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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议会

科普小知识2022-12-27 1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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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国家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国家行政机构是联邦*,国家司法机构是联邦高等法院。三者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

1、议会简史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采取了英国的组织方式对社会进行管理。1842年,英国议会通过条例,规定新南威尔士(澳当时的一个洲)成立立法会议,成员有5至7个,均由英王任命。1828年增加到10至15名。1842年改为12名*由英王指派、24名*由具备财产资格的居民选出的立法会议。1850年,英国议会规定分别在澳5个州成立立法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一由*提名,三分之二按高额财产资格选举产生。授予起草新宪法权力,但须交英国议会批准。1901年澳大利亚建立联邦后,参照英国议会制的模式组成议会,议会由女王(由澳总督代表)、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随着人口的增长,众*人数由开始的75名增长到现在的150名,参*人数也由开始的36名增长到现在的76名。

目前,除昆士兰、北部地区和首都地区为一院制外,联邦和其他5个州均为两院制。

2、议会地位

澳大利亚的国家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国家行政机构是联邦*,国家司法机构是联邦高等法院。三者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

总督宣布召开和有权解散议会;所有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过总督批准才能生效。但实际上,总督只是根据总理的提议行使权力。

议会监督*、审查和批准*预算、更换*和*。

联邦法院的法官由联邦*向总督提名任命,但在解释和运用法律时,法官独立于*。法官的任期得到法律保护,基本是终身制。

3、议会产生和*选举

澳大利亚在国家结构形式上采取联邦制,最高一层是联邦*,然后是州*,州以下是地方*。因此,澳大利亚的选举主要也分为三级,一是联邦选举,产生联邦众*和参*;二是州议会选举;三是州以下地方*选举。澳大利亚联邦在政体上基本仿效了英国的议会制模式。根据宪法规定,联邦最高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由女王(联邦总督代表)、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同时在组织结构上,又大体参照美国国会的模式,采用两院制。

由于总督由女王任命,因此,需要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就是参、众两院的*。

众议院的选举以人口为基础,每个选区人口为85300人;而参议院的组成是以州为基础的。联邦宪法第24条规定,联邦众议院应由人民直接选举的众*组成。无论是参*选举,还是众*选举,都要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普遍选举原则。凡澳大利亚公民,不分男女,年满18周岁,在澳大利亚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均有选民资格。候选人要求居住3年以上。第二,强制性选民登记和投票原则。选民必须主动登记,有关选民信息的任何变化必须主动申报。必须参加投票,无故不投票者处以20澳元(约合100元人民币)罚款。不交者,将被起诉到法庭,处以更高的罚款或其他处罚。第三,平等原则。一人一票,价值相等。没有委托投票。第四,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两院*,不是间接地选代表后,由代表投票选举产生*。第五,秘密投票。选民进入秘密划票间,无记名投票,保证绝对的秘密与*。秘密投票制为澳大利亚首创,故又称为“澳大利亚投票制”。选举这一关键性的组织工作是由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AustralianElectoralCommission,简称AEC)实施的。AEC是个独立的选举机构,在联邦选举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众议院中每名*代表一个选区,通过优先选择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截止至下次大选),出现空缺时由原众*所在选区进行补选。大选中获众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该党领袖就任总理,各部部长从该党联邦众*和参*中委任。

选举经费来源:

从1984年开始,澳选举和竞选活动的经费由*提供。参选的党派必须得到至少4%的有效选票才能获得公共经费。*将为每一张有效选票提供2澳元的资助。参选党派要公开竞选经费使用情况。

4、议会职权

众议院的主要职权:立法或修改现有法律;组成并监督*;审批预算以及代表选民表达意愿。

参议院的主要职权:拥有与众议院几乎相同的立法权,仅不能提出或修改有关税收和*财政支出的法案。所有的法案都必须经过两院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因此参议院扮演着重要的制衡*的角色。

5、议会组织结构

众议院:议长1名、副议长2名。

众议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众议院的会议,确保众议院的会议能按照宪法规定及众议院的议事规则有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同时管理议会的行政工作。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专门委员会有三种形式:

1.参、众两院各有16个专门委员会。

2.为了更有效的加强两院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效率,参、众两院联合组成13个专门委员会。

3.每届议会众、参两院可根据特殊情况设立临时专门委员会,待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本届国会众议院没有设立临时委员会,参议院设立了6个临时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均由执政党*担任。而临时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均由反对党*担任。委员会成员基本由党团指派,也有少数根据个人要求决定的。每个委员会的人数相对固定。目前澳议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一)众议院:(16)

1.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事务委员会(10人)

(AboriginalandTorresStraitIslanderAffairs)

2.气候变化、水资源、环境和艺术委员会(10人)

(ClimateChange,Water,EnvironmentandtheArts)

3.通讯委员会(10人)

(Communications)

4.经济委员会(10人)

(Economics)

5.教育和培训委员会(10人)

(EducationandTraining)

6.就业和劳工关系委员会(10人)

(EmploymentandWorkplaceRelations)

7.家庭、社区、住房和青年委员会(10人)

(Family,Community,HousingandYouth)

8.医疗和老年人委员会(10人)

(HealthandAgeing)

9.工业、科学和创新委员会(10人)

(Industry,ScienceandInnovation)

10.基础设施、运输、地区发展和地方*委员会(10人)

(Infrastructure,Transport,RegionalDevelopmentandLocalGovernment)

11.法律与宪法委员会(10人)

(LegalandConstitutionalAffairs)

12.请愿委员会(10人)

(Petitions)

13.初级产业和资源委员会(10人)

(PrimaryIndustriesandResource)

14.特权与*利益委员会(11人)

(PrivilegesandMembers’Interests)

15.程序委员会(7人)

(Procedure)

16.出版物委员会(7人)

(Publications)

(二)参议院:(16)

1.拨款与人事委员会(8人)

(AppropriationsandStaffing)

2.社区事务委员会(8人)

(CommunityAffairs)

3.经济委员会(8人)

(Economics)

4.教育、就业和劳工关系委员会(8人)

(Education,Employment,andWorkplaceRelations)

5.环境、通讯和艺术委员会(8人)

(Environment,CommunicationsandtheArts)

6.金融和公共事务委员会(8人)

(FinanceandPublicAdministration)

7.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8人)

(ForeignAffairs,DefenceandTrade)

8.法律与宪法委员会(8人)

(LegalandConstitutionalAffairs)

9.特权委员会(7人)

(Privileges)

10.程序委员会(10人)

(Procedure)

11.出版物委员会(7人)

(Publications)

12.条令和法规委员会(6人)

(RegulationsandOrdinances)

13.农村、地区事务和运输委员会(8人)

(RuralandRegionalAffairsandTransport)

14.议案审查委员会(6人)

(ScrutinyofBills)

15.议案遴选委员会(9人)

(SelectionofBills)

16.参*利益委员会(8人)

(Senators’Interests)

(三)众、参两院联合委员会:(13)

1.法律实施统一委员会(9人,5名众*、4名参*)

(AustralianCommissionforLawEnforcementIntegrity)

2.犯罪控制委员会(10人,5名众*、5名参*)

(AustralianCrimeCommission)

3.议会事务转播委员会(9人,6名众*、3名参*)

(BroadcastingofParliamentaryProceedings)

4.企业与金融服务委员会(10人,5名众*、5名参*)

(CorporationsandFinancialServices)

5.选举事务委员会(10人,5名众*、5名参*)

(ElectoralMatters)

6.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34人,22名众*、12名参*)

(ForeignAffairs,DefenceandTrade)

7.移民委员会(10人,6名众*、4名参*)

(Migration)

8.国家首都及海外领地委员会(11人,6名众*、5名参*)

(NationalCapitalandExternalTerritories)

9.情报与安全委员会(9人,5名众*、4名参*)

(IntelligenceandSecurity)

10.议会图书馆委员会(13人,7名众*、6名参*)

(ParliamentaryLibrary)

11.公共账目及审计委员会(15人,10名众*、5名参*)

(PublicAccountsandAudit)

12.公共工程委员会(10人,7名众*、3名参*)

(PublicWorks)

13.条约委员会(16人,9名众*、7名参*)

(Treaties)

(四)临时委员会(6)

1.农业与有关产业委员会(6人)

(AgriculturalandRelatedIndustries)

2.气候政策委员会(10人)

(ClimatePolicy)

3.石油与能源委员会(6人)

(FuelandEnergy)

4.男人健康委员会(6人)

(Men’sHealth)

5.全国宽带网络委员会(7人)

(NationalBroadbandNetwork)

6.地区和偏远土著社区事务委员会(6人)

(RegionalandRemoteIndigenousCommunities)

6、议会会议制度

众议院每年的会期为20周左右(根据形势而定),一般从2月份到3月份,5月份到6月份,8月份到12月份,每星期的会期则从星期一到星期四。2009年具体会期如下:

2月:3日—5日9日—12日23日—26日

3月:10日—12日16日—19日

5月:11日—24日25日—28日

6月:1日—4日15日—18日22日—25日

8月:11日—13日17日—20日

9月:7日—10日14日—17日

10月:19日—22日26日—29日

11月:19日—22日26日—29日

参议院每年的会期为14周左右(根据形势而定),一般从2月份到3月份,5月份到6月份,8月份到12月份,每星期的会期则从星期一到星期四。2009年具体会期如下:

2月:3日—5日9日—12日

3月:10日—12日16日—19日

5月:12日—14日

6月:15日—18日22日—25日

8月:11日—13日17日—20日

9月:7日—10日14日—17日

10月:26日—29日

11月:16日—19日23日—26日

澳众、参两院法定出席人数为各自*总数的三分之一。表决办法有两种,重大的法案、议案、动议和决议投票表决;其余可通过口头表决。

7、议会立法程序

1.内阁讨论并统一形成议案草案,提交众议院。

2.众议院首先一读。

3.众议院二读。执政党和反对党开始辩论,原则上是接受还是拒绝。如接受,转到相关专门委员会总体讨论,讨论后形成报告并报众议院。

3.众议院开始三读,逐条讨论和辩论。通过后交参议院。

4.参议院收到众议院的议案后,开始一读。

5.参议院开始二读,讨论和辩论。如通过,转到相关专门委员会总体讨论,形成报告后报参议院。

6.参议院开始三读。通过后,由总督签字后生效。

8、*制度

澳大利亚法律对众、参两院*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豁免权、免受“反议会罪”权、代表民意。*工资还是比较高的,每年127060澳元(与人民币比价1澳元﹕4.8人民币)。每年来首都开会的旅费全部报销。议会开会期间每天按一定数额补贴住宿费。

每一位*配备3位助手,工资由*支付。

9、议会党团

澳大利亚工党、澳大利亚*党、澳大利亚国家党、澳大利亚绿党。各党都有自己的委员会,经常召开会议,讨论制定本党活动以及政策。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个政党都设有党鞭,监督党员。

10、议会办事机构

议会主要办事机构有3个:

1.众议院工作机构

秘书长、副秘书长、3位秘书长助理管理9个工作部门。即:秘书局、专门委员会事务局、仪式和典礼局、研究室、外事局、人事局、项目和联络局、经费和采购局、信息和出版局。

2.参议院工作机构

秘书长、副秘书长、4位秘书长助理管理15个工作部门。它们是:新闻局、专门委员会事务局、参*服务局、文件局、研究室、临时委员会事务局、信息技术局、个人信息局、联合委员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局、议会教育局、财务局、外事局、议长办公室等。

3.议会服务局

秘书长1名、8名副秘书长。

议会服务局有两部分组成:

1.图书馆

议会研究机构。工作人员140人左右。分为两个部,研究部和信息部。研究部包括经济、外交、国防、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治、公共管理、科技、环保、资源、社会政策等(工作人员80人左右)。信息部包括数据库、信息收集与管理、出版物等(工作人员60人左右)。

2.服务部

主要工作是议会、*、工作人员、议会活动的电视和电台转播、安全、设备服务和维修、通讯网络、档案、议会大厦等的后勤服务。

11、议会对外交往

1.议会对外交往只限于与外国议会、议会国际组织。*个人国际交往不限。

2.议会下属的外事局属众、参两院领导。共9人。主要工作为: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安排澳议会代表团出访、参加国际议会会议,为议会、*提供咨询服务、为其他国家议会人员培训等。

3.每年的外事费用为150万澳元(与人民币比价1澳元48人民币),由*拨款。如果经费不够需要追加,需要众议长、参议长一起与*商谈。一般情况下不追加。

4.每年接待来访外国代表团12个。组织出访代表团15个(包括国际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

5.众议长和参议长出访的代表团人数不超过10人。

6.*代表团出访的人数不超过6人。

7.接待来访的代表团人数为7人。

议长和*出访报批情况有3种:

1.众议长、参议长每年各出访2至5次,每次出访需报议会周知。

2.*自己单独出访或旅游,费用自理,不用报批。如*出访或旅游的经费由别人负担,须向议会书面说明对方负担的费用数额、接受的礼品价值等。

3.如*以议会名义出访,须报议长批准。总结报告中要注明对方招待的项目、费用、接受的礼品价值等。

在澳议会与87个国家议会正式建立了议会小组。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每个小组不少于10人,多者不限。

目前与外国议会建立交流机制的国家有3个,中国、越南和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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