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士
中国古代*一级科举考试中试者之称。原指古诸侯推荐给天子的士。汉指郡国荐举的孝廉。《后汉书·左雄传》:“郡国考廉,古之贡士。”此称始见于《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唐、宋时,以州(府)、县科举考试(乡贡、乡举)中试者称乡贡士。明、清时,会试中试者统称贡士。清制称会试考中者为贡士,再经殿试赐出身,乃为进士,但习惯上每于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1、基本概述
贡士
2、详细解释
贡士是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三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举人,已仕未仕皆可。主考官叫总裁,监考官叫知贡举,皆由一二品大员担任。考试的地点在北京贡院。会试的内容、规矩、阅卷方法等与乡试的大体相同。四月十五张榜于礼部大堂前,此时正是杏花烂漫的时节,故此榜又叫杏榜。考试的第一名叫会员。
科举制度中,生员(秀才)一般隶属于本府、州、县学,若考选入京师国子监读书,则不再是本府、州、县学的生员,而称为贡生。意思是把人才贡献给皇帝。
3、分类
科举制度中,挑选府、州、县秀才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肄业,称为贡生。
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
清代有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例贡等,五贡都算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
嘉靖中又有乡试副榜,列在副榜的,准作贡生,称为副贡。
副贡:副榜录取的贡生。
拔贡:科举制度中,从生员中每府学举二名,州、县学各举一名,由各省学政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考试及格,可充任京官,或教职。
4、沿革
唐朝
属于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每年由学馆选送一批参加尚书省的“省试”;其他士子,要先经过县试和州试,合格者称为“乡贡”,再参加省试。省试由礼部主持,省试合格称作“及第”。但还不能做官,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以后才能入仕。
宋朝
士子考试及第,便取得了做官的资格,不必再经吏部考试。另外,在省试以后,增加了一场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此后遂成定制。在考试周期上,宋初与唐朝一样,每年1次,仁宗时改为2年1次,英宗时改为3年1次,一直相沿至清。
明、清
明、清考试程序极为复杂参加初试的士子叫“童生”,童生经过“县试”(知县主持)、“府试”(知府主持)、“院试”(学政主持),合格者为“生员”;生员经过省“乡试”,合格者为“举人”;举人经过京城“会试”,合格者为“贡士”;贡士经过“殿试”,赐出身者为进士。
5、举人、贡士、进士
举人、贡士、进士三个名称历史悠久,在涵义上有一个从“广”到“狭”、从“泛称”到“专指”的流变过程。简要介绍如下。
“举人”一词出自《左传·文公三年》:“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这里的“举人”是“举荐人才”的意思,与今天的涵义相去甚远。直到东汉初年,举人才作为一种身份名称出现,指“被举荐的人”,但还是属泛称。从明朝开始,它才专指乡试合格者。这也是该词的通用义。
贡士
需补充说明的是,《礼记》中的“礼”指《仪礼》,属五经之一;“记”指记述或解释《仪礼》的文字,相当于今天的笔记,所以《礼记》一书主要是解释或阐发《仪礼》的要义。今存东汉硕儒郑玄作注的《礼记》,说明该书成书时间不会晚于西汉。
“进士”这个名称也很古老,其涵义经历了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礼记·王制》曰:“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这里的“进士”是指由大司乐考核评定并举荐给司马的“造士”(优秀人才),所以它最初的涵义是指可以进授爵禄的人。
到了隋代,进士又成为一种取士的科目——进士科。唐宋两朝,沿袭隋制,进士虽属常设考试科目,但已有向“专名”转化的趋势。武皇帝就曾举行过一次“殿试”,并把高中者称为进士。
进士科门槛极高。唐时流传着一句谚语:“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意思是说明经好考,三十岁考中就算年老;进士难考,五十岁考中就算年少。而且考中者仅只具备做官的资格,并不实授官职;要想真正踏入仕途,还必须经过吏部的选拔考试。尽管如此,高中者也如一步登天,极其显贵。获得进士出身的人,既光宗耀祖,又名利双收,还为自己踏入仕途铺平了道路。到了明清两代,“进士”才成为殿试高中者的专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