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第三性

科普小知识2022-01-21 04:57:11
...

第三性是指除了男性和女性两性之外的第三种性别。印度最高法院2014年4月15日裁定,法律认可“中性性别”,即“第三性”,允许非男性又非女性的第三性别的存在。这一裁定意味着印度数百万变性人自此将获得法律认可,也标志着印度正式加入寥寥无几的承认“第三性”的国家。

1、词语来源

当地时间2014年4月15日,印度孟买,变性人群体庆祝法院承认“第三性别”。4月15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承认“第三性别”,即允许有男女之外的第三种性别选择——中性或者不确定性别。

印度最高法院裁定,除了男性与女性外,各邦和联邦*现在将允许变性者在官方文件上登记自己的性别为“第三性”。官方文件包括出生证明、护照以及驾照等。任何已经接受手术改变性别的人都将获得承认,并可在文件上填写自己变性后的性别。此外,变性者与所有印度人一样,均拥有领养儿童的权利。

最高法院称:“印度宪法的精神是给每位公民相等的机会,保障他们不分阶级、宗教或性别地成长,并实现自己的潜能。承认变性者为第三性不是社会或医学问题,而是*问题。”

代表请愿者的律师称,变性者将与其他少数族群将享受同样的福利,*将为他们提供上学、工作机会和医疗保障。印度最高法院之所以做出如此裁决,源于印度变性者团体代表2012年的请愿,他们要求变性者获得承认,并被给与同其他印度公民同样的权利。

印度著名变性人拉克西米·特里帕蒂(LaxmiNarayanTripathi)说,最高法庭的裁决向结束歧视变性者的目标迈出一大步。她说:“今天,我为作为印度公民感到自豪。法院裁决让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今天我和其他姐妹们感觉自己像真正的印度人,我们为最高法院赋予我们的权力感到骄傲。”

印度选举委员会已经引入法律,允许选民在登记时在性别栏中填“其他”。

在传统印度文化中,变性者或中性人被视为不详或受诅咒之人,他们为此经常受到排斥、歧视甚至虐待,许多人*卖淫求生。

印度并非第一个正式承认变性者为第三性的亚洲国家。早在2011年人口普查中,尼泊尔就曾首次允许变性者登记为第三性。在泰国和柬埔寨,变性者有时候被称为“人妖”。2013年,德国成为欧洲第一个允许父母在新生儿出生证明性别栏留空的国家,可让孩子将来自己选择性别。

2、国际评论

保障“第三性”人基本权利具有里程碑意义

印度最高法院法官K.S.拉达克里希南15日在宣读法院决定时说:“变性人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享有受教育等所有权利……认可变性人的第三性身份不是一个社会问题或医疗问题,而是一个自然人的基本权利问题。”

新华社报道称,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等同于给变性人开禁,他(她)们过去因性别问题而遭遇的歧视和阻挠有可能会因此化解。先前,变性人在印度不受法律认可,特别是在就业、受教育、医疗等方面受到限制和排斥。

最高法院说,变性人不仅受法律认可和保护,而且应当被纳入*的福利项目,使这一小群体不被大社会所边缘化。最高法院还要求联邦*和邦一级*尽快落实第三性权益,向他(她)们提供受教育、医疗保障、就业机会等服务,帮助他(她)们消除社会、经济障碍,使“第三性人”能实现自身的潜在价值。

另外,法院还要求*加大社会宣传活动,消除社会对变性人的歧视。

最高法院对变性人的法律定义是,性别生理特征发生改变的个人,或主观愿意以不同于出生性别的性别特征表现自我的个人。

最高法院特别强调,承认第三性不等同于承认同性恋;赋予变性人法律地位并不适用于同性恋或双性恋。印度法院近期作出决定,恢复英国殖民时期一项禁止同性恋性行为的法律。

法庭作出这一裁决,源于2012年一个变性*益团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法庭请愿。以变性*益活动家拉克米·纳拉扬·特里帕蒂为代表的这一团体请求法庭认可变性人,从法律层面赋予他(她)们与常人相同的权利。

特里帕蒂15日在法庭作出决定后说自己生平第一次以身为印度人而自豪。美国《时代》周刊4月15*文称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据美联社报道,印度选举委员会允许在今年的选民登记表中的性别一栏内提供第三性别的选项,约有3万人选择“第三性人”的选项,此前,印度官方文件要求所有变性人必须在官方注册中选择“男性”或“女性”身份。

法新社据此登记人数估算,印度现阶段变性人总计大约300万,并表示,这些变性人主要从事歌舞表演等服务类行业,但也有一些人沦为乞丐或卖淫者。

事实上,在印度最高法院作出这一裁决前,已经开始一个多星期的印度议会选举早就先行一步,在选民登记表的性别一栏中增设了“其他”选项。这是印度选举有史以来第一次加设这个选项。

社会文明进入“第三性”时代?

承认“第三性”只是第一步,随之而来的种种社会问题是无法回避和亟待解决的。

承认第三性之初,德国社会对此有过广泛讨论。据国际在线报道,依据德国现行的法律,只是《个人信息法》允许新生儿在出生时填报“第三性”,而德国《护照法》、《婚姻法》等都还没有更新相应的法律条文。

德国目前的《婚姻法》只承认男女异性结合,《伴侣法》则承认同性关系。但是“第三性”游离于这之外,未来如何界定婚姻和伴侣概念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讨论。

德国媒体还罗列出不少社会问题,比如“第三性”遭到强奸如何界定?如果没有在全社会普及“第三性”,那么承认这一少数群体是否反而会带来更严重的歧视?此类问题,不一而足。

印度高法裁定后,《印度时报》撰文称“努力仍将继续”,印度法院的这一裁决意味着*需要在多方面进行改革、修补和投入。例如,法院裁决规定,变性人在收养子女问题上与普通性别的印度人享有相同权利,因此,*必须在收养政策上调整相应措施。

在基础设施方面,法院要求*修建供第三性使用的公共厕所,设立专门的医疗卫生部门帮助他(她)们解决与性别相关的医疗需求。

尽管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但德国舆论却普遍对有关“第三性”的这一立法表示欢迎,认为这是迈向正确方向的第一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具有男女两性特征的人”遭遇的歧视困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推荐阅读