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截至2016年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中文名:高龄津贴
性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属于:社会保障措施
发放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人
1、津贴含义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2、高龄现状
截至2008年底,中国老年人口已增至1.69亿,占总人口的12.79%,且正以年均近1000万的增幅“跑步前进”。
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届时中国老年人口达到4.37亿,占总人口30%以上,每三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
据中国老龄办测算,全国80岁以上老人正在超高速增长,约为老年人口增速的2倍,预计到2050年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是80岁以上老人。全国各地除青海、*、*等地外,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中国现有养老床位仅250万张左右,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不到15张,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70张的水平。
2010年6月8日,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18分报道,国家民政部说,全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仅有6个省、区、市达标,分别为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和宁夏。
2012年5月,陕西省开始对7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高龄津贴发放。
为了建立更为完善的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通报》中的新措施填补了以往老人高龄津贴的许多漏洞,如:制定统一的高龄津、补贴标准;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等。
3、发放原则
高龄津贴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
4、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5、预期目标
目前我国省级层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的仅有7个省(区、市),省级层面尚未建立而在地级层面建立此制度的有21个市(区、州、盟)。
且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而已经建立的地区在享受高龄津(补)贴的年龄段和补助标准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同一个省(市、区)内享受范围和享受标准也不一样。
高龄津(补)贴制度,应由国家有关部委出台规定在全国推行,对享受范围、发放标准、资金筹集等核心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向西部欠发达省份建立该制度的所需资金给予倾斜性的转移支付补助,以便欠发达地区提高标准,使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6、进展程度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7月4日举行的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前全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的已有14个省份,八百万高龄老人受惠。
至2011年7月我国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1899万。2011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截至2016年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7、城市例举
香港
高龄津贴是香港社会福利署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长者提供的福利金,自1973年起推行。高龄津贴分为普通高龄津贴及高额高龄津贴两种。两种高龄津贴于2009年起划一增加至每月1000港元,增幅为60%和42%,由1月1日开始计算。普通高龄津贴的对象为65至69岁人士,申领人需要经过资产及入息审查。高额高龄津贴的对象为70岁或以上人士,申领人不用经过资产及入息审查。原本高龄津贴设立的目的,是香港*每月象征性发放一些零用钱,以答谢长者多年来对香港社会的贡献,表达“敬老”之意。由于时代的变迁,部分穷困长者依靠高龄津贴,以支付他们日常起居生活的开支,变为“养老”之用。
北京
北京市2008年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了高龄津贴,北京市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表示,高龄津贴与福利养老金不冲突,已经申领了福利养老金的90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也能同时领取高龄津贴,相当于“寿星老”享有双重福利。截止2009年7月北京市已有2万名9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总共享受到了近1000万元的高龄津贴。此外,北京市10个区县开展了特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为4万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了1200万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深圳
在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深圳的老人将收到一个礼包: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获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现金补贴。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出台的《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80至99周岁的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获500元高龄补贴。高龄老人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定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社区工作站收到申请后,完成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部门审批。所有审批手续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于批准次月起发放津贴。
这是深圳市为庆祝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推出了多项惠民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