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运城经济开发区1997年4月经山西省人民*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位于运城城区东部,管辖面积4平方公里,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2014年2月27日,盐湖区17个村划归运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同时,开发区对盐湖区八个村部分土地具有开发权。区内常住人口10.64万人,从业人员5.38万人,工商企业1443家,个体工商户7805户。世界500强企业入驻3家,注册商标140件,其中著名商标4件,驰名商标1件。开发区着力引龙头,强产业,全力发展汽车零配件加工制造、新型装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区域总部、医药、电子商务“六个集群”,打造出两个主攻、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争取“十三五”末,“六个集群”企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2011年、2012、2013、2014、2015年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开发区。
中文名: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时间1992年总面积36平方公里地理位置运城市区东部
1、基本情况
运城经济开发区1997年经省*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国家四部委重新审核通过,核准面积4平方公里,委托管辖面积24.68平方公里。
俯瞰运城
近年来,开发区科学制定和完善了分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突出特色、集约用地,强力完善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投资环境,致力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工业经济的率先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06年以来,开发区党政一班人按照省、市发展战略,着力落实“三个方案”,强力实施“四个行动计划”,奋力开创新常态下开发区经济工作新局面。坚持咬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放松,利用外资、进出口实现了零突破,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各项指标连年刷新,水电气暖填补空白。累计引进投资119.45亿元,吸收*投资1.1亿美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7亿元,单位面积投入300万元/亩,产出3450万元/亩,投入产出比1:11.5。新型工业园区、区域总部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和技术应用研发中心“三大板块一个中心”的产业格局已成为主导。目前开发区二三产产值比例达到41:59,比“十一五”期间8:92显著好转。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七年保持了30%的增长速度。
2015年生产总值完成134.5亿元,同比增长16.3%;工业增加值完成37.8亿元,同比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31.7%;财政收入总计完成7.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16亿元,突破两亿元大关,同比增长51.7%;进出口总额完成1.12亿美元,首次突破8377万美元,同比增长92.6%。实现了连续四年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2、产业特色
在市委、市*的坚强领导下,以实施“三动三新”战略为统领,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和“32字”的工作导向,以“十三五”规划为蓝图,以“冬季行动”和“三个一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引擎,促进“三个方案”、加快“三个突破”、推动“六大发展”,建设低碳产业示范区,争做对外开放排头兵,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主要预期目标是:奋力实现区内生产总值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财政总收入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进出口增长25%。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聘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上海圣博华康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运城经济开发区片区分区规划》(2009-2020)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机场路以北,运三高速以西,北外环以南,库东路以东,规划控制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通过加快产业项目建设进度,使我们开发区龙头企业优势更加明显,产业链条全面形成,汽车零配件加工制造、新型装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区域总部、医药、电子商务“六个集群”不断发展壮大,打造出两个主攻、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争取“十三五”末,“六个集群”企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
3、自然资源
运城市地势平坦,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是传统的农业大区。年平均降雨量525毫米,日照2350小时,气温13摄氏度,无霜期212天,农业生产条件较为优越。
4、地理位置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山西南部的历史名城运城市,是城市发展的中心,地理位置优越,西倚秦陕,南达中原,是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十分便利,运城民航机场建于区内,南同蒲铁路穿境而过。
5、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1、新办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2、对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税务部门认定批准,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免除再投资部分的企业的所得税的40%。
5、外商投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同时减免3%的地方所得税。
土地优惠政策
1、开发区辖区内土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的原则,采取成本核算的办法,实行公开拍卖和出让。
2、根据企业性质、投资规模、技术含量等因素,土地出让价格给予相应的优惠。
3、对全球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2亿元或2400万美元)以上的科技含量较高的独资制造企业,由当地*无偿提供用地,所需土地补偿等各种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
4、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或1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除征地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出让金、开垦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以下简称土地费用)的40%地方财政暂缓征收,可延缓到投产经营之日起五年之后一次性缴纳。
5、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或600万美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或60万美元)的外来独资、合资企业,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土地费用的20%地方财政暂缓征收,可延缓到投产经营之日起三年之后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