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北京市属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设置7个系,23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建校以来,共培养了两万余名各类人才。
学校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原名:北京培黎职业大学
创建时间:1983年
学校性质:市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创办人:路易·艾黎
占地面积:730余亩
院系设置:7个系
在校生:7000余人
现任校长:余临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
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1、学校简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校训
2008年4月12日,尊敬的*总理在日理万机中为我院亲书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和给同学们复信,给予全院师生极大的教育、鼓舞和鞭策。
2、学校历史
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5月的北京培黎职业大学,系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创立的民办大学之一。其历史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路易·艾黎创办的培黎学校。
培黎职业大学的创办和建设,得到了国际友人、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的大力支持,他和马海德一起担任我校首任名誉校长。1984年,艾黎亲自把我校校名确定为培黎职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中华的黎明培养人才之意。路易·艾黎1927年来华,参加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并与中国*建立了联系,其住所成为党的地下工作碰头点和避难所,为中国的抗战和新中国的建设、教育、宣传做了许多工作,*同志称他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中国人民的一位老战士、老朋友、老同志。
3、办学条件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学院全力加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实践教学条件,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成有多功能财会模拟实训室、商务谈判实训室、数据库营销实训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锐捷网络实训室、模拟法庭、经管类共用仿真实训室、模拟导游实训室、商务英(日)语综合技能实训室、平面广告设计实训室、服装设计工作室,画室、语音教室等37个实验、实训室4600余平方米,38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面积3780平方米,藏书近30万册,电子图书13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000余台,多媒体教室33间。
4、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已形成400余人的专、兼职骨干教师队伍,其中50%以上为教授、副教授,他们中既有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又有“双师型”中、青年教师。
5、学校特色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学院以“为黎明而培训”、“教书育人”为宗旨,坚持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立足北京、依托中关村、服务基层;坚持依法治校、诚信办学、规范管理,以“为国家分忧,为家长解难,为青年学生成才铺路”为己任,实践“社会公办、平民大学、以人为本、*管理”的办学理念;以高端服务为宗旨,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高职教育发展道路,坚持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近几年学生参加北京市专升本考试的录取率达到70%左右,居本市同类高校前列;学院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体,工程、文化艺术类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格局,奠定了学院内涵发展、特色立校、品牌强校的坚实基础,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
学院迄今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实用型人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学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左右,就业质量高,每年均有一批毕业生被多家大型商业银行录用。从2001年9月起,学院开办春蕾大专班,自筹资金300多万元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女生完成大专学业,使128名女生改变了生活命运。
6、实训基地
为提升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学院建设了46个校内实训室,满足各专业学生的实训需要。同时大力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充分接触社会的实践锻炼,学院各专业先后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联想集团、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骏腾达商贸有限公司、枫叶国际学校、长富宫饭店、清华大学科教仪器厂、利星行汽车集团公司等单位建立了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7、学校荣誉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2005年11月被*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2005年被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评为“先进民间组织”;
2006年被北京市民办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评为“北京市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等授予“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5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中国儿童慈善奖”;
2009年10月被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指挥部授予“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优秀组织单位”;
2009年11月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先进单位”;
2010年11月获得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授予的“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
2011年6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
2011年7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授予“中国儿童慈善奖”;
2012年12月被北京市民政局评为北京市“5A级社会组织”,
2013年2月荣获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组织示范基地”等。
8、奖学金政策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每年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及优秀学生*给予奖励。2008我院有2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81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323名同学获国家助学金;118名同学获优秀学生奖、138名同学获优秀学生*奖、10名同学获英才奖和精神文明标兵称号,奖励金额达100多万元。
9、学分制教学管理
①我院高职实行学年学分制,标准学制三年,但允许学生2-5年毕业。②学生可跨系选课。
10、学生就业
学院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就业工作,并委托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由于学院开设的专业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学生上岗就业率达98%以上。
11、录取规则
1.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包括艺术类提前考试专业、高职单考单招专业)考生参加高考,填报我校志愿,由当地高招办统一录取,学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2.自主招生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等综合测评,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报市高招办统一备案注册。
3.报读我校计划外各专业的学生,由我院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学生八月中下旬持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
12、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
住宿费:2400元/学年(6人间) 3600元/学年(男生、女生4人间)
教材费:500元/学年(多退少补)
统招生军训费(代收):300元
退费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