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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峰

科普小知识2022-12-18 14: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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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峰,男,1952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广州人,中专学历,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加入中国*。2017年12月17日被开除党籍。

1、人物简介


陆志峰

陆志峰,男,1952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广州人,中专学历,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加入中国*。2017年12月17日被开除党籍。

2、人物履历

1997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8年7月至1999年8月,兼任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副总经理);


陆志峰

1999年8月至2008年7月,任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6月至2008年7月,任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

2003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其间:2004年12月至2008年7月,兼任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兼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4月,退休。

3、人物事迹

2008年7月,陆志峰临危授命调任越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开始第二次大型国企改造之旅,谋划并主导了越秀集团“三年调整优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原有地产、交通、证券、酒店、水泥、造纸、电池和国际经贸等八大产业,“瘦身”为以房地产、交通基建、金融证券等三大产业为核心的“3+X”产业体系,实现了向现代服务业的整体转型。他还理顺资本关系、完善集团管控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塑企业文化,打破国企薪酬和用人机制的禁区,推进市场化薪酬体系和职业经理人团队建设,三年“再造”一个越秀。


陆志峰

在他的带领下,越秀集团从一家战略方向不清晰、产业基础薄弱、上市平台不健康的传统国企成长为一家战略定位清晰、主业全国性布局、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国际化企业;并成为广州市属国有企业中首家总资产超千亿企业,广州市属国有企业中第二家利润超过百亿的企业。

2011年底,越秀集团现代服务业的总资产从2008年的700亿元提升到1100亿元,营业收入从2008年的85亿元提升到150亿元,利润总额从2008年的32亿元提升到102亿元,创造了越秀集团20多年来的历史性增长记录。

其中,越秀地产以珠三角为核心,布局长三角、环渤海、中部地区为,新增超过600万平方米优质土地储备,总土地储备达到1100万平方米,业务拓展到全国9个城市,进入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最具成长能力的前十名。截至2011年6月,越秀地产商业地产资产规模行业排名第二,仅次于华润置地。

越秀交通基建近三年投资超过100亿元,收购5个高速公路项目和1个港口码头,控股项目由2个增至8个,分布于七个省份(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陕西、天津、河南),控股高速公路里程由62.5公里增至约250公里,增长300%,成为扩张速度最快且实现全国性布局的香港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

越秀金融已拥有证券、期货、基金、信托、PE等业态及穗港两地金融平台,“大金融”格局初具雏形。

2011年,越秀集团各板块核心企业凭借优异表现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越秀地产重返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中国指数股,2009-2011年连续三年荣获“中国杰出房地产商”称号以及2011年香港“杰出上市企业大奖”;越秀交通基建作为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成分股,2010年荣获“香港杰出企业”奖项,2010-2011年连续两年获得香港“杰出上市企业大奖”;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全球首只投资中国内地物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2008-2011年连续四年被评为“香港杰出企业”,2011年获得香港“杰出上市企业大奖”;广州证券在“2011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和21世纪“中国券商奖”两项大奖评选中,各摘得“最佳IPO项目”大奖和“2010年度中国最具成长性证券公司”两项殊荣。

4、人物荣誉

曾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总经理、广州本田董事长,主导并亲自参与了广汽集团的重组,为广东乃至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被评为“中国汽车工业50年·50位杰出人物”之一,2008年被评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汽车工业杰出人物”。

5、人物事件

开除党籍

2017年12月17日,据广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志峰(已退休)进行了立案审查。


陆志峰

经查,陆志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共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陆志峰身为党员领导*,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志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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