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安全事故会议纪要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文是火灾安全事故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火灾安全事故会议纪要一
一、会议时间:20XX年7月7日10:00
二、会议地点:一矿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安全副总经理韩仰春
四、参会人员:两矿矿长、安监处长、机电矿长,安全部主任工程师、机运专业管理人员
五、会议内容
首先由安全副总经理韩仰春通报了枣庄防备煤矿火灾情况。20XX年7月6日18:45分,枣庄防备煤矿井下压风机着火,致使91人被困井下,经抢救63人脱险,仍有28人被困。
针对枣庄防备煤矿火灾情况,为接受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安全副总经理韩仰春安排如下:
(一)各矿矿长牵头立即组织针对矿井防火的安全大检查,安全部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各矿的检查,保证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检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安全部限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由检查、复查人员签字后存档。
(二)各矿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主要检查井下防火设施的可靠性、供电设施的安全性、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井下火源的有效控制,增强井下施工人员防火意识,保证矿井防火安全。
(三)两矿立即提前组织反风实验,两矿反风实验工作必须在7月20日前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达到矿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反风的目的,把灾害危害降到最低。
(四)安全部主任工程师对以上安排的工作做好及时调度、监督、考核,使矿井防火工作扎实有效,杜绝矿井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部
20XX年7月7日
火灾安全事故会议纪要二
20XX年4月9日13:30分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了“4.8”火灾事故分析会,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赵四军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杨文浩、薛怀义、王志实、邓家恂、李治德、魏其东、张燕、张民儒、何志高、王颜赟、高海军、陈诚、杨在璞、李建生、徐志平、田正强、杨光第、许科、祁永光、滕学景、马元、刘红英、杨雪平、赵科卫、曹清英、徐冬、张晓宇、王建林。会议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制定了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出现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XX年3月27日,白银区第二二建505项目部中标实施公司库房顶棚改造。4月5日至4月7日完成顶棚石棉瓦等拆除工作,由于白银区二建505项目部无电气焊操作人员,魏孔禄将实施公司库房防雨棚改造工程转包公司回收队队长徐志平,徐志平安排公司动力车间员工王建林和张晓宇进行此项工作(王建林和张晓宇均有电气焊特种作业证)。4月8日上午8:40分,王建林、张晓宇、高志成、张建武与马镜武先后到达化工库,在未办理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王建林与张晓宇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张进武与马镜武负责搬运切割拆除的钢材,高志成负责用铁皮(2米×1米)遮挡气焊渣。气焊切割工具(2瓶氧气、1瓶液化气、1瓶乙炔)由徐志平提供。10:00分高志成发现化工库高锰酸钾与P507上面盖的(王建林作业区下方6米处)篷布有明火,高志成用手未将明火扑灭,张进武与马镜武立即取来灭火器,马镜武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当使用灭火器后未将火扑灭,火势进一步扩大,五人立即逃离现场。此时为10:05分,化工库保管员也发现化工库冒烟,立即报警并将火情报告公司生产运作部,公司随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公司领导杨文浩、薛怀义、赵四军、任立华、白立忠、王志实、张尚虎、邓家恂、姚钰、瞿业栋、李治德及相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火灾救援。
二、事故原因
1、白银区二建505项目部(承包方)未经公司(业主方)许可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徐志平(自然人),未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在化工库动火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供应仓储部领导及化工库库管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施工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监管,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3、机动能源部领导及库房顶棚改造工程监督员对工程监督不到位,并且未对白银区二建505项目部(承包方)进行书面形式的安全技术交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次要原因。
4、安全环保部、保卫部为针对库房消防制定专门的消防管理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综合以上事故原因分析,此次火灾事故是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
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事故第一责任单位为白银区二建505项目部,事故第二责任单位为供应仓储部,事故第三责任单位为机动能源部,事故第四责任单位为安全环保部与保卫部。
火灾安全事故会议纪要三
时间:20XX年12月27日
地点:鄂州城市东西中轴线西段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主题:如何杜绝双港大桥桥下火灾的发生
主持人:陈刚
内容:
1、施工单位:
尊敬的余主任、卢总,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上午好!
就20XX年12月19日发生在新港引桥X1墩的火灾事故,我已通知各参建单位及鄂州市*,请中铁大桥局桥科所对桥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单位到场观察箱梁混泥土破坏比较严重。双港大桥引桥部分特别矮,村民堆上柴草,一发生火灾,引桥和墩身很容易被破坏。不像樊口大桥引桥净空很高,离市区很近,村民不会去堆放柴草,即使堆放了柴草,发生火灾,对樊口桥也影响不大。
今年5月份,长港大桥发生过一次火灾,还好那次火灾不严重,桥面只是被熏黑了。现在双港大桥引桥下多处堆放柴草,且场地空旷,不排除村民故意放火的行为,也可能桥上行人放鞭炮、小孩在桥下玩耍,且今年又是旱冬,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如果发生严重火灾,需更换橡胶支座,需要把引桥箱梁顶起来,重新更换支座、重新安装伸缩缝、重新摊铺沥青,这样维修成本很高,损失很大。最后希望*对这次火灾引起高度重视,对沿线村民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火灾!
2、陈刚:有请鄂州市监理单位对本次火灾从技术方面进行评估
监理单位:双港大桥箱梁跨度大,混泥土厚度薄,主要靠箱梁里面的钢绞线受力,混泥土都处在受压的状态。如果发生火灾,混泥土
后附鄂州市城市东西中轴线西段工程交工验收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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