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涵盖文、理、医、工、经、管、法、艺等多科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秉承我国*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校训,传承中山大学包容、开放、创新的大学精神和人心向学的优良学风,坚持“三基三严三早”的教学传统,倡导诚信求是、开放包容、笃实创新的精神和“早、正、严、实”的教学原则,力求因材施教、注重和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及健康人格的养成,在培养人文精神、强调文理医融通、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特别是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学院不断充实和完善现代化的办学条件,依托中山大学学科门类齐备和师资实力雄厚的优势,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展开国际教育合作和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为社会培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可与国际教育接轨,又能立足本土实际的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成立时间:2005年
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层次:本科
院校类型:综合类
在校生:16423人(2015年5月)
院系设置:16个系36个专业
院长:王庭槐
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本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
1、学校简介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院校代码:13902)是中山大学依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的精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5年成立并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涵盖文、理、医、工、经、管、法、艺等。
2、办学条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学院教学设施齐备,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讯网络发达;交通便利,学院配备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各个校区之间,东莞校区并有368、369路公交,直达广州市区;生活设施配套完善,学院周边有风情美食街,游泳馆等;广州校区坐落于风光旖旎的火炉山旁,东莞校区有麻涌河及华阳湖生态湿地公园环绕,自然环境优美,山水相映生辉,是学习深造的理想胜地。
3、院系设置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学院专业特色明显,学科布局全面,符合社会需求现有36个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公共关系学、自然地理与资源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应用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资源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行政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根据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第26号令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
4、办学特点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展开国际教育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已与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孔子学院、英国密德萨斯大学、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澳门城市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并根据不同高校应用不同的合作模式,不断加强对外教育合作,提高办学水平。
5、师资力量
中山大学对新华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监控办学质量。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692人,兼职教师41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32.51%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占81.07%。师资主要来自:学院招聘专职教师;中山大学教师(含退休及少量专职教师);向社会聘任的优秀人才;聘请其他高校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有关行业富有实践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士、专业技术骨干。
6、管理机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学院努力践行*核心价值观,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着力为社会培养实基础、宽口径、重应用、强技能、显个性,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全国独立学院的前列中有较高知名度、多学科、教学型、应用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7、校园文化
校训
中山大学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是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11月11日在广东大学举行成立典礼时亲笔提写的。
首先,中山先生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和笃行五者作为有机统一体给予新释,他所指的“博学”是指学生要学习“古近中外的知识”,包括自然和社会科学乃至社会实践,更值得重视的是,孙中山的“博学”而识,是要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远大志向而又有广大文化知识的人才。
其次,中山先生反对死读书的方法,强调独立思考。他告诫青年,学、问、思、辨的关键在于独立思考,学科学、发展科学,首要在于要明白任何科学的创造发明,不是靠书本知识,而是由于科学家长期考察心得贡献到人类的记录。可见孙中山的问、思、辨,是指人的学习认识方法,把“观察”和“判断”这两种近代科学思维方法运用到教学方法上,这显然也是创新的方法。
第三,中山先生把古代“笃行”发展为社会实践。把造就振兴中华置于自己肩上的人才学校,作为“好学校”: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为人民、为国家、为社会、为社会服务崇高理想的人,育的是合格人才,这对于我们来说,仍然具有启示的意义。其一,学校主要任务是为*建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学校教育的方向,孙中山强调为革命造就人才,我们今天应给予继承和发展。其二,学校要培养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中山先生强调学生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不要把学生造就成新的欺负人民的新贵,这表明树立革命的人生观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把学生培养成*事业的接班人。
科学地发展学、问、思、辨和行的教育认识规律,中山先生强调在立大志的前提下发挥学、问、思、辨和行五者的辨证关系,表达了对教育认识规律的合理性,今天我们要坚持的是,在坚持教育基本路线前提下必须坚持广博的学识,独立的思考,分辨正确与谬误,批判抵制社会和国际的错误思潮,坚持理论与实践统一。
作为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将秉承中山大学的历史传统和优良学风,遵循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大学校训,倡导“诚信、求实、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力争把学院办成居全国同类独立学院前列、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开放性、多科性的大学。
校徽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徽
8、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跨省招生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服装与服饰)专业面向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