史密斯善于以讽刺幽默的文风,捕捉当代社会冲突与隔阂,被视为“种族、年轻、女性”的代言人。她1975年生于英国伦敦西北,1994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1998年获英国文学学士学位。她迄今创作的三部长篇三次入围布克奖,并分别斩获诸多文学奖项。目前拥有三本备受关注的小说作品《白牙》(WhiteTeeth),《签名商人》(TheAutographMan)及《论美》(OnBeauty)。扎迪·史密斯此前在中国出版有《签名收藏家》、《美》、《西北》、《使馆楼》等作品,备受关注。《摇摆时光》是扎迪·史密斯的第五部小说,入选2017布克奖长名单。
中文名:扎迪·史密斯
外文名:ZadieSmith
性别:女
国籍:英国
出生日期:1975年10月27日
毕业院校:剑桥大学
职业:作家
1、人物简介
扎迪·史密斯
扎迪·史密斯(ZadieSmith),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生于1975年10月27日,其母是牙买加移民。作为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扎迪·史密斯善于以讽刺幽默的文风,捕捉当代社会冲突与隔阂,被视为“种族、年轻、女性”的代言人。
然而,除了出众的写作能力,她还是一个敢言善论的批评家、一个流行文化的关注者、一个针砭时事的通讯作者……简言之,你绝不能简单地用她的小说去定义她。
她1975年生于英国伦敦西北,1994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1998年获英国文学学士学位。她迄今创作的三部长篇三次入围布克奖,并分别斩获诸多文学奖项。目前拥有三本备受关注的小说作品《白牙》(WhiteTeeth),《签名商人》(TheAutographMan)及《论美》(OnBeauty)。
扎迪·史密斯此前在中国出版有《签名收藏家》、《美》、《西北》、《使馆楼》等作品,备受关注。
《摇摆时光》是扎迪·史密斯的第五部小说,入选2017布克奖长名单。
在具有国际声誉的英国当代青年作家中,扎迪·史密斯堪称异数。她被誉为“新千年第一部伟大小说”的长篇处女作《白牙》,2000年甫一出版即震惊文坛;在《时代》周刊于2006年评选的“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名人”中,她甚至击败了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等人,成为唯一上榜的英国人;她迄今创作的三部长篇三次入围布克奖,并各自斩获诸多文学奖项;有人把她与后殖民文学“教父”萨尔曼·拉什迪相提并论,推举她为“种族、年轻、女性”的代言人。
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表明她的名声实际上已经盖过了很多前辈同行,而她自己并不这么看。在许多场合,她都反复强调,在英国现当代文学的世界里,她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懵懂少年;她的成就还不足以掩盖她的欠缺;她的思想还远不及他的前辈同行们那般深邃;她才刚刚上路,还在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前进。她还不惜痛批自己的作品。当很多人都对《白牙》大声叫好的时候,她却“阴阳怪气”地说,这部作品出自少年老成、故作姿态者之手,“书中一些片断如杂草丛生,不堪一读”。她还说:“我怀着写一本巨著的巨大野心,但是我不认为它就是那本巨著。”
2、人物经历
扎迪·史密斯
1975年10月27日,扎迪出生于伦敦西北布兰特区的一个工薪阶层聚居区,母亲是一位于1969年移民到英国的牙买加人,而父亲哈维·史密斯则是地道的英国人。扎迪6岁就开始写诗,创作短篇小说。不过,她童年时的梦想并不是当作家,而是做跳踢踏舞的舞蹈家。中学时,她把绝大部分课余时间都用在阅读和交友上,当她告诉老师自己想申请剑桥时,老师说这想法太荒谬,太不切合实际。
然而,她果真如愿来到了剑桥大学研究英语文学。在剑桥国王学院,她整天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从她喜爱的作家如福斯特、塞林格和冯内古特那里学习写作的技巧和审美情趣,业余时间她还曾靠在酒吧做爵士乐歌手打工赚钱。1997年,《白牙》的创作构思,引起了英国出版界的注意。最终,哈密希·汉密尔顿公司通过竞拍,成功获得小说的出版权。此后,足足有两年时间,扎迪闭门索居、埋头写作。小说出版后一炮而红,扎迪最终走上了专业文学创作的道路。
在扎迪看来,这也是她烦恼的开始。媒体对《白牙》的过分反应让她觉得难以承受。她希望可以继续乘地铁,希望拥有正常的生活。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的感觉。当她意识到公众对她过分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寻找一个多文化主义的代言人,她更是无法承受。她如是辩解:“实际上,我并不是人们所想的身上包含了有多种文化,我只有一半牙买加血统和一半英国血统。”
3、致敬前辈
这看似矫情,实际上却道出了扎迪的困惑:她的确认为自己的作品不怎么样。在接受一本女性杂志采访时,她说:“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原创作家。”这话看似令人费解,却也并非无迹可寻。比如,她发表于2005年的长篇《关于美》,就明显有模仿前辈作家E.M.福斯特的《霍华德庄园》的痕迹。小说故事集中在贝尔赛和吉普斯这两个家庭之间的纠葛上,且不说泛泛的叙述风格有着明显的福斯特的影子。小说的结构安排、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之间的冲突和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其他一些细节上的戏仿等等,更是直追福斯特的神髓。
事实上,扎迪从不讳言对福斯特的崇拜与尊敬。从《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到《霍华德庄园》,她每每谈起,赞美和仰慕之情总是溢于言表。不止于此,她还常常对同辈作家表示钦佩。说到他们,她总能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拉什迪、麦克尤恩等等,并且对他们各自的优点如数家珍。她还曾笑言,在着手创作《白牙》之前,她正忙着抄写模仿马丁·艾米斯的作品。言下之意,这部小说也受艾米斯的影响。2007年,她编辑出版了《他人的书》这部带有一定学术气息的书评集。在其中,她向那些她所尊敬的同行前辈们一一表示了敬意。
4、人物访谈
扎迪·史密斯谈身份认同与文学创作
扎迪·史密斯
我用“听”去判断一个人会不会写作
Q:在你的小说里,有一些人物总在努力寻找归属感,你自己有过身份认同方面的困扰吗?
史密斯:没有。我不是那种经常思考“我是谁”或“我不是谁”的人,虽然我塑造的人物时常受困于其中。我可以说我自己是英国人、黑人、女人,这些是客观事实,但这些事实对我起不了太大帮助,不能教会我怎么在这个世上生存和立足。我觉得“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立足”才是更基本的、超越“你是谁”的存在问题。
Q:当一个别人眼中的他者,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史密斯:我向来认为,人活在世上是不容易的。各人有各人的难处。但这些难处通常源于感觉自己被人误贴标签,感觉别人不了解自己或了解得不够,换言之,问题总是由外而来,加诸你身上,而不是你本身所有的。就我自己来说,我想我总是怀着一种好奇,想知道自己可能是个怎样的人。
Q:现在你住在英美两地,请问,在美国和英国,黑人的处境有所不同吗?
史密斯: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的确不一样。首先,历史根源不同,黑人最早以奴隶身份踏上美国这片土地,这与从殖民地移民宗主国的方式截然不同。具体来讲,黑人在美国和英国的境遇千差万别,各有优劣,但有一点我更欣赏美国:人们公开明确地讨论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比遮遮掩掩强。
Q:可否请你展开说一说写作中的节奏感?
史密斯:就写作来讲,有一双灵敏的耳朵,意味着知道准确的调子、准确的进度,甚至是落在纸上的准确的形象。就像跳舞时,我一边听着鼓点,一边知道身体该放在哪个位置,写作也类似。很多作家,甚至文学评论家,像著名的詹姆斯·伍德,在音乐方面也颇有造诣。我觉得,当作家,可以有许多软肋,比如缺乏对人物内心的洞察力、不幽默风趣、不懂情节为何物,这些不足,不是一个作家的致命伤。但假如你没有一双会听的耳朵,你就无法入门。在我看来,那是写作唯一不可或缺的要素。
Q:这很有意思,因为事实上,无论写作还是阅读,都是无声的活动。
史密斯:的确,但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我能立刻听到里面的声音。对我而言,情节合不合理,是其次的、表面的东西,我用听去判断一个人会不会写作。这包含了音乐性的问题。
5、人物观点
扎迪·史密斯
扎迪·史密斯(ZadieSmith)不仅是一位著名的小说作家,同时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公共知识分子。近几年来,她最醒目的作品已经超越了小说的界限,她的文章涉及到9·11事件和恐怖言论、奥巴马总统的高谈阔论和脸书在政治意义上对于人心的塑造。这些作品让我们意识到,政治深深地浸入了文学和文化的方方面面,将政治视为一份自持的言说和一个独立的经验领域这一做法无疑将失败。政治就是我们游于其中的水,是我们呼吸的空气。它包围着我们,无论我们承认与否。
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的一场讨论中——这是史密斯最新小说《摇摆时光》(SwingTime)巡展的一部分——采访者兼NPR主持人米歇尔·诺里斯(MicheleNorris)问了史密斯许多问题,关于政治和所有事情之间的联系。诺里斯说,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有趣的时代”,她问道:“我很好奇这是否会改变你工作的方式,比如你会不会觉得肩负着某种责任感,同时觉得这是帮助他人的机会。以兼有阴暗和温暖的小说和文字,帮助人们看到他们本来看不到的事情?”
史密斯回答说:“我觉得,我是以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的。我想到了过去曾发生在作家身上的事情,至少是二战之后的英国作家。”那些作家本质上变得“政治化”,所处的年代让他们别无选择。“那些性情上本不是政治写手的作家,发现自己处在这种情形中,他们没有选择,只有通过自己的方式,变成政治行动者。”就拿E.M·福斯特(E.M.Forster)来说,他是史密斯心中的作家偶像之一(她曾说《论美》(Onbeauty)就是对《霍华德庄园》的礼赞。)史密斯说:“在和平的年代,他绝不是挺身而出的人,他不会争论。”但是,福斯特并没有生在和平年代,所以“他出现在收音机上,用他并不习惯的方式讲话。我认为他做的一切都非常有效,但想来很有趣,如果生在其他时代,他会安静许多的。”
扎迪·史密斯认为,如今作家们依然扮演着同样的角色:他们并非仅仅提供避开真实世界的逃离主义,他们也投身世界之中。有些作家并不一定非要去做政治活动的积极分子或是时事评论员,他们会做一些更简单但也更复杂的事情,有时候,他们承担起记者的角色。他们也意识到了,政治和其他一切事情之间的界线太过脆弱。
眼下,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十分重要——本周,本月,接下来的一年——职业记者们也在思考和大众的关系,有些人认为记者“脱离实际”、“心存偏见”或是“过于精英”。对于许多嘲讽记者的人来说,他们在客观性和共情性两个方面都失败了。史密斯认为,正如很多事情一样,将这些情绪报道出来或许是一种解答,这些记者的报道将客观事实和对于共鸣真诚的追求结合了起来。她提到乔治·桑德斯(GeorgeSaunders),特别是他在《*》上发表的对川普支持者的文学分析。史密斯说,为了写出这篇文章,桑德斯实地考察,与人们交谈——他努力去感同身受并且理解——正是因为他付出了这样的努力,所以在回顾这一切的时候,他才“看到了显而易见的事情”。
读那篇文章的时候,扎迪·史密斯“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他是一位中产阶级白人,但不是一个满腔怒火或是种族歧视的人。”因为“许多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事情也都发生在我父亲身上。”失业,离婚,疾病……这些让生活分崩离析的事情,时常令不幸者崩溃。“但是这些事都发生在免费健康保险、免费教育和福利的背景之下。”所以,她父亲生病时并未倾家荡产,没有一桩不幸是处在“还不错”和“彻底的绝望”之间的。
政治和其他的一切无法避免地联结在一起,而“我”、“你”和“我们”也是这样融合在一起的。史密斯说:“对我而言,阅读那些文章”——桑德斯的,还有类似的作品——“让我将那些人和我所熟知的人联系起来:我的父亲。”这些故事运用现实,而非虚构,来鼓励她将自己的想象力放在共情的理解之上。“这些新闻,我认为是很有用的”,而从事这种新闻报道意味着桑德斯这样的作者“已经为这个时代准备好了——他们是不可或缺的。”
史密斯补充道:“我认为自己并不是这些作者中的一员。”虽然她的很多著作、文章和演讲表明,事实并非如此。但是,“就连漫画小说家都必须找到一个行得通的方法。所以有时候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很惊讶,因为我从未想过我会写关于政治题材的内容,但是我确实写了,而且写的还不少。或许,这些写作是拿这个时代做的一场试验吧。”
6、作品简介
《白牙》
扎迪的处女作《白牙》围绕了3个英国家庭的悲欢离合,展现了英国当前社会多种族、多宗教、多种中文化的交织之下,来自不同背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该书获得了当年的许多重要奖项,包括WhitbreadFirstNovelAward,theGuardianFirstBookAward,theCommonwealthWritersFirstBookPrize,以及theJamesTaitBlackMemorialPrizeforFiction.正是这本书奠定了扎迪在当今文坛的声誉,书中诙谐智慧的笔调,乐观包容的人文关怀,为我们解决当今社会多元文化下的各种冲突和矛盾,提供了来自二战后出生的年轻一代的新思索。
《白牙》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将不同种族的信仰与文化的交叉和交锋,几代人之间心理与沟通的断裂和错层,以及长达百年的时代差异与历史荒诞,宏大凝重而又举重若轻地浓缩于种族混杂、文化多元的几个街区之间,刻画出一幅复杂辽阔的后殖民图景,一幅世纪末的“英国写真”。三个北伦敦的家庭构建起这个奇妙故事的基本骨架:阿吉一家、萨马德一家和马库斯一家生活的艰辛、沟通的障碍、文化的冲突、宗教的隔阂,种种错综复杂的日常生活和矛盾就这样被编制在了一起,无怪乎有评论家称其为极繁主义的写作。然而不能不承认的是,这种看似庞杂混乱的生活却正是我们当下生活的真实写照。
《签名收藏家》
《签名收藏家》
扎迪显然对此有深刻的体认。紧接着发表的《签名收藏家》(2003)非但没有像当下流行的写作那样变得简约,而是趋向于包罗万象。小说有着更大的地理和文化跨度,且关乎宗教、种族、伦理、写作、城市、娱乐业、名气、商业化社会、同业竞争、家庭、爱情、友谊等等主题。讲述了一位有着一半华人血统和一半犹太人血统的亚历克斯·李,从向各类名人索要签名的普通粉丝发展到靠收藏名人签名然后转卖为生的故事。由于他的执著,他竟然做到了许多签名收藏者们梦寐以求,却很难实现的事情得到了偶像的亲笔签名。
有别于《白牙》,小说体现出了扎迪在写作上的创新。尽管故事是繁复的,叙述语言却出乎意料地简洁,某些部分有着明显的魔幻色彩,颇有拉什迪的印记,而速记符号以及每章标题下方的关键词索引和趣味盎然的小插图,更是有着实验的色彩。更重要的是,小说杂糅了一些很少为前辈作家烦心的种族、宗教等问题,尤显“另类”,有些“后现代”,又有些“存在主义”的味道。如此,扎迪饶有生趣的描写,让本来颇为沉重的主题似乎也格外轻快了起来。
尽管小说有着繁复的构思,其核心主题却只有一个:边缘文化之下身份的探求。可以说,作为“签名收藏家”,亚历克斯是成功的,他成功地吸纳了影像消费主义时代的惠赠,并把它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他仍然是边缘的,因为他的家庭,也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这造成了他自我认同的模糊与不稳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评论指出,亚历克斯的执着收藏癖和他对女星亚历山大的*追寻,实际上是边缘向中心的攀附,是无声世界向有声世界的求援。
扎迪·史密斯作品《美》曾入围2005年布克奖短名单,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出版
《论美》(又译《美》)
2005年的文坛盼来了扎迪的第三部小说《论美》(OnBeauty)。《论美》之题来自于ElaineScarry的散文OnBeautyandBeingJust,故事和前两部作品一样,是关于大城市的生活,但是焦点却投向了大学校园和学术界,而主角,仍然是两个民族多元化的家庭。HowardBelsey,白种英国人,是任教于波士顿某常春藤名校的艺术史教授,研究画家伦勃朗却对伦勃朗毫无好感;他和他曾经迷人的妻子Kiki,一名非裔美国人,育有两子一女。Belsey夫妇的感情经过多年生活的洗礼,已失去了曾经的热情;他们的子女也从各种程度上反叛父母的阶级定位和价值观,寻求自己特有的社会、种族、文化、阶级身份。长子JeromeBelsey爱上了MontyKipps的女儿Victoria,然而这位特立尼达裔的Monty也是个艺术史教授,正是Howard在学术上的最主要的对头。Belsey家的*主义思想和Monty的右翼保守主义格格不入,却没有影响KikiBelsey和Monty的妻子Carlene结下深厚的友谊。扎迪在《论美》中处理这两个家庭的纠结明显显示了EM福斯特的《霍华德庄园》(HowardsEnd)的影响,而她在文中表现出的驾驭小说的能力没有使福斯特蒙羞;扎迪使用当今社会各阶层最真实最丰富最自然的语言,给福斯特这个故事的“老瓶”装上了有其个人特色的、不失时代意义的“新醋”,一个关于家庭和一代代人的变化,关于当代美国的种族和多元文化问题,关于爱、关于美、关于身份认同、关于个体之间的关系的新千禧年的传奇。并且正如纽约时代刊登的书评所言“…很难得的给予了我们…(一本)有趣耐读而又意义深远,发人深省而又充满人性(的小说)”。无怪乎该书出版之甫便获2005年布克奖提名,2006年6月又摘得OrangePrize的小说类奖项。
在新的千年的开始我们写什么,在911之后我们又看什么,在那么多名家的作品在星空中闪耀之际,什么才是我们时代的小说?我相信扎迪·史密斯的《论美》不会让它的读者失望;并且,对于我们研究当代欧美主流文坛的走向,《论美》会成为不可错过的一部巨著。
《摇摆时光》(SwingTime)
在扎迪·史密斯(ZadieSmith)的最新小说《摇摆时光》(SwingTime)中,她探讨了两个童年玩伴之间的女性的友谊。露西·斯科尔斯(LucyScholes)为你解读。
扎迪·史密斯与作品《摇摆时光》
《摇摆时光》是扎迪·史密斯的第五部小说,故事开始于伦敦西北的一个小角落,如今,这个地方已经与作者密不可分。威尔斯登(Willesden)是史密斯成长的地方,在《白牙》(WhiteTeeth,2000年发表的处女作)和《西北》(NW,2012)中她都有描写,赋予了其生命与活力。
史密斯为《白牙》(这部小说写的是伦敦移民群体的同化过程)写的引言出自《暴风雨》(TheTempest):“凡是过去,皆为序章。”相较而言,《摇摆时光》则是从故事结尾开始铺展——小说讲的是两个混血的童年好友的故事:特雷西(Tracey)是一个失败的舞蹈演员,现在是个单身母亲;而“我”是一个澳大利亚巨星的私人助理。故事开场讲的是两位好友中一人企图破坏另一人的名声。小说的重心并不在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主要讲述导致这种背叛的原因。
时间回到1982年,两个七岁的小女孩——她们住在威尔斯登同一个住宅区,有着一样的棕色皮肤,“就好像我们两个是用同一块棕色材料制成的”——在芭蕾舞班相遇了。起初吸引彼此的是肤色这一最“明显”的相似之处,但后来两人之间的不同也显现了出来。特雷西的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而“我”则相反。“这是不对的,”特雷西说,“判断一个人怎样都要看他父亲是谁……你的父亲是个白人,这就意味着……”她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留下“我”一个人猜测。当然,读者通达人情,会懂这意味着什么。
“我”的母亲自学成才,是个女权主义者,却(不幸地)嫁给了一名勤奋的邮递员。跟她相比,特雷西的母亲戴着锡镯子锡环,以及各种闪闪发光的东西,她唯一的追求就是“无能地活着”。但是两个女孩依然因为对舞蹈的热爱建立了友谊,虽然没多久“我”的扁平足令梦想止步了。而命运也给了特雷西一个残酷的转折,她脚弓优美令人歆羡,舞步飞快流畅,却不被西方世界所接受。
两人之间第一次有裂缝的时候,“我”太年轻想得太简单,还以为特雷西的人生是“完美”的——“羡慕的一个副作用也许就是丧失了思考能力。在我心里,她无需再努力,她是个舞蹈家:她找到了她的归属。同时,不知不觉我进入了青春期,在教室后面静静地哼着格什温(Gershwin)的歌,朋友圈开始形成并逐渐稳定,被肤色,阶级,财富,地区(邮编),国家,音乐,药物,政治,运动,志向,语言,性别……这些东西所定义。某天我从这个大型的‘抢椅游戏’中回头,发现自己已经无处可安了。”
我”自始至终都籍籍无名,刻画模糊,就像达夫妮·杜穆里埃(DaphneduMaurier)的小说《蝴蝶梦》(Rebecca)里的第二任妻子一样,书中只用了人际关系来定义她的身份。她没有去寻找人生归属,而是找了一份不仅能包容,甚至会纵容她的孤独和无根可依的工作。曾经她的聒噪程度仅次于爱交际的特雷西,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却能长久地服从她的雇主,凯莉和麦当娜两大歌后的合体——著名歌手艾米(Aimee)。
这部小说按时间顺序将故事分成两半——在伦敦西北度过的童年,以及接下来起起落落的职业生涯:看看史密斯对名人的描写——艾米的慷慨和无节制,她的异想天开还有近视——贴近现实,可信度高,又十分有趣,不是吗?再看看这位大明星在非洲的“善举”——她经常做这事——这样的故事我们都太熟悉了,讲的是西方援助中存在的问题。那里的合资企业让西方人大开眼界,却并没有给当地人的生活带去影响。然而,由于“我”的两部分人生是并行描写的,“我”和特雷西间还未展开的故事很快就演变成了成年时纠缠不清的淬毒的友情。
论到持久的女性友情的复杂程度——可以令你振作也可以拖你的后腿,你无法远离她们,因为她们是你人生固有的一部分,即使她们有吞没你摧毁你的危险——史密斯的这本书可与埃琳娜·费兰特(ElenaFerrante,意大利知名匿名小说家)一争高下。就像埃琳娜那不勒斯系列小说里的莱拉(Lila)一样,书中是特雷西主导着“我”和她的故事,即使她已经缺席了很久。两个女孩在童年时一起看音乐剧——看的是在当地沃尔沃斯公司(Woolworths)折扣商品区买的盒式录影带,并且这部小说的名字也借用了她们两人最喜欢的一部电影,这部电影捧红了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Astaire)和金吉·罗杰斯(GingerRogers)。
“我”一度对女演员凯瑟琳·赫本(KatherineHepburn)就明星关系的总结十分赞同:“男人提供地位,女人提供贞洁。”“这是普遍规则吗?”她想知道,“所有的友情和关系都包含着这隐秘谨慎、各取所需的权力交易吗?这样的交易是延展到了全社会,还是只在个别人之间发生呢?”这一疑问早已在小说中提出,将书中表面上毫无联系的叙事线索连在了一起——艾米参与到西非的事情当中,就是大行其道的权力游戏的一个例子。她“买”了个非洲婴儿,用一笔对婴儿父母来说算是“非常多”的钱(但其实这只是她每年用来养花的预算)。
比起小说家,史密斯更像一个有才华的散文家,而《摇摆时光》也是一部关注社会问题、具有思想的小说。史密斯十分擅长描写女性之间的关系——母女、雇主和雇员,或者同事之间。这些关系中,还充斥着阶级、文化和肤色不同造成的紧张。《摇摆时光》让我觉得史密斯的价值观不只体现在她讲述的故事中,也体现在她展现给我们的东西上,关于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正如书中,“我”在叙述自己怎样耐着性子看完童年时代的音乐剧时说的那样:“这个故事就是你为那些韵律所付出的代价。”
《使馆楼》
《使馆楼》(中英双语版)
上海译文出版社营销负责人向南都记者介绍,《使馆楼》中译本特别附录独家专访,采用双语对照方式,并配上熟谙伦敦街景的插画家马岱姝绘制的插图,力图呈现这种短篇文字的独特韵律和字里行间强烈的画面感,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伦敦手绘文学地图。
《使馆楼》是扎迪·史密斯2013年发表于《*》的短篇小说。尽管小说起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复数的叙事声音“我们”,但故事真正的主角却是一名来自科特迪瓦象牙海岸的非洲裔女佣法图。她是伦敦西北区一个巴基斯坦家庭的住家保姆,没有工资,没有过多的个人时间。故事发生在伦敦奥林匹克运动会结束后不久,形式上则采用羽毛球比赛计分制度的形式将小说分为21章。小说中充斥着力量的不平等,尽管法图期望把球回击给对手,最终仍以0-21的比分输掉了比赛。而小说中另一重不曾露面的声音———威尔斯登不知名的人们,又为法图的故事增添另一重外部的视角。
7、社会评价
《使馆楼》译者黄昱宁认为,扎迪·史密斯似乎是那种天生就能从大城市的喧嚣芜杂中听出交响合唱的作家。从《白牙》到《签名收藏家》、《美》,再到2012年在大西洋两岸均引起热烈反响的《西北》,史密斯洞察并描摹现代城市不同阶层、族裔生存状态的技术愈见纯熟。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使馆楼》都是2000年之后具有示范意义的短篇小说。”黄昱宁说,它在一个标准短篇的容量中嵌入了中篇小说的结构,又以娴熟的技巧和广阔的视野,使读者得到类似于长篇小说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