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报告(1)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对该项工作的专题询问,4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调查组首先在南京听取了省*有关部门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介绍,然后赴**、**两市,听取了两市和**、**市*及其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卫生、地税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在**听取了**市*及民政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老年人代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城乡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4月下旬,我委又结合办理代表议案到苏州市进行了调查,与提出议案的省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入座谈交流,并实地了解了虚拟养老院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我省的老龄化呈现出程度高、增速快、空巢化现象严重、失能半失能老人比重高等特点,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变得日益迫切和需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成为各地人代会上的首要议案和建议。近年来,各级党委、人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扎实工作,我省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水平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都有了较大提升。
(一)注重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全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一是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2019年省委、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2011年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也配套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全省各级人大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视察、检查、建议督办和做出决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制定了老年*益保障条例,苏州、**两市分别将苏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列入本届立法规划。二是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全省各级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共计67亿多元。2012年全年省级财政安排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为4亿元。三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通过学习贯彻老年*益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典型等方式,加大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整合资源、构建网络,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积极整合社会和社区各类服务资源,着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逐步扩大,居家养老的方式和模式不断创新。各地依托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同时还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社会参与、权益维护等多种需求,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2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苏州市已经率先实现了城乡社区全覆盖。各地还积极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从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行业筛选确认了3000多家为老服务定点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有1400多名*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为困难老人提供钟点式服务,有25万人的志愿者队伍以各种形式活跃在为老服务岗位上。苏州市姑苏区利用社区资源,扶持社会力量,创新推出虚拟养老院,对社区老年人实行信息化管理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涉及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6大类53项。**市山泉村结合新农村三置换试点,将每幢安置房底层朝南的房间统一设置为老年公寓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老人子女缴纳租金使用,创造了村集体供养老人的新方式。
(三)注重示范引导、政策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全面推进。近年来,全省各级采取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一方面,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省本级投资建设了带有示范性的**省老年公寓。各地也不断推进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及其所属9个县(市、区)都已建成一所公办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同时,各级还大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养老服务条件,推动农村敬老院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省各级采取规费减免、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市都建成了一批不同档次、满足不同老人需求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该市机构养老的主力军,**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到全市三成以上。**市的省人大代表鞠志慧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发展连锁养老机构6家,建成了集医疗、康复、托老、护理和临终关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
(四)注重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养老服务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省各级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网络平台建设,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更为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各级通过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培训,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省设立了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3个,并且实施了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市累计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50期,1800多名护理员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持证上岗率达90%。在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上,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着力打造各类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老年人基础信息管理、养老机构信息管理和社会养老信息服务。**市将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纳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建设以12349老年服务热线平台为指挥中心、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为管理中心、社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服务中心的大市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市实施了幸福一点通援老信息服务工程,老人有了急事难事,只要摁下家中的呼叫器,15分钟内社区援助中心就会上门提供帮助,被老人们亲切地称为电子保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整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养老服务新的形势任务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首先,不同区域之间建设发展水平不平衡。整体上看,苏南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最高,苏中次之,苏北相对比较薄弱,经济发展的差距是其客观原因。其次,城乡之间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而农村社区(村)苏南、苏中、苏北覆盖率分别为52.3%、46.3%和40%;在机构养老方面,投资大、规模大、条件好的公办养老机构基本上都建在城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绝大多数也集中在城市,而农村敬老院大多条件简陋、服务功能单一。再次,对不同养老模式的重视扶持程度不平衡。对机构养老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力度很大,有的公办养老机构还存在高端化、特权化现象。但是对占老年人口90%以上的居家养老方面的投入却远远不够,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服务内容和质量,都处于较低水平。
(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存在诸多困难。近年来,省*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但在实际执行中缺少具体的细化措施,在遇到新的问题和矛盾时也未能及时研究出台相应对策,制约了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调查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反映,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用地难。当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地因无法律和政策上的突破,只能走市场化的途径,通过参加招挂拍获得土地,这对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二是融资贷款和税费减免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不具备贷款资格,难以从银行等机构获得资金,融资非常困难。在税收及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也很难有效落实。三是医疗准入难。许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护理型或半护理型,但既不具备医疗资格,又无法与医保有效衔接,入住老人的就医成为难题。四是扩大规模难。作为福利性机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以收支平衡为主,而且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制约了行业的发展。此外,一些设施不全、条件简陋的小微型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营运,既搅乱了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也影响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难度较大。养老服务需要一支庞大高效的专业化队伍,但全省各地普遍缺乏从业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服务人员的年龄大多在50岁左右,有的甚至在60岁以上,本身就属于老年人,并且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很大影响。二是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队伍很不稳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薪酬普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苏南发达地区月收入也只有2000多元,苏中、苏北更低,有的仅有几百元。养老服务需要整天和老年人在一起,工作时间长,工作责任大,脏、累、苦,并且社会认同感较低,致使许多人流动频繁,队伍很不稳定。**市每年约有20%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流动或离职,养老机构缺岗率达10%以上。三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数量较少、比例较低,不能满足需求。近年来,全省加大了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培训了一大批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但是与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如**市具备中级以上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不到5%,全市145家养老机构中,有专业社工的养老机构只有五分之一左右。
(四)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仍需提高。在服务设施上,从全省整体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数的养老服务还处于全人力、纯手工阶段,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较低。养老服务尤其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设施都还比较缺乏,专业化的服务设备和手段比较少,部分农村敬老院甚至连基本生活设施配置都不齐全,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在资源结构上,存在着护理型床位比重较小、资源紧缺,自理型床位比重较大、相对闲置,养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比较缺乏的问题。在服务质量上,一些投入比较大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由于硬件设施好、专业人员多、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普遍很高。但是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受到场地、设施、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仅能够提供一些较低层次的基本服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在服务内容上,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护理考虑的比较多,但是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精神关爱还不够,精神养老方面的服务比较少。
三、几点建议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当前乃至惠及长远的迫切任务和民生幸福工程,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尽快完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要充分认识我省老龄化发展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早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两个率先新阶段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符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梳理不同群体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既做好对老年人的照料护理,又注重精神关爱;既抓好兜底保障,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站在全局高度而非部门视角,谋划出台配套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要研究利用好既有法律政策,在现有法律框架和政策范围内尽可能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要研究梳理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符合、不适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及时调整完善,或提请修改修订。
(二)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涉及90%以上的老年人口。要把这样面广量大的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要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成为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阵地。要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养医结合的新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基本诊疗设备,配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方便大部分老人不出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医疗康复、紧急照护等基本医护服务。要加大力度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效形成合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引领推动老年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一是省*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专门性意见,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和*机制等方面做出指引性规定,吸引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养老服务这一朝阳产业,推动老年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多样化的老年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社区服务、老年旅游等产业,着力培育一批大型老年服务龙头企业。鼓励扶持企业开发和生产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产品。三是推动传统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对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要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为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在现有养老机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着重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在探索创新政策举措上做文章,在推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帮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土地的新途径新办法,当前可采取议价制、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方式合理控制地价,亦可盘活存量土地,利用闲置厂房、学校空置房等改建为养老机构。对推动城乡医保进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申请设立护理院的,力求做到既坚持准入标准,又积极支持、加强服务与指导。要研究制定政策,逐步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行补贴。要依据省条例和相关政策,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按照规定减免费用。同时,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和奖惩补贴制度,有效促进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要大力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继续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需增设相关专业课程,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疗、护理、营养、保健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的主阵地作用,积极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与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引入专业社工人才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社工岗位,按照服务对象总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业社工,向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完善养老护理人员专项补贴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待遇。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为老志愿服务。
(六)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在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集*养的基础上,积极为有需求的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农村集体、社会和个人利用集体、个人的空置房或空闲地,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等,并且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力度,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保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加快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报告(2)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如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主要承担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以及其他有机构养老需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委、省*把养老机构建设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监测指标体系,市委、市*也把养老机构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幸福工程、构建社会建设十大体系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形式对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国进入老龄社会最早、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预测数)192万。近年来,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养老机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今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机构项目45个,总投资11.5亿元、总床位数11085张。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30家(公办养老机构110家、民办养老机构120家),床位总数5.46万张,位居全省第二。如东县马塘敬老院、港闸区陈桥敬老院等25家养老机构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省级文明敬老院,市社会福利中心等11家养老机构被评为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启东市荣获全国农村五保工作先进集体,如皋市被评为全国第三批示范养老活动单位,启东市的农村关爱之家建设经验被国家民政部向全国推广,海安县曲塘镇敬老院荣获全国农村五保工作先进单位。
(一)公办养老机构加快推进,示范托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10家,其中城镇社会福利中心13家,床位数3726张;农村敬老院97家,床位数23428张。一是城镇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程加快。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近5亿元,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港闸区市北养老服务中心、海门市养老中心、崇川区观音山镇社会福利中心等一批规模大、设施新、档次高的城市社会福利中心相继开工建设。目前,市社会福利中心(阳光老年公寓)三期工程开业运营,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已竣工验收,开发区星湖护理院主体已建成。二是农村敬老院达标改造力度加大。今市共有70家敬老院达到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占敬老院总数的72%。启东市注重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了249项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通过了*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全省仅此一家。三是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16家;在建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14家。截止目前,全市三无、五保老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多元服务格局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20家,床位数12695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省民政厅通报转发了文件做法。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已有12家银行向各类养老机构发放贷款7500万元。一是促进了闲置资源转化利用。全市已累计发放贷款2200多万元,支持7家小企业改建为养老机构,盘活社会存量闲置资产超亿元。二是加快了医养融合发展。不少银行对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投贷实行倾斜,如皋农商行对如皋博爱医院发放贷款1000万元,支持其推进老年护理院建设。三是推动了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邮储银行启东市支行向下岗女工盛叶红发放贷款15万元,支持其在创办爱心托老所的基础上,又成功创办该市首个老年关爱之家;邮储银行海门市支行向海门康福托老院投资人发放贷款8万元,支持其对床位、安全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并获颁经营许可证。制定完成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对市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近期(2015年)、远期(2020年)建设确定空间布局,做到四定(定点、定量、定序、定位)。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启东市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出台《社会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养老机构发展预留了生存空间。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模式。在坚持原人员性质不变、老人生活质量不变、原有房屋性质不变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目前如皋市社会福利中心、海门市老年活动中心、余东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已取得良好成效。民办护理院发展势头良好。我市长青乐龄护理院、大生护理院等民办护理院运营情况较好,入住率均达到50%左右,入住老人95%以上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问题,减轻其家人的负担。
(三)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认可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机构监管服务。在苏中苏北率先出台《南通市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试行)》,规范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管理隐患。对全市84家未注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清理整改未注册民办养老机构35家。二是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依托体臣卫校和科技人员进修学院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今年 586名养老护理员接受了老年人心理、生理、护理等20项专业知识培训,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70.04%,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培育机构品牌。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发展南通市养老机构的各类典型,涌现出南通市社会福利中心(阳光老年公寓)、启东市中心敬老院、海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常青乐龄护理院等一批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品牌。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养老机构建设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市委市*目标任务相比、与我市实际情况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养老床位建设任务重。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看,按照民政部提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073格局(即至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和下一步9064格局(即至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6%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4%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要求,我市养老床位总数还明显不足。根据十二五目标,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要达到30张,今明两年全市需新增养老床位约1万张以上,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养老床位结构不合理。公办养老床位占比高、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床位占比偏低,一般性养老床位占比高、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偏低。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40.1%(2015年目标为50%),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平均占比仅为21.7%(2015年目标为30%)。
三是专业服务力量比较薄弱。现有护理员队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技能不熟、护理水平不高、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整体水平滞后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另外,由于待遇和社会地位不高、工作苦脏累等因素,愿意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很少。我市虽然实施了护理员岗位补贴政策,但由于门槛较高,文化程度低无法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护理员无法享受岗位补贴。一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较低。
四是瓶颈制约问题突出。第一,用地难。由于认识问题和其他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养老服务用地性质及指标等瓶颈因素长期得不到突破,制约了养老服务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的发展。第二,融资难。由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资产属性(租赁)和单位性质(民非)等原因,市场融资难度较大。第三,达标难。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养老机构在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建设等方面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及消防不达标等情况,不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整改换证、达到新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难度较大。
三、对策建议
今后我们将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按照*主导、社会主体的指导思想,确保托底功能、立足服务本地,以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需求为重点,坚持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并重,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并举,统筹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颐养天年。2015年目标任务是: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0%,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2020年目标任务是: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一)着力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引领养老机构科学发展。一是按照定点、定量、定序、定位的四定要求,制定出台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科学指导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全民共享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指导各县(市)制定至2020年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重点把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落实到规划和具体项目上,确保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具体项目落地生根。三是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中村改造等现有资源建设养老机构,使养老机构布局更加合理、方便入住。
(二)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发挥支撑服务作用。一是加快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海门市养老中心、港闸区市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建成运营,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落实好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的定额补贴。二是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围绕省、市相关目标任务,安排市级*公益金并争取省级资金扶持,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2015年全市所有敬老院均达到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加大投入,扩大收住对象,无偿或低收费收住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力争选择1家较好的敬老院作为试点,更新设施设备,老人房间内配备空调、电视机等电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地暖改造。三是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完善、落实各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准入门槛,为其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发展养老机构。新建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单人间、双人间、套间等不同房间,从而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定价;民办养老机构要考虑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入住率和老人满意率。
(三)稳步推进养老机制改革,逐步实施公建民营试点。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转制运营的具体办法,对*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重点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今后新建公办养老机构首选公建民营方式。逐步推进改革试点。对已投入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进行认真调查分析,逐步推进运营机制的改革试点,发挥市场(社会)主体作用。在认真推广如皋、海门公建民营试点做法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地民间资本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县(市)和通州区年内至少选择1家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试点,进一步激活机制,提高入住率。
(四)积极招引机构养老项目,努力打造养老服务园区。将招引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的大盘子统筹考虑,重点招引品牌信誉好、连锁规模大、服务能力强、市场开拓广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到本地落户,带动本地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养老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强化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化解养老服务项目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积极推动将养老服务产业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企业创建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推进品牌及标准化建设,争取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
(五)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医养资源有效衔接。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模式,科学统筹规划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布局,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或增挂、增设护理院,*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及二级以下医院新建或扩建床位中不少于50%的床位为养老护理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二是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积极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起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意见,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三是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提高社区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市区老年人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六)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努力破解发展要素瓶颈。一是研究落实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我市鼓励扶持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南通陆海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加强上级政策对接,积极争取*和省对我市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推动全市机构养老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努力破解土地瓶颈。将养老机构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推广启东经验,加快研究出台厂房、学校、卫生院等用地改为养老服务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土地出让金和建设配套费征缴等方面给予优惠。三是着力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执行新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确保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和管理。督促所有养老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细化预案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努力破解换证难题。对已经运营较长时间的养老机构相关手续不完备的,可明确替代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消防标准。
(七)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专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技能培训。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1%。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中高级以上职称护理员的比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强化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护理人员之间以及护理人员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强对老人的精神关爱,不断丰富老人的日间生活,创造和谐养护环境。三是提高人才待遇。落实好持证护工的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降低岗位补贴门槛,适时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对取得中高级以上职称和护理工龄较长的护理员加大岗位补贴力度。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的具体措施。增加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四是营造社会氛围。通过一年一度的敬老月等活动,开展优秀护理员或最美护工等评比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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