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军等人故意伤害,滥用职权案调查取证申请书
太原市检察院、太原市中级法院:
王某军、郭某伟、任某波被控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为进一步查清本案事实,确定王某军殴打导致周某云死亡的时间,依法准确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证明周某云和王某志等被害人在本案中无过错,现依法申请检察机关和法院调取本案相关的以下证据。
1、2014年12月13日16时至17时许,太原市龙瑞苑项目保安队长报警的通话记录和内容,是向110还是龙城派出所报的警?
2、2014年12月13日下午17时起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止,被告人王某军、郭某伟相互以及他人的通话记录和通话内容,调查对象主要为两人的手机通话记录、该手机的移动电话的运营商。
以及两人和他人在以上期间的通话记录和内容。
3、12月13日龙城派出所的增援车辆和具体人员何时到达龙瑞苑工地北门外,发现了什么,做了些什么?是谁决定增援的?
4、王某志、郭某伟等人把王某志、王奎林、李康、王成采取强制措施押上警车后押回龙城派出所,是否获得*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如果请示获得批准,谁批准的?
5、王某军、郭某伟、姬腾飞(3号警察)、胡建(4号警察)押着王某志等4人的警车“晋A2006警”,何时从龙瑞苑工地北门外出发?何时抵达龙城派出所?
6、四被害人王某志、王奎林、李康、王成被押回龙城派出所后,该派出所哪些负责人值班和知晓?后来是哪些负责人决定对四人留置和继续盘问的?留置的决定是否向小店**备案?如果备案了,小店*是什么意见?
7、2014年12月13日18时20分许,王某军或其他人在龙城派出所发现周某云身体异常当时是什么具体生命体征情况(如呼吸、脉搏、体温等)?如何发现的?是谁安排向120打电话求救的?
8、2014年12月13日18时27分左右,谁向太原市120打求救电话以及通话内容?120武警站派出哪些医务人员,带了什么急救设备到龙城派出所抢救周某云?当时周某云的身体状况、体温是多少?18时33分-19时15分共42分钟在龙城派出所做了哪些抢救工作?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抢救,谁决定的?谁决定周某云抢救不通知其亲属并由亲属决定的?
9、谁决定以及哪些人将没有生命体征并抢救40多分钟无效的周某云送往太原市荣军医院继续抢救?
10、2014年12月13日19时50分周某云在太原市荣军医院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谁决定不通知其亲属的?谁搜走、扣押她随身携带的17000多元现金、以及周某云和王某志的身份证?谁决定脱光周某云衣服,对其进行尸表检查的?哪些人参加了尸表检查以及如何进行检查的?尸表检查的目的?尸表检查的记录和结论?
11、谁决定在周某云死亡后不及时通知其亲属的?为什么要拖延到她死亡后8小时才通知其丈夫王某志?请调取相关证据。
12、王某军、郭某伟等人对王某志、李康、王奎林、王成在龙城派出所殴打期间该所值班负责人是谁?是否知晓殴打行为?如果不知晓,为什么不知晓?如果知晓,为什么不制止?请调取相关证据。
13、请查明在龙城派出所参与殴打王某志等四人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及其行为。
14、明知王某志、王奎林、李康、王成没有违法行为,为什么还要在周某云死亡后数小时后还对他们进行询问(讯问)?询问或讯问的目的是什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谁决定以及什么人参加了询问和讯问?请调取询问或讯问笔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15、扣押死者周某云身上的现金17000元、周某云和王某志的身份证为什么至今不如数返还其亲属?请调取相关证据。
请依法办理
申请人王某志(被害人及被害人周某云的丈夫):
诉讼代理人:程海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道刚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年3月2日
注:因太原市检察院对诉讼代理人阅卷请求不许可,我们只能按照起诉意见书的内容推定以上证据未调取。
王某军等人故意伤害,滥用职权案调查取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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