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慎用二手房避税省税两大招
对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件“大出血”的事,为了省钱奇招并出也无可厚非,避税省税就成为省钱方法之一。但在众多避税省税的方法中,有两大“损招”可要谨慎使用!用好了,您可以省下一笔钱,但稍不留神用不好,可能导致您不仅没省下钱来,还惹来麻烦哦!
一、“假离婚”
曾几何时,离婚对夫妻来说是一个比较忌讳的事情,但是楼市新政下,部分夫妻不惜“假离婚”,以便在房子交易时剩下一笔税费。虽然这一方式争议非常大,风险也高,但仍有部分居民采用。
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
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二是欺诈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现今,法律上对于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还没有绝对保障,万一真的离婚了,也就只有自己吞苦水了。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对方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此外,假离婚获取利益还有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隐患。
在法律上,婚姻是*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这是第一个风险,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除了面对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之外,假离婚还面临着法律、财产等方面的风险。如果被证实是为了躲避房产税收而假离婚,则其行为涉嫌违反税收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其逃避的数额较大,还可能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做低合同价
从当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式中,采取“做低合同价”的方式是交易双方最为普遍的避税手段,而通过此种方式也能在短期内为出售者和购买者节省大量的税费成本。比如二手房实际成交价250万,合同上只写180万,买卖双方另外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标明实际成交价,如此卖家A可以少缴不少税费,而买家B也可以少支付一些契税,买卖双方都能省钱。
短期看来,这个做法是比较让人心动的,但后遗症很大。对卖家A的后遗症主要在于合同价和实际成交价不一致,房产交易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持续过程比较长,一旦过户手续办到一半,买家B提出要求按照合同价支付房款,纠纷马上出现。对买家B来说,一来,做低合同价来避税是违规的;二来,合同价和实际成交价不一样,一旦发生纠纷非常麻烦;三来,如果买家B以后又想将这套房子卖出,只能按照180万计算买进成本,支付差价税、营业税等税收的时候就要多缴纳70万差价的税收。也就是说,现在卖家A要缴纳的税收转移给卖家B将来缴纳了,这笔冤枉钱搞不好比现在省下的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