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由苏州市人民*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
中文名称:苏州市职业大学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
高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高校性质:专科
创办时间:1911年
学院地址: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
学院网址:http://www.jssvc.edu.cn/
1、学院简介
苏州职大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由苏州市人民*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确立“一个目标两步走、三条主线四个理念”的办学发展思路,抓住“大楼、大师、大品牌”办学主线,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机制活校”的办学理念,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目前,正致力于建成一所立足苏州,面向江苏,辐射全国,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苏州学院”。
2、校园设施
苏州职大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38.6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亿元。
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271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与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312个校外实训基地。
3、院系设置
苏州职大
学校设有12个学院(部),开设了管理学院、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育与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数理部、体育部等共63个专业。
4、师资力量
苏州职大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542名。教职员工1029名,正高职称63,副高以上职称36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41%,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9.9%;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6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3人,省名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5、教学建设
苏州职大
学校以培养应用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动教学改革,构建人才培养特色。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课程群1个,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9部,教师主参编各类教材300余部。
6、科学研究
苏州职大
学校致力科研创新突破。建有2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省级研究所(基地),2个市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平台和12个校级研究所。近三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7项;其他社会服务科技项目474项;授权专利530项;知识产权数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在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并承担课题研究,为苏州古城墙恢复重建、山塘文化保护、刺绣传承与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7、合作交流
苏州职大
学校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平台,积极引进国外同类院校中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升国际化水平。先后与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和启思蒙学院、日本金城学园、新西兰国立理工大学在学分互认、互派师生交流、语言培训等方面开展良好的合作。
8、学校荣誉
苏州职大
学校先后荣获了江苏省首批平安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9、报考指南
录取规则
1、对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2、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3、学校对普通类考生采取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采用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文、理科分别设定计划及划定录取分数线。
4、学校对江苏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C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选择性计划不作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按“等级级差”的方法进行排序,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6、对江苏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二项必须合格;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7、除江苏省外,其余各省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各省的具体要求。
8、艺术、体育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美术类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排序,具体录取原则按各省对不同科类的要求执行。
9、执行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特殊情况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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