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
李文博士(Dr.HedyW.Lee),美籍华裔,英语教授、作家、礼仪专家、维权者,*著名作家李敖的长女。出生于美国纽约,在中国台北和美国两地长大,深受中西文化的熏陶。在纽约大学(NewYorkUniversity)政治与东亚研究专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又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University)教育学硕士学位,并从旧金山私立大学(UniversityofSanFrancisco)国际与多元文化教育专业取得教育学博士学位。
1、主要工作
在美国,李文博士一直从事英语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职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三藩艺术学院和台北*大学英语学院。
2002年12月起定居北京,继续从事英语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和新东方从事英语教学)。后又她任职于北京几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其先进的教学理念及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深受好评,并因此受邀到各省、市诸多高校举办英语讲座和研讨会(包括大连外国语学院、南京大学、西安翻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新东方、北京交通大学,吉林大学、深圳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福州闽江大学)。
在教授英文的同时,她还兼任香港福方集团有限公司顾问/监督人,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香港太古集团和中石油集团公司执教商业礼仪课程、和剑桥财务金融英语国际证ICFE的讲师,新京报也曾聘请她做他们的教育高峰年会专家顾问。
2、主要作品
书籍著作
2003年外研社出版了李文博士的著作《英文习语精解》(AnalysisofEnglishIdiom)一书,这是她根据在大陆的英语教学实践编著的教学用书。2004年1月,李文口述而成的书《我和李敖一起骂》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05年1月出版了《李文笑熬集》系列(LeeWen’sCollectionofSatiricalEssaysonChineseAdamandEve):《李文笑熬集·夏娃篇——听说,情调是一门艺术》《李文笑熬集·夏娃篇——其实,性感是一门哲学》及《李文笑熬集·亚当篇》。李文策划编写“李文英语教育丛书”(2005年7月出版了《美语语音训练》Dr.Lee’sBootCampPronunciationTraining)。2007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了她的第一本维权书《李文说理》(ChasingJusticeinBeijing)。2010年2月《李文谈礼》(PlayingbytheRules:Dr.HedysGuidetoMannerandMoralityinModernChina)完稿。
报刊专栏
她曾在《法制晚报》《嘉人》《全球通GoTone》《GQ》《时尚新娘》等报纸/杂志写”有李说理“和“李文谈礼仪”等专栏。
主持节目
她也曾在中国教育三台CETV-3《EBAY易趣时尚风云榜》主持过“有李取闹”的节目,在奥运会期间在央视新闻台主持过《奥运茶话》节目。为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流,曾与某电视台少儿频道共同创办了一个英语道德节目《一举两德》(BestofBothWorlds),旨在向中国青少年介绍西方的优秀道德价值观念,并帮助青少年朋友们学习英语。曾担任第一视频网新闻评论类栏目《坐视天下》的《李文说理》版块评论嘉宾。
3、个人生活
李文是李敖与当年台大校花王尚勤的女儿,是李敖的长女。与其父李敖一样,她也有一种疾恶如仇的性格。她把自己在中国的一年的生活写进《我和李敖一起骂》一书中,探讨了中国的国民素质及社会文明领域方面的问题。因为”维权“闹得风风雨雨,父亲李敖也曾劝过她,不过李文总反驳,“你以前不是教育我说,不要学老子的以德报怨,要学习孔子的以直报怨吗?”让李敖也无话可说。
李文博士未来最大的愿望是在中国开办一所真正的双语学校和一家教育书店;她还想创立一所国际礼仪文明学校,希望能为提升国民道德素质和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尽一份微薄之力。
都说李文高消费、爱名牌,其实她也是“淘宝一族”,会把奢侈品与淘宝货混搭。她表示“我不是艺人没那么有钱,所以,‘淘宝’咯”。
4、人物事件
争产事件
2018年3月18日,李敖辞世。长女李文随后发7点声明,表示会打亲子关系诉讼,争取祖宗李家定位。李文提亲子诉讼的同时,也向后妈、同父异母的弟妹喊话,要求看遗嘱“至少我要知道爸爸要给我小文多少钱”,而她已收齐资料,找到律师后将会递状提告。
李文犀利、敢言,麻辣的谈话风格完全遗传李敖,对于要打亲子诉讼,李文强调提诉讼最重要的是求身份认同,她希望能看到遗嘱,并表示自己有权知道爸爸未来安放骨灰的地点,同时也说“至少我要知道爸爸要给我小文多少钱”,如果是0,李文则表示:“那我就要吵。”
谈到李敖,李文透露两人脾气都很大,父女见面可以对吵,也可以像朋友无话不谈,不过自从李敖与后妈结婚后,她就跟爸爸渐行渐远,李文坦言没见过弟妹,也提到爸爸比较怕老婆,李文也说:“各自生活没有不好。”
拖欠房租事件
2014年6月17日,据媒体报道,著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被指拖欠房屋租金,在仲裁委做出仲裁要求她还钱,而她依然未如期付钱后,房主马某向市三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院已受理此申请。
申请人马某称,2013年6月28日,她与李文订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李文承租其位于顺义区的一套别墅,租赁期三年。可租赁期内,李文不仅延迟支付租金,还擅自变卖、损坏申请人的财产。因不能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按照双方《租约》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4年4月25日,仲裁委裁决李文退房,并向马某支付每月租金、误工补偿费等共计20余万元。
仲裁书生效后,李文未履行仲裁裁决,马某向市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请求对李文限制出境。2014年6月16日,市三中院通报称,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因该案当事人社会知名度高,三中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及时作出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