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产税已预备立法 房产税征收有标准
继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之后,房产税立法工作已经被提上日程。在3月11日的“人大监督工作”专题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秀文向记者透漏:2016年立法工作已将房产税法列到预备项目中,目前正在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进行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预言: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全国开征。如今房产税立法已列入立法项目,房产税征收的进展加快。房产税到底进展如何?在上海、重庆成为房产税试点,房产税征收的标准是什么?房产税征收产生了哪些影响?
房产税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5年。这次记者会上刘秀文也向记者透漏出房产税法进展情况。加快房产税立法有利于推进税费改革,目前,房产税立法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已将房产税法列入预备项目,并且是立法项目的第一类。
刘秀文表示:“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待草案比较成熟,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房产税征收标准
重庆市*、上海市*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重庆版税率为0.5%-1.2%,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在《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房产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规定:
1、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①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②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③建制镇按镇人民*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④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2、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房地产税征收与其他税种类似,也将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也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
房产税开征的影响
1、房地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
2、房地产税制度是使房地产市场更健康运行;
3、房地产税征收,还可以调节贫富差距。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4、股市影响方面:一是加剧市场情绪波动,二是加剧房地产产业链相关板块的股价波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房产税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如今,*推进房地产营改增的速度,为完善税收制度助力。*对房地产进行了各种整合,下一步房产税立法、开征可能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