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女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自梳女俗称“姑婆”,即不嫁的女子。所以自梳女一般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也称马姐或姑婆,死后称净女,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2012年12月25日,顺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成立。据顺德史书记载,顺德自梳女形成于民国末年,妇女地位低微,因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妇女收入可观,有经济能力后,情愿终生不嫁也不愿受婆家气。于是择良辰吉日梳起发髻表示终生不嫁。
1、来历起源
“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
过去时代,封建礼法苛严,县中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约自明代中后期起,相继产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习俗。
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这些习俗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于高潮,直至本世纪30年代以后,才随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和战乱的影响而渐趋消歇。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
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酒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
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翻悔。“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2、“不落家”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种假婚习俗,为遭父母强迫嫁人并抗争无效时所采取的折衷办法,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寝处,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故称“不落家”。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有的女子,因决心要过独身生活,虽瞒着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终因拗不过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办法来应付父母。
蓄意不落家的妇女,临嫁时秘密请知己的大嫂大姐们传授洞房花烛之夜的应付办法,并请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卫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自带一把剪刀作自卫,不让新郎贴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声呼救,以金兰姐妹扮演的大姐,闻声后便集体前往救护,帮助新娘解脱。
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门”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不过,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本人要是病危将逝时,不能留在娘家办丧,必须回到夫家去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均由女家来负责。夫家要以主妇之礼仪进行办丧。遗产留给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3、历史发展
到20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过去“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先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良辰吉日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自辛亥革命的发生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封建制度和习俗彻底破除后,自梳风俗已经式微,到了民国初年,整个中国的丝业崩溃,自梳女无以维生,部分人便去香港当“自梳住家女佣”,即妈姐;今日香港北角东部的七姊妹,也是沿于自梳女。
4、守墓习俗
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乡党所不容,会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守墓清”。“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再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5、顺德冰玉堂
2012年12月25日,顺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挂牌成立,并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免费开放。这里将顺德自梳女的文化产物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工作人员与自梳女代表共同为冰玉堂自梳女展览馆揭幕
位于均安镇沙头村的冰玉堂,被称为珠三角地区见证自梳女历史的地方。冰玉堂占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为楼高两层的建筑物。一楼是以前自梳女聚会及自梳女神位摆放的地方。二楼是以前自梳女的卧室,如今陈列了当年自梳女的手工作品,饰品、证书等物件,供市民参观。
据介绍,冰玉堂筹建于1948年,由工作在新加坡的400多位自梳女及留在均安沙头村的100多位自梳女合资8万港币建成。最后一代自梳女、94岁的十二姑告诉记者,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冰玉堂便无人居住。
1991年,冰玉堂重修,由当时健在的自梳女60余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捐资,使得这座历经数十年风雨的建筑活力再现。据悉,上世纪70年代,自梳女回乡渐多,最多有70多人居住其中,可见当时冰玉堂的鼎盛。
顺德本地文化研究学者李建明说,冰玉堂是目前保存完整的一段特殊的历史文化,这些最后的自梳女是研究“自梳女文化”的最珍贵化身,通过博物馆的建设,可以对这一段历史完整地再现和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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