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中文名:礼部
本质:古代官署
始设:南北朝北周
长官:礼部尚书
职责: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
下设:四司
1、历史发展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一:“天启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丙子,兵部尚书赵彦言:……得旨:这所奏各款俱防边要务,切实可行,著督(孙承宗)抚(袁可立)镇道各官悉心整顿,毋得因循误事,其李倧暂署国事,著礼部即议妥具奏。”
2、基本设置
唐朝礼部
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下。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宋朝礼部
元丰改制后礼部有3个下属部门祠部、主客、膳部。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四司各一人。元佑初,省祠部郎官一员,以主客兼膳部。绍圣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领。建炎以后并同。
明朝礼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仪制、祠
明朝礼部尚书
清朝礼部
礼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汉军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满洲六人,典制、祠祭,各二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主客司置。汉四人。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主客司置。满洲八人,典制、祠祭司各三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祠祭司置。汉二人。典制、祠祭司各一人。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精膳司置。满洲三人,典制、祠祭、精膳司各一人。汉四人。司各一人。印铸局,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汉大使,未入流。各一人。堂子尉,满洲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
3、其他国家
朝鲜
朝鲜王朝时期,礼曹的本曹设置官员九名,分别为判书一名(正二品)、参判一名(从二品)、参议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铨郎三名(正六品)。礼曹之下设有稽制司、典享司、典客司三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