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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动车管理办法

科普小知识2022-12-06 1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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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均报道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被列入郑州市人大20xx年立法规划的消息。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郑州电动车管理办法今年或流产 因立法复杂治理难

《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的出台仍然遥遥无期。

从未有一个行业像电动车这样,全国“树敌”,全国“封杀”,全国疯长。

近日,多家媒体均报道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被列入郑州市人大20xx年立法规划的消息,一时间,郑州市300多万辆电动车将上牌,并给予路权保障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然而,小金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管理办法》因“争议很大”被市人大会放弃审议,也就是说《管理办法》的出台仍然遥遥无期。

郑州市饱受电动车的困扰已经多年,一方面,从来没有哪个城市像郑州这样拥有如此多数量的电动车,数百万民众依赖电动车出行;另一方面,电动车对交通秩序的干扰,连带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让*部门头疼不已。郑州市酝酿出台《管理办法》已经多年,好不容易到“临门一脚”,却放弃了,这说明《管理办法》的内容确实存在无法调和的争议和矛盾。这从郑州市*法制办“悄无声息”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人大会对草案内容三缄其口,小金多次沟通,至今不能一窥草案真容可见一斑。

不过,与郑州市情况类似的南昌市,却要在9月1日开始实施《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了,目前该市15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正在依据《办法》挂牌,同为省会城市,同为电动车大市,郑州市在制订办法时,极有可能会参考南昌市的管理办法,从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郑州市的“纠结”和“为难”。

电动车问题由来已久,积重难返,属于“痼疾”。怎样做到既能规范电动车使用,又能合理合法保障数百万人的权益,确实考验郑州市*的智慧。

郑州管理电动车的难处

纠结一:啥样的电动车可以登记挂牌

“南昌条例”第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只有这些电动自行车才符合登记条件。

对照此规定,郑州的电动车可能七八成以上都不符合登记条件。据一家多年专业从事销售电动车的业内人士介绍:郑州市目前在路上跑的电动车,绝大多数不能称为电动自行车,而应被称为电动摩托车。

据了解,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曾计划修改电动车国家新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并计划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实施。但是,该标准规定于20xx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

电动自行车从电池续航能力方面,显然不能满足人们长距离出行的需求,但是如果允许电动摩托车登记挂牌,则无疑赋予了电动摩托车“机动车”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可以预见,上百辆的电动摩托车以合法身份,汇入机动车道,将会给郑州市的交通带来怎样的灾难。

纠结二:无法登记挂牌的电动车如何处理

“南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本市不予登记的,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如果郑州市严格执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标准的车,不予登记挂牌,那么将有百万量级的电动车无法获得合法身份上路行驶。市民花费数千元购置的电动车,却成为废铁,恐怕无人可以接受,如果市民们要求销售者退化或者换货,恐怕销售者也无法承受。

纠结三:电动自行车的合法路权如何保障

“南昌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

在郑州市,电动车穿梭于机动车道上,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情况十分普遍,电动车、机动车之间的矛盾时有爆发。先不论郑州有限的道路资源是否能给予电动自行车充分的路权保障,如果给了电动自行车合法路权,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机动车道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怎么办?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市*可能会处于“两头落埋怨”的尴尬境地。

纠结四:如何安放快递小哥的“青春”?

“南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载物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出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你见过郑州的快递小哥用电动自行车送货吗?几乎没有。快递小哥需要自己的车辆随时爆发“洪荒之力”,多数用的是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三轮车。如果只有电动自行车可登记上路,无疑对快递行业是致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