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高发环节 如何避免房产纠纷
买房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前提是房产交易的所有手续已经办完的情况下,因为在办理的过程中,由于手续和过程都是比较复杂的,还有房产交易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如果在之前双方责任划分的不是很清楚的话,很容易就产生房产纠纷。为了避免我们在买房遇到这些纠纷的发生,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产买卖纠纷案例有哪些?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房产买卖纠纷案例有哪些
案情简介:2007年,原告宁某与被告邱某签订合同,原告买入被告的房产一套。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定金20000元。房产证上载明产权属被告及其妻子。在被告取得红本房产证后,房产全部产权归被告。被告收取定金后,向原告发函,称该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其妻子不同意,因此不想再履行该合同。原告收函之后,便停止了支付购房款。
法院判决认定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5000元。本案在诉讼中,被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房屋买卖合同违法,则无效合同;二是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若妻子不同意出售,则买卖合同不成立;三是原告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则视为违约。这三点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容易出现的典型问题。
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办法解决。
1、调解,是指产生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其中一方当事人经过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协调帮助下,通过说服,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2、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协议,双方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规定做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同时仲裁委员会与机关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