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树清
甄树清,男,汉族,1962年5月生,河北辛集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民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姓名:甄树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民革党员
现任职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教授,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民革*委员,民革河北省委副主委
毕业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
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人物经历
1979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1983年7月毕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月至河北大学法律系(2000年10月同哲学系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任教。
1994年2月至7月在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进修英语,获得结业证书,具备出国进修的外语资格。
1996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2.12-2003.09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民革保定市委副主委、民革河北省委委员、民革*委员
2003.0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革保定市委副主委、民革河北省委委员、民革*委员
2017年6月8日,中国*革命委员会河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民革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甄树清为民革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2、任免信息
2012年12月,当选中国*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7年12月,当选中国*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3、主讲课程
1983年至1988年讲授法学基础理论,1987年至今讲授外国宪法,1988年至今讲授中国宪法。1992年1月通过国家教委主持的出国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测验”(EPT),具备高级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日语初级水平。
4、主要贡献
学术专着
《论表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
其它学术成果
《谈我国基层直接选举可以实行竞选制》,1988年第4期《河北大学学报》;
《基层直接选举应当改革》,1989年第3期《新华文摘》;
《中国宪法学新编》(合编),1991年10月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体系》,《河北大学学报》1993年增刊,1994年获得河北省第4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佳作奖;
《*市场经济与*政治论纲》(撰稿),1994年2月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1996年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机制》,1994年第1期《福建法学》;
《加拿大权利和*宪章的实施》,1995年第4期《中外法学》;
《加拿大责任制*》,1996年第2期《外国法译评》;
《宪法监督专门机构刍议》,1996年第4期《河北大学学报》;
《1995年修正之后的选举法之进步、不足及改进设想》,《河北大学学报》1997年增刊;
《宪法监督发展趋势简论》(与导师合写),1998年第1期《外国法译评》;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宪法行政法》卷1998年第2期全文转载上文;
《现行选举法评析及改进设想》,1998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议》(与导师合写),1998年4月15日第3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信息专报》;
《剖析现行选举法》,1998年5月18日第9版《社科信息》;
《谈法官遴选与惩戒制度的改进》,1999年1月21日《法制日报》;
《论民族法规实施的法律保障》(与导师合写),1999年第3期《河北大学学报》;
《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99年第5期转摘上文;
《法官遴选、惩戒制度与遏制法官腐败》;
《法官遴选制度比较研究》,1999年第4期《外国法译评》;
《改革司法*,遏制司法腐败》(第二作者),2000年5月10日《河北日报》;
《法官惩戒制度与遏制法官腐败》,2000年第6期《河北大学学报》;
《表达*实现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法学》2001年增刊;
《统一司法考试若干问题的思考》,2001年9月24日《人民法院报——法治时代》;
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的辞条修改撰写。
科研成果
1、《河北百科全书》《政法》分编第一主编;
2、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庆福主持的“九五国家重点项目”——《文化法制建设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为课题组成员。该课题的代号为:96AFX002(5万元);
3、200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舆论监督研究》第二主持人。批准号:00BXW001(5万元);
4、1998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遏制司法腐败机制建设研究》第二主持人。批准号:199804001(5千元);
5、2000年河北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大众传播法之理论与实践》。批准号:2000B07(2万元);
6、2000年河北省教育厅社科研究计划项目《论行政合同的监督与实施》第二主持人。批准号:S00403。
5、获奖记录
1992年,河北大学发起评选校优秀青年教师活动,自该年起连续当选。
1995年,河北大学开始实行教师年终考核制,当年及1996年被评为优秀。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7年——1998年度优秀研究生称号。
《法官遴选制度比较研究》获得河北省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年)。
《法官遴选、惩戒制度与遏制法官腐败》,获得河北省依法治省研讨会一等奖(于1999年)。
《论表达*》获得河北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专着类一等奖(2001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