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1、分类
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期签证包括:
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2、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3、签证原则
1、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5、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6、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7、授权适度原则: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存在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乏签证的意识。
2.不规范的签证。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的签证也是不能被认可的。注意问题
5、注意问题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6、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己完成的工作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核对合同条款。按合同的约定结算方式、执行的定额、取费的标准、主要材料约定的价格等,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 2.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例如土方的验槽记录以及钢筋砼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均需两人以上签字,手续必须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竣工结算。 3.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人员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签证才能列入结算。 4.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计算,并按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合同规定的定额单价或甲乙双方商定单价,计取合同规定的取费标准。 5.工程结算子目多,工程量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在计算时应认真核算,防止多计与少算的情况发生。 总之,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施工阶段中,由设计向现实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其技术难度的复杂程度很高,对施工企业的发展很关键,所以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做好每一份签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累资料、收集信息及不断地提高专业技能,来适应施工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 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特别是低价中标后必须注意勤签证;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工期签证。 各类合同类型签证内容。 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 同时要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 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的内容要与协议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7、签证技巧
8、划分原则
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
(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
(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
(3)房型的改变;
(4)围墙、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
(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
(6)招标文件规定品牌的变更;
(7)非上述变更,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已经批准的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变更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简单变更技术,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简单的变更技术主要有以下内容:
(1)基坑支护方式的变更;
(2)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包括桩基、条基及其他类型的变动)或其工艺工序的变更;
(3)建筑预留预埋的变更影响面较大,返工严重者;
(4)建筑主体框架局部结构形式的改动。
(5)防水做法、材料及施工方式变更;
(6)装修材料、做法的变更;
(7)个别房型的变更;
(8)机房、服务用房的位置变动或面积的增减;
(9)室内墙面装修材料或铺贴方式、拼花、颜色的局部变更;
(10)门窗材质、位置、大小、开启形式及颜色、涂料的变更;
(11)吊顶、天花板做法、安装修改;
(12)外立面材料安装、铺贴的局部变更;
(13)水池、台阶、道路、假山、雕塑、字牌形式的局部更改;
(14)绿化树种的局部更改;
(15)喷泉、景观照明的局部更改;
(16)室外停车位的移动或数量变更;
(17)垃圾处理设备功率的变更;
(18)个别房间使用功能的变更;
(19)室外显示屏位置、尺寸或显示方式的变更;
(20)小区电动门、楼宇单元们、楼梯栏杆扶手形式的变更;
(21)室外艺术钢结构的加工安装及涂装情况更改;
(22)特殊房间的更改,包括:多功能厅、会议厅、酒吧音响灯光效果及装修造型改变;
(23)由用电容量的增加导致变更供电设备的改变;
(24)电缆桥架/电缆的更改及重布;
(25)弱电系统任一项子项的变更及设备更换;
(26)视频设备及总控室、监控室的改变及设备改变;
(27)供暖/制冷设备改变及管道更改;
(28)供水、回水及卫生器具设备改变、管道修改及变更;
3、Ⅲ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5万元者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二)变更设计项目划分的原则:
1、同一部位或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部位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类型的不同部位,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时空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
三、工程签证的内容:
1、凡属于合同外,必要的措施类项目(如:地下障碍物处理);
2、建设单位要求新增临时工程项目;
3、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拆改项目;
4、建设单位委托的合同外的非工程项目。
四、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程序:
(一)I类、II类变更设计的程序
I类、II类变更由提议人出具变更方案和预算、概算或估算,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该申请作为内部审批的依据,由专业工程师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意后,然后由造价、合同部门出具意见,最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同意以后管理公司授权代表在《设计变更联系单》上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签发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或图纸。
(二)III类变更设计和工程签证的程序
(1)III类变更和签证由提议单位(建设、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施工单位提交预算书。
(2)变更设计提议单位负责与建设单位代表、管理公司代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进行洽商,施工、监理、设计、管理和建设单位分别在《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上签字认可
(3)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进行变更设计
(4)施工工单位按《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5)造价部门审核《设计变更预算书》,报建设单位审批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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