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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交通卡

科普小知识2022-12-24 09: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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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统一命名为牡丹卡。“牡丹卡”是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的第一个金融产品商标。中国工商银行于1989年10月15日正式发行牡丹信用卡。牡丹交通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信用卡。1999年开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驾驶人办理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交通卡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智能信息卡,用于记载交通违法处理信息及交纳罚款等。2018年6月,北京市交管局称,今后牡丹交通卡仅作为普通信用卡,不再强制驾驶人使用。

1、发展经过

1999年开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驾驶人办理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交通卡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智能信息卡,用于记载交通违法处理信息及交纳罚款等。随着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升级,驾驶人信息卡承载信息的功能和必要性逐步弱化,加之一些地方*交管部门联合商业银行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出现违规强制发卡、商业银行“搭车发卡、借卡揽存”等问题,群众意见强烈。


牡丹交通卡

自1995年起,根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规定,北京市驾驶人在京发生的交通违章,必须到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北京市交管局逐步开通了线上交纳罚款方式。违章驾驶人可通过北京交警APP、12123交警APP、北京市交管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等线上交款渠道,使用所有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缴纳罚款;外地驾驶人在京发生的现场违章,还可以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1家银行的全国任意网点交纳罚款。但北京市驾驶人在京违章,线下交纳罚款仍然只能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即使通过设立在各网点以及部分执法站、交通队、车辆检测场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或者工商银行ATM机,也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

2015年,按照*部有关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工作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内部发文要求停止对未携带信息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驾驶人可自愿选择继续保留该卡作为普通信用卡使用,或者到工商银行销户不再保留。但北京市交管局未对社会公示此消息,也未进行相关必要宣传和说明。

2018年6月,北京市交管局称,今后牡丹交通卡仅作为普通信用卡,不再强制驾驶人使用。

2、相关事件

被指涉嫌垄断

2018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称,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指定工商银行作为罚款唯一代收银行、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等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并将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尽快整改到位。


牡丹交通卡

经过调查发现,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确定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性程序,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委托协议,并发布相关通告和通知,确定该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并延续至今。《招标投标法》和《反垄断法》相继实施后,也未依法依规进行调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从尽快建立交通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及便利驾驶人交纳罚款角度出发,确定了当时网点较多、设施较好,且承诺出资建立交通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具有一定合理性。但2000年《招标投标法》、2008年《反垄断法》相继实施后,北京市交管局一直没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公开正式的招投标等竞争性程序,向所有银行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择合作银行。

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维持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唯一代收银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银行参与交通违章罚款代收业务竞争。目前线下交纳违章罚款仍然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驾驶人实际上必须办理工行卡成为工商银行客户后,才能接受工商银行的服务交纳罚款。

此外,2015年以后,北京市交管局未对社会广泛公示和宣传已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导致很大部分驾驶人仍然保留牡丹交通卡,并通过其交纳罚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驾驶人选择办理其他银行卡通过线上交纳罚款的可能性,从而排除和限制了其他银行参与相关市场竞争。

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属于第三十二条所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2018年6月27日,北京市交管局称,今后牡丹交通卡仅作为普通信用卡,不再强制驾驶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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