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后公司不准调休这种情况合法吗?
科普小知识2023-01-02 1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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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公司明着规定不要求加班,但是员工下班太早又会说工作不饱和或者是工作没有做好等。有的时候赶项目周末加了班公司也不会准许调休,并且周六日加班,不能有任何反驳,不然扣三天工资。那么这些情况符合劳动法吗?下面法律咨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
针对上述情况而言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36条、第41条、第44条的规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公司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一般延长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并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公司在周六日安排加班又不调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员工加班的行为,公司不仅不能克扣工资,还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工资两倍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是不定时工作制,则不区分工作日和双休日,在双休日加班公司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公司则应当支付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但不管属于何种工作制,公司都不能随意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