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特勤局
美国特勤局(又译美国特勤处、美国秘勤局等,英语:UnitedStatesSecretService,简称USSS)是美国联邦*的执法机构,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该机构雇员分为特工和制服员工。2003年3月1日之前,特勤处隶属于美国财政部。
1、介绍
美国特勤局(UnitedStatesSecretService),成立于1865年,是美国联邦*的执法机构,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主要管辖权是预防和调查对美元和债券的伪造,以及保护总统、副总统、总统当选人和副总统当选人、前总统和他们的配偶(该配偶再婚除外)、大选前120天内确定的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等。
截至2007年,美国特勤局共有6000名雇员,其中包括3100名特工,1200名制服警卫,1700名技术和行政人员。其总部设在华盛顿,离白宫只有三个街区。但它在美国50个州总共设有120多个办公室,在海外也拥有19个分支。
2、历史沿革
1865年6月5日,特勤局成立于华盛顿。它的作用在于打击伪造货币。当时的局长威廉·P·伍德由财政部长休·麦卡洛克直接领导。
1867年,特勤局的职能增加“调查针对*的欺诈案”。特勤局开始调查三K党。三K党成员违法制酒、走私、抢劫邮件车、进行土地诈骗,还犯有其他多种违法行为。1870年,特勤局总部迁至纽约。
1874年,特勤局总部迁回华盛顿。1875年,特勤局使用新的徽章。1883年,特勤局被正式划分为财政部下属的独立分支。1894年,特勤局开始非正式、非全职地保护克里夫兰总统。1901年,威廉·麦金利总统被暗杀之后,国会非正式要求特勤局保护总统。
1902年,特勤局开始全面负责总统安保,派2名特工进入白宫全日保护总统安全。
1906年,国会通过了《1907年杂项民事费用法》,为特勤局提供资金保护总统。
1908年,特勤局开始保护总统候选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将特勤局移到司法部下属,组成了FBI的核心部门。
1913年,国会批准对总统和候任总统的永久保护。
1915年,威尔逊总统指示财政部长令特勤局调查美国的间谍活动。
1917年,国会批准特勤局保护总统直系亲属,并将直接威胁总统的行为定为联邦犯罪。
1922年,在哈丁总统的要求下,白宫警察队于10月1日成立。
1930年,白宫警察队被归为特勤局管理。
1951年,国会通过立法,批准对总统、总统直系亲属、候任总统和提出保护要求的副总统进行永久保护。
1961年,国会批准对前总统进行一定时间的保护。
1962年,国会增加资金,以支付副总统、总统接任者、候任副总统的保护费用。
1963年,国会通过法案,决定对杰奎琳·肯尼迪与其2名孩子进行2年保护。
1968年,国会吸取了罗伯特·肯尼迪遇刺案的教训,批准对主要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及提名人进行保护,批准对总统遗孀进行终身保护(再婚的除外),保护其子女至满16岁。
1970年,白宫警察队被重命名为行政安保局,并被委以更多责任,包括对华盛顿的外国使馆提供保护。
1971年,国会批准特勤局在总统指示下,对来访外国元首和官员提供保护。
1975年,行政安保局开始保护驻美国的全部外国使馆。
1977年,行政安保局于11月15日重命名为特勤局制服特警队(现俗称白宫特警队)。
1984年,国会通过法案将利用信用卡和借记卡诈骗的行为定为联邦犯罪,同时批准特勤局调查与信用卡和借记卡相关的诈骗案件,诈骗人通常使用电脑或者伪造身份证。
1986年,财政部警察队于10月5日被划分为白宫特警队下属。总统发布总统令批准特勤局对来访的外国首脑的配偶进行保护。
1990年,司法部授予特勤局共同管辖权,与其执法组共同展开民事犯罪与刑事犯罪调查(主要针对联邦管制的金融机构)。1997年,《1994年犯罪法案》生效,规定特勤局将对凡在1997年1月1日后当选的总统进行10年的保护,在此之前当选的总统将继续接受终身保护。
1998年,国会通过《电话销售诈骗防制法》,扩大了特勤局和其他联邦执法机关的司法权。它规定没收欺诈所得财产,《禁止身份盗窃和假冒法》规定盗用身份为犯罪。对没通过批准便转移或使用另一人的任何身份证明,企图进行违法行为的人进行量刑。
2000年,《威胁总统防制法》规定特勤局有权参与计划、协调和履行具有全民意义的国家活动的安保措施。
2001年,《爱国者法案》给予特勤局更多的权力去调查使用电脑诈骗的案件。此法案批准特勤局设立专门的全国电子犯罪调查小组,协助执法部门和私营企业控制电脑犯罪。这项法案增加了针对制造、持有、交易和转让美元和外币的量刑,允许执法人员在打击*或犯罪个人或组织的跨国金融犯罪的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金融支付系统。
2002年,美国国土安全局成立,2003年3月1日特勤局由财政部转归国土安全局。
2004年,资深特工芭芭拉·里格斯成为特勤局史上第一位女局长。
2006年5月31日,马克·苏利文宣誓就任美国特勤局第22任主任。
2006年,为了抵制高科技电脑犯罪,特勤局在全国范围内的电子犯罪调查小组由原来的15个扩大到24个。
2007年,针对总统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的保护从5月3日开始,这是特勤局保护总统候选人时间最长的一次。由于希拉里·克林顿前第一夫人的身份,在竞选总统前她也受到特勤局的保护。
2008年4月27日总统候选人约翰·麦凯恩开始受到特勤局的保护,而他在宣布乔·拜登与他搭档竞选副总统之前,乔·拜登及其妻子萨拉·佩林也受到特勤局保护。奥巴马当选后,他的孩子也受到特勤局的保护。
2013年3月26日,总统奥巴马任命特勤局资深女特工茱莉亚·皮尔森为下任局长。
3、主要职责
特勤处的主要管辖权是预防和调查对美元和债券的伪造,以及保护总统、副总统、总统当选人和副总统当选人、前总统和他们的配偶(该配偶再婚除外)、大选前120天内确定的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现任和前任总统的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孙辈、来访的外国国家首脑和*元首及其配偶、总统令指定的个人和国土安全部指定的国家特别安全事件。
同时,该处还负责跟踪调查各种金融诈骗犯罪的相关嫌疑人,并为一些地方犯罪的调查提供协助。
美国特勤处制服部负责保护各国驻美大使馆、美国海军天文台和在华盛顿特区的白宫,此外还执行一些处于保密状态的任务。
执行任务
特工对政要的保护任务一般采用白天、傍晚和深夜“三班倒”。如果保护对象在外旅行时,值班的时间就会被延长,有时几乎整个旅程都在执行任务。特工的任务并不算单调乏味,可能前几天住在豪华宾馆执行保护任务,接下来又去调查金融诈骗案,几乎所有的任务都能在两个星期内完成。
4、招聘要求
要加入美国特勤局,前提必须是美国公民,并喜欢警察或执法领域的工作。美国特勤局录用新人要先接受27周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在乔治亚州格林柯的联邦执法训练中心,在这里,新人将接受法律知识、调查技巧、枪支使用等基本技术的训练。第二阶段的培训则是在马里兰州的詹姆斯·罗利培训中心,新人在此学习如何打击伪造货币和互联网犯罪,以及保护政要必备的技能。
特工需要获得经认可学校的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在犯罪调查或需要犯罪活动相关知识的执法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特工每只眼睛的非矫正视力都不得低于20/60,矫正视力不低于20/20。除了背景调查之外,在接受高度机密的忠诚测试并得到这份工作之前,种子特工还必须接受药检和测谎程序。每年,在24班特勤局和白宫警卫队的后备成员中,只有7-11个班能毕业。
虽然特勤局成员半数有过执法经验,但这并非必要条件,21岁以上,大学外语专业或体育相关专业的学生,都有可能在特勤局找到合适工作。
5、着装装备
着装配置
特勤局特工的着装随着执勤环境而改变。通常情况下,特工身着一套非常保守的西服,但着装的范围可以从燕尾服到休闲牛仔裤;还有一部分特工属于警卫部,他们身着标准警服,尤其在华盛顿特区非常常见;反狙击手的特工和应急团队有时会穿防弹衣。执行任务时,特工经常佩戴墨镜和通讯耳机。
装备配置
由于特勤处所涉及的任务特殊,特勤处的特工所拥有的移动电话是特制不能被反追查的。
特工的主要武器是装备有357SIG子弹的SIGSauerP229手枪。此外,他们还擅长使用几种近战武器,如雷明顿870霰弹枪、IMIUZI冲锋枪和HKMP5冲锋枪。此外,特勤局所有的车辆都配备有一种特殊的装甲“单向玻璃”,它能让特工从车里面往外开枪,而无需打开车窗暴露自己。
6、丑闻
2012年4月13日,奥巴马前往哥伦比亚海滨城市卡塔赫纳出席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之际,他的数名保镖因涉嫌在当地嫖妓被遣送回国,迄今官方证实的“涉案”人员包括11名美国特勤局特工及5名来自美军南方司令部的军人。2012年4月16日美军南方司令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他们已派人前往卡塔赫纳进行实地调查,这5名军人并不是奥巴马的贴身安保人员,只是参与外围协防,但确与特勤局特工住在同一家酒店。
2012年5月23日,美国特勤局局长苏利文亮相国会,就4月在哥伦比亚发生的联邦特工召妓丑闻首次公开道歉。然而国会*们似乎并不买账,不仅指责特勤局有长期纵容这种不端行为的文化,还揭露了更多联邦特工性行为不检的丑闻,据称仅过去五年就发生了64起不端行为。
据美国《纽约邮报》2012年6月18日报道,美国特勤局日前公布了一份长达229页的内部调查报告。报告内容显示,自2003年至今,部分特勤局特工的生活可谓“荒唐至极”,从醉酒执勤、非法窃听电话、挪用公款到招妓、甚至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