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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

科普小知识2022-12-04 20: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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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xx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xx以及之前最新的*部门。下文随着小编的脚步一起来吧!

20xx年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最新版

山西是在20xx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然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计划到20xx年,全省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由此拉开了该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

近日,山西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力保障,还将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的公共服务权利,然后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权利。

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以及其他便利。同时,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太原市和大同市城区落户限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采煤沉陷区居民、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此外,还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动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城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撤县改市,提高行政效率。赋予城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允许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

记者获悉,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这对于有序推进江西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

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南昌中心城区有序放开五大类落户限制

进城农民在哪儿落户?《意见》提出,分五大类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投靠类: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市落户,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购房类: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投资经商类: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人员,不受投资纳税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人才类: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务工类:《意见》指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对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积极放开落户限制。投靠类、购房类、投资经商类、人才类落户条件与南昌市中心城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