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应及时办理
许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土地使用证正如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对居民使用土地具有法律的保护作用。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住房私有化进程的加快,购房已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投资,而且居民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自然应该拥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有效保护了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今年福建省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简化房改房土地发证手续,向社会承诺自收件起1个月内办结房改房发证手续等措施,得到社会和国土资源部的肯定,截至5月底,全省房改房土地发证40多万本,约占房改房总数的80%。但尽管如此,还有一些居民对办理土地使用证热情不高,甚至认为办和不办都无所谓。这全要缘于其维权意识的淡漠。
办理土地使用证直接好处是什么呢?
从目前看,领取土地证书对房地产权利人最直接的好处体现在准备上市交易的住房上。《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同时土地使用证也是城镇住房拆迁补偿不可缺少的要件。
从长远看,领取土地证书是从法律角度把房地产作为财产进行全面保护的有效手段,是房地产权利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的法律凭证。未登记的土地权利,不能转让、出租、抵押,不能对抗第三者,一旦发生纠纷,国家不能保护其权利。在土地价值日益提高的今天,花很少的钱领取土地使用证,把资产额巨大的房地产置于法律保护之下是非常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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